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乐虽然不习惯佩剑,但历练有风险,他自然在进入兽谷前,就把卷云剑从储物戒中取出,紧紧握在手里。剑柄结实冰冷的触感让温乐的心里变得踏实了点。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温乐觉得一进入兽谷,就闻到腥臭异味,那种有点像腐烂的海鲜在太阳下暴晒了数天的那种臭味,让他忍不住捂鼻。
陆小季突然小脸一白,苦着脸看向下方,他的脚正踩在一团软软湿湿的东西上,可不正是一堆粪便么。
温乐噗嗤笑了出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全没了。
“哈哈哈,小鸡,你走路不看路的吗?”
陆小季毕竟是第一次历练,虽然安慰自己没什么可怕的,但还是有些紧张,他只顾着四下张望,没留意脚下,一个不留神就踩了“地雷”。
陆小季嫌恶的把脚上那坨东西在路边的石头上刮净,方越又好心用水系法术帮忙冲洗了一下,四人这才继续往前走。
由于陆小季的踩便便,大家的心情都好了许多,虽然还是小心翼翼,但也有心情欣赏兽谷的异样风光。
“哗,快看!”陆小季兴奋得叫了出来:“看那看那,前面大树下那个长尾巴的老鼠,正在围着自己尾巴打滚的,好想捉一只!”
温乐对照灵兽图鉴:“尾长半尺,圆耳粉毛,擅长打洞,会被有灵气的东西吸引,故名寻宝鼠。”喵了个大熊猫,看起来好萌啊,和寝室老二女朋友养的仓鼠怎么这么像。
两人对视一眼,都可以看到对方眼里的喜爱之情,然后齐齐一呼,就往前面扑去。
林乘风心中好笑,不过他也不担心,因为寻宝鼠是出了名的胆小,如果附近有猛兽,它早就吓得躲藏起来了,哪会如现在般大模大样的在树下滚动。
方越对老鼠这种生物一向敬而远之,便站在一边,看温乐和陆小季捉鼠。
林乘风小剧场
(一)某日,林乘风穿越了。
看着洗得干净长得肥的肉食在街上自由走动,完全也不怕人。林乘风食指大动,两眼放光,准备下手。
等等!大师兄,你明白吗?那叫宠物,不是食物。
被愤怒的主人追杀了整整三条街的某人记住了这个惨痛的教训。
林乘风转向山林中的动物下手,天生天养的,这次总没问题了吧?
等等!大师兄,现代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啊喂。
被森林公\安追捕了整整三条街的某人记住了这个惨痛的教训。
现代的肉都是不能吃的,小师弟真可怜。林乘风如是说。
(二)流落异界的林乘风决定找份工作来填饱肚子。
林乘风:老板,我来应聘。
老板:你会什么?
林乘风:我会御剑。(挥舞自己的长剑)
老板(打电话):警察啊,这里有人携带管制刀具,疑有精神病患,快点来抓啊。
林乘风:逃……
林乘风:老板,我想找工作。
老板:你会什么?
林乘风:我会法术,可以变水变火。
老板(轻蔑):我有空调有炉灶,要你做什么,滚。
林乘风:教练,我想打篮球。我能跳高能跳远,体能一流,是奥运会的好苗子。
教练:嗑\药的一律滚粗。
林乘风(有气无力):那个是灵丹不是兴奋剂啊喂。
最终,林乘风终于靠储物戒混了一个搬运工的活儿。要是你在c市看到一个双手空空的扁担,不用怀疑,就是可怜的大师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