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出来三个人的关系真的很好,阿绿嘲笑火箭的时候,火箭也是笑mī_mī的,一点不悦的意思都没有。
受到了大家的感染,未央也不再那么拘束了。她知道这几个人都是口无遮拦而已,话说过了就过了,并没存别的意思,于是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在旁边听了半天,未央才知道莫临这么有名的摄影师,整个工作室居然只有三个人。按照莫临的话来说,就是人够用就好了,
胡闹了一会,莫临突然严肃了起来,对火箭说道:“交给你了,你赶紧带她去换个造型,这样子土实在受不了。”
未央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白色吊带长裙和高跟鞋,都是今年的新款,虽然不够时尚,但是也不至于让莫临这么嫌弃!
“nopoblem!包在我身上了。”火箭比了个‘ok’的手势,朝着莫临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接着,火箭就带着未央上了二楼。到了二楼以后,未央才发现这里别有洞天。
跟一楼和院子的温馨感不同,这里的体现的是一种专业感,专业的工作环境,专业的道具,专业的摄影场景……
总之目之所及,这里的一切都好像贴上了莫临的标签。特别是墙上挂着的那些摄影作品,确实让人有美不胜收的感觉。当然,也显示出主人有多自恋。
火箭见未央的眼神四处好奇的打量,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怎么样?是不是忽然爱上老莫了?他可真的是摄影界百年一遇的奇才啊。”
“呵呵……”未央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干笑两声表明自己的立场。
不再继续莫临是不是奇才这个话题,在未央坐上造型台的时候,火箭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原本玩世不恭的眼神忽然变得深邃,盯着镜子里的未央探究了很久。
“你的脸型是很标准的瓜子脸,气质又很古典,黑长直完全遮盖了你的魅力,我觉得还是卷发比较好。”火箭用手指挑了绺未央的头发仔细瞧了瞧:“最好再染个巧克力色,既不张扬,又称肤色。”
听了火箭对自己的一番评头论足,未央才明白那些原本进理发店只想修一修头发的女人,最后出来为什么都变了一个人——因为理发师的那张嘴真是太会蛊惑人了。
不过像火箭这种高级造型师,跟普通理发店的设计师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后者还会遵从顾客的意愿,而前者直接拿起剪子开始修剪未央的头发。
“我觉得还是黑色的直头发最好看。”火箭拿着剪子第一刀下去的时候,未央的耳畔响起了一个久远的声音。
就因为对方无心的一句话,未央留了这么多年的直头发,从来不敢烫,从来不敢染。
有个问题未央一直想不明白,既然陆铭飞觉得黑色的直发最好看,那为什么会喜欢栗色卷发的蒋梦这么多年?
后来遇上了叶楚戈,未央才知道答案——爱情从来都跟好坏无关!
所以陆铭飞,你看你对我这么坏,我还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你……
等到未央从回忆里回过神来的时候,火箭已经开始给她烫头发了。长长的头发被卷成了一个个小卷放在肩头,黑长直的时代终于过去了。
此时的未央眸光似水,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靥如花。
既然头发都已经改变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住在她心里的陆铭飞终于要消失了。
折腾了半天,火箭先是给未央烫了头发,后来又染了头发。弄好了造型以后,又开始给未央画了一个新的妆。最后在衣架前徘徊了许久,挑了一套改良过的露腰套装。
全副武装之后,火箭对着全身镜里的未央欣慰道:“我简直就是天才,居然能化腐朽为神奇!”
越听这话越变扭,未央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腐朽?
改造完之后,出去工作的莫临也刚好回来了,瞥了未央一眼,冷淡道:“看起来还可以,总算还有救。”
未央的腰很纤细,肚子上一点赘肉都没有,加上腰间的皮肤白皙光滑,火箭挑的衣服刚好展现了她的这些优势。
只是未央从小到大都没穿过这样暴露的衣服,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下意识地去拉衣服的下摆,想要遮住腰间裸?露的皮肤。
这个小动作恰巧被莫临看到了,不由讥讽她道:“果然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大家闺秀,非典型的有钱
土包子。”
打造完以后,莫临就告诉未央可以下班了。
“不是要拍照吗?怎么做了个造型就可以走了?”未央不解,这世上哪有不工作白拿钱的好事。
莫临将今天刚拍的照片导入了电脑,头也不回地对未央说道:“你这个样子不再进化个十天半个月我没法拍,我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那你上次不就拍了?”被吐槽了一天,未央终于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上次不一样。”电脑前的莫临脚下一滑,身下的转椅就转了半圈,他双手环胸,看着未央挑眉道:“那是工作,工作是为了赚钱,现在是为了艺术。”
谬论!未央在心里吐槽了一句,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和鞋子,拿着自己包就离开了。
今天林菀的公司团建聚餐,所以今晚只有未央一个人吃饭。
离开工作室的时候正是傍晚,浓浓的暑气渐消,未央不赶着回去,所以就沿着湖边的林荫道一路走去。
胡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