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玄幻奇幻>异界中医>第十四章 新的道路 神识融合神格

现实总是残酷的,蛇发女妖的爆发,也不过是为她们争取了不到五分钟而已。五分钟对于火儿来说,哪怕她有逆天的回复能力,也恢复不了多少火元力。当她的防御圈终于被第一个凶兽半残地冲了进来后,她就知道,完了。

但哪怕是完了,她还是咬着牙坚持着,她不再简单地调动火元力来进行攻击了,她要肉搏了。其实哪怕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完成,也改变不了她是一个次神的事实。她的本体是什么?火灵珠!火灵珠是什么品质的物品?它可是由天地间最精粹的火元力所培育,那些所谓的神器在它们面前根本就不足为论。

像陈轩一开始就拥有的九针神器,如果真要按品质而论,只是伪神器,包括没有进化之前只拥有六个格的双枪也是。在它们之上,还有次神器,真神器,主神器!而更高一级的,就是后天灵物,先天灵物了!

先天灵物是什么层次的存在?要知道准提与接引两位圣人,就是由先天灵物所化的!而传说最强的诛仙四剑,非圣人合力不可挡的诛仙剑阵,都是由先天灵物所组合而成!

随着陈轩的修为越来越深,他的九针与双枪都已经进化到了真神器这一级别!但火灵珠比它们都要厉害,这种夺天地之造化所孕育而成的灵物,属于后天灵物这一级别!比九针和双枪还要高足足两个级别!

也就是说,单凭着火灵珠这一强悍的身体,就不怕主神以下的任何伤害!但毕竟火灵珠是火灵珠,火儿是火儿。她已经化形而出,也就是说,她的身体虽然依然强悍,但当她这个意识的灵魂力量用光了之后,她就会灰飞烟灭。而她的身体则重新化为火灵珠。如果有下一次机遇的话,就会重新化形,只是那时候就没有现在这个火儿什么事了,化形出来的,是一个新的意识与灵魂。

如果眼前的不是凶兽而是魔兽,对火儿的威胁还不算大!但凶兽就是凶兽。它们的身体是能量体,真正的力量来自于它们的怨念!所以当火儿极力地用身体去消灭这些凶兽的时候,感到了非常费力,她不仅要用身体去硬抗所有凶兽的攻击,还要用灵魂去抵挡它们的怨念!

眼看着火儿周围的火元力越来越少。离她消亡的时间不长了。其实如果她能够狠下心来,不管蛇发女妖和陈轩的话,这漫天凶兽是奈何不了她的,毕竟她的身体强度摆在那里,只要她一心一意逃走,绝对不会有什么危险。

但是在她的心中,她在时间唯一的亲人就是陈轩,她已经忍受了无数年月孤独的折磨。哪怕是重新失去灵智,她也希望能够带着这一份亲情联系消亡,这是她曾经活着的唯一证明。

也正是因为这一层关系。她才能够坚持到现在。至于蛇发女妖,虽然接近他们没有安什么好心,但最后都牺牲了这么大来抵抗凶兽,要放弃她,在火儿纯真的心中根本做不到。

此时陈轩也知道外面的情形非常危险,但他的分神虽然看着要完成了。但偏偏就是差那么一点完成不了。毕竟他是越级来分神的,就算有着奇遇。得到了这么好的条件,分神对于他来说。还是非常困难。

分神分神,要做的可不是仅仅是分出一部分神识,塑造一个人格那么简单!要不然全天下的修真者达到了相应的实力就无限分神,那岂不是乱套了。每一个分神,既是独立的存在,又与本体同为一体,这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也是陈轩到现在也没有成功的原因。

黄帝内经内虽然有全套的修炼方法,但毕竟那是给主神级别的人用的,他没有成为主神的感悟,达不到身化天地的层次,就领悟不了这种玄妙的状态。黄帝内外经,紫sè_mó法阵,九针,双枪,一切一切都在他意识海中不断地绕着他旋转着,但他依然找不到解决的办法。

“又是自己,又不是自己。本我,非我……本我,非我!”突然,一段明悟出现在他的心头,他想到了自己与那个变异的领域结合时的情景,那时候的自己虽然能够清楚周围发生的事情,但那种思考的方式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既是自己下达的命令,但又不是自己下达的命令,这不就是与分神的情况一样吗?“不,还是不一样,这是一个个体的分神,我现在要的是分成两个个体。”不过有方向总比没有方向好,陈轩不断地尝试着各种方法,而他眼前以漆黑骷髅形状出现的分神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而外面,火儿已经有点支撑不住了。

“到底是什么,快,是什么!”意识海里面的所有东西以着越来越快的速度围绕着他们转动,终于,他再次模拟起了当时那种非人般的思维模式,只是那时候的状况毕竟很特殊,他想要再次进入是绝无可能了,但要回忆起当时思考过的事情,却不难。

“分神,而又一体,灵魂,神识……没错,问题就在这里,哈哈,终于想到了!”陈轩抓住了那一瞬间的回忆,终于让他明白到了为什么还是没办法分神的原因。他现在之所以能以真神之境修炼主神的分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换了一个位面和多了一个新的灵魂和身体!

而主神分神,分出来的,可不是灵魂,而是神识!而现在漆黑骷髅所拥有的,却是一个灵魂!灵魂虽然也是他塑造的,但灵魂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哪怕被他的神识打上烙印,还是一个个体,与神识没有直接的联系。

所以他要做的,就是在不让副人格消亡的同时,让这个灵魂变


状态提示:第十四章 新的道路 神识融合神格--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