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菲尔普斯,比如大猩猩。
“顾自见其耳”可就有些困难,不信您可以试试揪揪自己一侧的耳朵,以不揪掉为底线,顺便把眼球努力朝异侧移动,看看有没有可能瞄到一点耳朵的边际。
如果你做了,恭喜你,你做了无用功。
这个命题绝对比诸如“人永远舔不到自己的胳膊肘”之类来的更真理。
可是刘备做到了。
而且人家不是瞄到耳朵的,是顾一顾就见到的。很随意,很潇洒,就那么挥一挥耳朵,不带走一只苍蝇。
用后世人的话说:刘先主的耳朵像弥勒佛,好有福啊!
但是我想起了某种北京常见的狗狗,平时耳朵耷拉着,一跑起来就扑拉扑拉呼扇的那种。
于是刘备的形象基本勾勒出来了。
长着猩猩的身材和哈巴狗耳朵的基本形象。
当然,对于一代枭雄我们不能这么形容。
就好像对长得丑的明星不能说丑,得说有气质,丑的有碍观瞻的,得说有实力,实在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得说有韵味……
因为人家是明星。
于是基因突变到动物身上的刘备变成了天赋异禀的天之骄子。
用我们现代话说,叫做“拥有nba巨星般强壮矫健的身姿,拥有弥勒佛般温润肥厚的耳朵,激烈的运动与静谧的禅意,在动与静之间恰如其分地找到了平衡,东西方美学与智慧的最完美结合……”
其实,按照科学的理解,刘备应该是肢端肥大症兼有返祖现象的传奇病人。
所以说,话是人说出来的。
难道时代的宠儿、泪腺shī_jìn症患、三国时代最大的服装消费这么快就要登场了?!!看官别急,在这一章里,他只是客串一下,就像《武林外传》里面的众食客一样,类似于路人甲、电线竿子乙之类的存在。至少要到《桃园三结义》这部小制作dv电影里才当得上主角。
我们朴实的东北汉子一见到这位拥有弥勒佛般温润肥厚的耳朵和nba巨星“狼王”加奈特般修长毛茸手臂的河北小青年,就一下子被他征服了。两人一见如故,如胶似漆,立时成为食则同席、寝则同榻的亲密战友,开始了一段伟大的革命友谊。
有诗为证:
三国奇人真是多,涿郡刘备数一个。
耳大好似弥勒佛,臂长尤超加奈特。
生平寡言不好动,动辄泪眼变婆娑。
自命皇室贵胄后,见到阿瓒喊大哥。
西元一七五年,东汉灵帝熹平四年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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