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无百日红,人应正当闲。
苏家大寨内,一位身穿锦绣衣,手捧小茶壶的老头,正一边饮茶一边欣赏刚得到的古代瓷器。
此物通体尧黑,长长青边,握在手里有股清凉,放在地上,寸草难生。
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出,这其实是件戬,模样虽怪,但是不得不说它的价值连城。
这不,苏老头怜惜的用柔丝每一处角落擦拭,有些地方因为年代的久远,已经看不见是什么字体。
只能略微斟酌出,大概的意思,好像是一段诗,不过,苏老头却认为是段古文。
正好苏菲菲带着林森回家,苏万山见到了林森,便将他叫了过去。
“唉,林女婿!”在苏万山心中,林森早就是他认定的不二人选。
一见到林森来了,苏万山皱纹堆积的脸庞上,立即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来一趟苏家,林森一身调侃的坏毛病,在走向苏万山这几步中,被他悄然隐藏了起来。
华夏多年的尊老爱幼法则,林森虽然记得不清楚,但是他却很好的遵守了。
“来,帮我看看这件宝物,”林森还没坐下来,苏万山就迫不及待的递出宝物。
“苏老爹,”林森学苏菲菲叫了声,苏万山都叫他女婿了,林森再称呼伯父,岂不是有些见外。
“快坐下来,帮我瞧瞧,”苏万山欣喜道,他家里古玩珍藏倒不少,但没一件像这把戬一样,令他十分好奇的。
林森也没和他老人家见外,径直接过戬,仔细的看了看。
四方体,长约五十六厘米,握在手里居然隐约有股清凉,丝丝屡屡的凉气,竟钻入林森的体内。
与他地脉的暖流,正悄然无息地相撞,害的林森握着戬的手,不停地在颤抖。
“什么情况?”林森心里想到,脑门子一紧。
而苏万山也注意到林森的手,眼神内尽是兴奋之色。
刚才戬在他手里,明显没有颤抖的迹象,然而到了林森的手中,居然颤抖,难道这是件活性的东西?
好在没过多久,颤抖的迹象停歇,林森面带微笑的将戬放在石桌上。
“怎么样?它是宝贝嘛?”苏万山看着林森,他想知道戬的价值。
经商之人,对每件事物的价值看的很重,即便是件普通的东西,他们都想知道性价比,这也许就是他的习惯。
“不是,”林森憋了半天冒出句话来,差点惊呆了苏万山,不过,他的下一句话,却令苏万山重拾了信心,“一般人眼里,它是俗物,正常人眼里,它是宝贝,在我看来,它是一件辅助用品。”
“辅助用品?”苏万山迷糊了,“说清楚点。”
“老爹别急,”林森笑了笑,接着说道:“你先告诉我,是怎么得来的?”
“老朋友送礼,顺带把它给了我,”苏万山一五一十地说道。
前两天,有位老友请他帮忙,然后当作礼物,便送给他。
正好这些天苏万山将苏式集团交给女儿,他老人家得以清闲自在,这才有时间翻翻古玩欣赏。
“这样吧,苏老爹先把它收好,日后指不定会有作用,”林森说道,眼神之中却有了一丝涟漪。
既然女婿都这么说了,苏万山也就没过问,反正林森不会害他,这就对了。
俩爷们没在纠结下去,抛开疑问,一边喝茶一边谈论三言两语。
另一边孙小美在苏菲菲房间里,俩人换衣服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突然,孙小美十分好奇的问了句:“菲菲姐,你的毛怎么那么多?”
一丝不挂的苏菲菲,小脸一下子红遍全身,这丫头怎么跟林森一样?学坏了!
“你长大了也会有,”虽然她心里有些别扭,但是同为女人,苏菲菲就没计较。
“我才不要呢,”孙小美一副嫌弃的表情,小眼睛扑闪的盯着那片毛多的地方,嫣然一笑:“我已经长大了,但是我没有。”
“嗯,你确实没有,就有点发育不良而已,”苏菲菲没好气道,说话的时间,她已经穿上两点一线需要遮挡的衣物。
“原来你和坏蛋口气一样,难怪能走在一起,”孙小美纯真无邪的说道。
苏菲菲懒得再搭理她,专心致志的在橱柜你找寻衣服。
她现在穿的样子,就像比基尼小姐参加选美一样,要是就这样出去,林森还不把她摁在某个角落里,大战三百回合。
如果再被孙小美这丫头看见,她的嘴肯定兜不住风,到时候抖出来,怎么办?
所以苏菲菲十分谨慎的选择衣服,貌似漂亮的女人都有一个通病。
那就是选择艰难症,衣服试完一套又一套,脱下一套也一套,却没一件入眼的。
看看时间,快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孙小美早就换好,坐在心形沙发上发呆,她已经有些审美疲劳了。
看着苏菲菲从长裙到短裙,再从长裤到肉丝连体,看的她有些眼花缭乱。
而她自己选择了低胸露事业线的上衣,因为好看,再个那地方已经被坏蛋摸过,她也就无所谓了。
下边她选了件保守的,林森不是说她没肉嘛?她就用黑丝袜包裹起来,再配上一条海边休闲的蓝色短裤。
不信包裹的这么严严实实,他还能透视里面的情况,反正没有长毛,不像菲菲姐那里乌漆抹黑,浓毛一大挫,想想都觉得扎人。
就在孙小美走神之际,苏菲菲终于穿好了,耗时长达一个半小时,快赶上一部小电影了。
一头飘逸的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