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电筒的灯光下,四匹马儿都还栓在原来的地方。它们晃动着尾巴,绕着缰绳的半径在树旁移来走去。看起来,它们被刚才的花豹袭击了之后,还处在惊魂未定的状态。
我有些不敢靠过去,害怕被慌惊中的马儿踹上一脚。那健壮的后蹄,如果踹上了我的胸膛,那真不是开玩笑的痛。比起这个,我宁愿被豹子抓上几爪。
吴林禹倒显得不太担心,他吹起了马儿们都熟悉的口哨,然后将手电筒的光束指向地面,朝马儿们靠了过去。
“不慌,不慌,没事儿了。”吴林禹拉过一条缰绳,抚着在踱步的一匹马儿说。那马儿好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样,对他仰了仰头,动动嘴唇。
见马儿还认得我们,我也放开了胆子,走了过去。我的那匹马,在手电筒的散光之下,也相当好辨认。因为它的头部有块白斑。这匹马,其实我悄悄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博尔特,虽然它跑起来并不快,我也从来没有这样唤过它。
我照着吴林禹的样子,按了按它的头,以示抚慰。手臂能明显感受到它那均匀的鼻息,能感觉出它不太紧张,符合它慢条斯理,对什么事情都不在意的性格。歪过头,我检查了一下博尔特的脖子,肚子,连马屁股都仔细看了看。
幸运的是,我没看到任何伤口出现在博尔特的身体上面。看来,刚才被花豹压在身下的马儿,不是它。
博尔特的嘴巴里在咀嚼着什么,我放开缰绳的时候,它缓慢的眨着眼皮,傲慢无礼的看着我。真是一匹懒马,不知什么才能提起它的兴趣。
最后的检查结果是,陈莉姗的那匹马身上有爪痕。爪痕有些深,还渗着血。程佳华说,还好当年亚当和夏娃偷吃了jìn_guǒ,不然他刚才就肯定没衣服穿,手臂也就费了。那匹受伤的马垂着眼神,一脸忧郁,眼睛有些湿润,像是在哭泣。
陈莉姗的怜悯心起,尝试着往它的伤口涂上碘酒。但这马好像不太待见这种消毒的方式,酒精一涂上,它就猛烈摇起耳朵,摆动尾巴,动起蹄子躲开。也罢,听说这些动物们的免疫力要比我们强许多,就一个抓伤,应该不会有大碍。
我们只好用矿泉水在它的伤口上浇淋了一下,以后的事情,就交给它的免疫系统吧。
吃完方便面,我们就铺好床单被子,准备睡觉休息了。事情发生之后,每天的作息时间,就是这么规律。没办法,电能的消失,基本带走了夜晚的一切娱乐方式,在这大地静安,夜色满布,万物归息的时候,除了盖着被子吹牛打屁,我们几个人还真找不到什么好玩的消遣。
以前在寝室里望着凌晨时分的白墙壁,听着室友们敲在键盘上的噼噼啪啪,我总会想,我们肯定是青春期的荷尔蒙旺盛,这么晚了还精力充沛,想睡都睡不着。
现在一回想,哪里是什么荷尔蒙在作怪,只是因为那个时候有电,脑子里的破事儿比较多罢了。各种琐碎的想法交织在一起,哪能睡得着。
所以,就算你现在脑子里还有破事,没有电,也只能睡觉玩。
程佳华穿上了那件袖口被抓得稀烂的风衣,又裹上了被子。
“明天咱进城一趟吧,我找件新衣服。”他说。
“那也要有城才行。”我把烟头进了火堆里。除了火车站,这些铁路都爱往荒凉的地方铺。上次我们之所以能找到补充物资的小镇子,是因为遇到一个小车站。能不能遇到镇子,这得看运气。
吴林禹抓过他的背包,翻看着说:“你这一提我才想起,这包里好像没多少干货了,真得要进城装些回来。”
“还有多少?”陈莉姗正在收拾她的急救小包。
“让我抓抓。”吴林禹的手探进背包里,努力感受着说。
感受完毕,他道:“以我的经验来看,最多撑上二十六个小时吧。”
“能吃多久?”程佳华问。
“吃不久,”吴林禹手伸了出来,往其他的附包摸去,“让我再找找有没有什么漏掉的,以前剩下的。”
“其实也不碍事,这铁路边上虽然没什么大城市,但小村庄还是有的。”程佳华躺下身去,“那些房子里肯定囤得有大米,说不定还有腊肉,到时候我们做一锅腊肉炒饭,不也挺好的吗。”
“腊肉炒饭?”我拿上枕头,躺了下去,“只怕是进了屋子,全是烂肉的味道。”
“你就爱否定我的想法。”程佳华挽起衣袖,看着手臂上的伤口说。
“我也好想念米饭的味道啊。”陈莉姗掀开被子说。
“以前咱部队里就发过那种自热米饭,但我吃完了,没能给你留一包。”吴林禹还在背包的各个空间里摸来摸去。
“自己能热的米饭?”程佳华放下手臂,颇为意外,“大米还有这品种?”
“不是——”吴林禹说到一半,突然惊惑了一声,“咦,这是啥玩意儿?”
他摸出来了一个漆着银白色的物体。
我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是周志宏的老式mp3。周志宏竟然忘记把自己的随身物品带走。吴林禹放下背包,凑近火光,仔细打量着那台mp3。
“这好像是周志宏那臭小子的复读机啊?”吴林禹这才认出来。
“复读机?”程佳华坐起来,笑了一句。
“是mp3吧,以前见他听歌儿用的。”陈莉姗说。
“对。”我道,“不是练听力的。”
吴林禹捣鼓了一会儿,蓝色的小屏幕就亮起了。
“呀,还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