不过毛瑟手枪子弹的初速比较高,加上枪管也比较长,使得其有效射程比其他手枪大多了,一般在七十米左右,如果将木制枪盒结合在枪尾作为枪托抵肩射击,有效射程可以达到一百五十米以上,但这也是因人而异。
也由于这个原因,作为一种手枪在欧美并不被外国人看好,因为毛瑟自动手枪的子弹初速比较高,后座力比较大,按照射击教范的动作,将枪身直立,缺口准星水平朝上,在实施连发射击的时候,除了第一发子弹之外,其余的子弹都会越来越高的射击到天上去,这也正是外国人不愿意使用毛瑟自动手枪,特别是不愿意用其进行连发射击的主要原因。
但是聪明的中国人发明了一种这个冲锋手枪的射击技术,用来控制全自动射击时枪口上跳的问题,方式其实很简单,就是使用毛瑟自动手枪进行连发射击的时候,将枪身翻转九十度,把枪身平放,这样连发射击的枪弹会借着枪管沿着枪身轴线的上跳,很自然地成一个扇面横扫出去,结果就是在水平面内形成了散布射,这比起枪口上跳打到天上好的多,而且自然而然的解决了连发状态时枪口需要横向移动的问题,同时由于驳壳枪的抛弹口位于枪身的上部,射击后的弹壳从枪机出来后向上抛出很容易就砸中射击者的头部,将驳壳枪翻转九十度后就使得弹壳横向抛出,避免了抛出的弹壳对射击者的影响,这也是驳壳枪横着用的另一个原因。
所以这也就出现了使用驳壳枪时特有的名词,啪的一声甩了一枪,这个甩字就是形容驳壳枪使用时同其他手枪的根本区别。
这是国人创造的一个奇迹,无怪那些老外们惊呼:“这么一个伤透脑筋也没有解决的难题,被中国人轻轻的动了下手腕就轻易的解决了。”可以说毛瑟自动手枪也只有在中国被这么广泛的应用,才使得中国人对这只轻型单手武器取得了真正丰富的实战经验。
所以现在有些电影电视当中,驳壳枪的使用十分成问题,动辄连发并且实施长点射,而且持枪的姿势也不对,毕竟驳壳枪是一款冲锋手枪并不是**,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比如近距离的遭遇战,伏击战等场合才适合实施连发射击,同时射击时也是需要翻转枪身放平进行横向扫射。
除非是将它木质的枪盒链接枪体后变成抵肩射击时,才能当成**来使用,但是一般来说这样使用的时候并不太多,通常来说还是当手枪单手使用。
高鸿升想装备驳壳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作为近距离交战武器来使用,也可以当成**来使用,只需要装上一个加装三十发的长弹匣就可以直接变身成为**。
驳壳枪对中国人来说,影响是相当的深远,在新中国**中有一种一九八零年式战斗手枪,这是驳壳枪退出历史舞台以后,全新设计的唯一一种类似驳壳枪的**,八零年定型,该枪原本预备配备连,营级军官,但由于短突击步枪的研制成功和冲锋枪的微型化,才没有进行列装,也就没有重现毛瑟自动手枪的辉煌。
不过这些不耽误高鸿升进行装备,在没有冲锋枪的年代里,一把重量不超过一点五公斤的可以当**使用的手枪,足可以填补他土匪部队近战的火力。
特别是他的土匪队伍中,有些人员还必须装备这种短小精干火力却强大的小型武器,比如各个城市商号伙计,运输货物的马队,炮兵的炮手,以及机枪手,副机枪手等等的护卫武器,以及班排级的小头目们也需要这种近战时候的利器,甚至就是普通步兵们要是人手一把的话,估计发生近战的时候,没有那个军队能打过一只人手一只驳壳枪的部队。
至于驳壳枪的价格,他还真没在意,相对于一只手枪来说价格是有些高,但是相对于一只**来说价格就相当的低了。
驳壳枪的仿真样品高鸿升一拿出来,就把冯老四跟洪金财给吸引住了,这东西比起他们现在装备的大左轮可是先进太多了,自然毫无疑问的就被通过了,甚至这两个家伙都鼓动高鸿升将毛瑟自动手枪的生产权拿下来,然后自己生产销售,实在是这种武器对于一只土匪队伍来说,人手一只都不为过,这也是他们队伍面对近距离短促交火的时候比较多也有关系。
高鸿升也有些动心,毛瑟自动手枪起码在汤姆逊冲锋枪没有出来前在中国市场上还是有相当大的销量的,兵荒马乱的年代,有一把驳壳枪防身,比起一只子弹最高才八发的小手枪,威慑力量强的太多。
特别是在城市巷战时,一把**的功效是一只步枪的十几倍,即使是将来冲锋枪大量装备后,这种可以变身成**的武器也可以淘汰到地方的治安部队当中使用,起码面对手持小手枪的匪徒,驳壳枪的威力可是大的多。
护卫武器驳壳枪解决后,接下来就是轻机枪了,不过目前来轻机枪的选择并不多,一个是丹麦的麦德森在一九零二年发明的麦德森轻机枪和一九一零年才由美国人萨缪尔*麦克莱恩发明的刘易斯机枪,至于中国人十分熟悉的捷克造ZB26型轻机枪,则要等到一战之后才能出现,他还没那个打算把它提前搞出来。
对比一下刘易斯轻机枪和麦德森轻机枪,两种武器各有各的好处,刘易斯轻机枪采用盘型弹鼓装弹四十七发,只能使用连发射击,同时它那个大大的散热筒使得刘易斯轻机枪的重量比较重,装上一个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