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中空气很糟糕,充斥着霉烂的味道,莫凌眉头紧蹙,看了一眼躺在角落里的骸骨,心中的恐惧已经消散许多,她抿了抿唇,缓缓朝着骸骨走去。
二楼,主卧室。
头上缠着绷带的杨菲云懒洋洋地依靠在沙发上,从水晶盘里面捻起一颗葡萄,慢悠悠地喂到自己嘴里,别提多惬意了。
莫英杰坐在她旁边,脸上没什么表情,手指轻轻敲击着轮椅扶手,似乎在等待什么。
杨菲云看到他这样,眸光微微一转,笑米米地捻起一颗葡萄,喂到他嘴边,“老公,这葡萄真甜,来,你也吃一颗。”
“你就知道吃。”莫英杰烦躁地推开她的手,沉声道,“佳妮怎么去了那么久还没回来?”
杨菲云丝毫不以为忤,悠悠一笑,说道,“哎呀,你就放心吧,佳妮现在做事还是很稳妥的,你看她将那间卧室门的钥匙交给莫凌,莫凌就没有丝毫怀疑。”
莫英杰冷哼了一声,“你就惯着她吧,真是越大越不懂事,三天两头往娘家跑,像什么样子?”
杨菲云娇嗔道,“哎呀,佳妮还不是因为担心你,所以才三天两头地跑回来看你,你就不能记记女儿的好吗?”
“担心我?”莫英杰冷笑,“我看她是没有钱了,跑回来问你要钱的吧,你也是,怎么当妈的,女儿已经嫁人了,要用也应该用婆家的钱,哪有天天跑回娘家拿钱的道理?”
杨菲云吃了一颗葡萄,冷笑道,“就算佳妮会问我要钱,那也比你养的那个野种强,你病了这么长时间,她在你身边照顾过你吗?就连订婚这么大的事情,都不肯通知我们,我们大老远地跑去应城给她撑场面,她倒好,处处帮着沈家赵家说话,你还嫌自己被人嘲笑得不够是不是?”
提起在莫凌订婚礼上受辱的事情,莫英杰气不打一处来,冷着脸道,“养了她这么多年,也该让她还回来了!”
“不过,说真的,老公,你将莫凌骗到那间密室,如果让她发现她的身世,会不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莫英杰犀利的目光突然扫向杨菲云,眼神凶狠,似乎恨不得撕了她,咬牙切齿地说道,“吃吃吃,就知道吃,要不是你打牌输了那么多钱,还学着人家炒股赔了那么多钱,我至于出此下策吗?”
“知道就知道吧,反正她早晚也会知道她的身世的。”卧室门突然被打开,莫佳妮走了进来,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爸爸,妈妈,你们放心,我有一种好东西,可以让她忘记一切。”
杨菲云连忙问,“什么好东西?”
“一种药,注入这种药之后,可以让人变成弱智白痴,她在这里经历的一切,也都会忘得干干净净。”这种药,五年前,莫佳妮就想运用到莫凌身上,可惜,失败了,这一次,她绝对不会让莫凌再逃脱。
“真的那么有效?”杨菲云面露怀疑之色,“可是,莫凌回家一趟,出去之后突然变成傻子,这也太奇怪了……”
莫佳妮唇角高高扬了起来,轻声笑,“妈,我们可以制造一起意外啊,让她弄伤脑袋,再将她送到医院,让医生帮她诊断说伤了头部,变成白痴,一切不就水到渠成了吗?”
杨菲云恍然大悟,猛地拍手笑起来,“佳妮啊,你现在越来越聪明了,不错,不错,这个想法好!”
这两母女当着莫英杰的面策划怎么处理莫凌,他只是沉默不语地听着,没有露出丝毫反对的意思。
等她们讨论完毕,他才沉声开口,“佳妮,密室入口处理好了吗?”
莫佳妮脸上的笑容隐去,正色道,“密室的门已经锁上了,那些衣物也被我放回了原位,从外面看,绝对不会发现异常的。”
莫英杰点了点头,说道,“手机信号干扰器开了吗?不能让她跟外界联络!”
“已经打开了。”莫佳妮犹豫了一下,说道,“爸,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不趁着现在将那个东西拿给她?这件事拖得越久,我觉得风险越大,要是她失踪太长时间,会引起别人怀疑的。”
“你懂什么?”莫英杰瞥了她一眼,沉声道,“先杀杀她的气焰,冷落她一天,让她在那种阴暗可怕的地方待上几个小时,我们才能更加轻松地撬开她的嘴。”
莫佳妮连忙称赞,“姜还是老的辣,爸爸,你真厉害!”
莫英杰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不再多说。
另一边,密室。
莫凌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她正蹲在那具骸骨面前,仔细打量,眼前的骸骨,头颅微微垂着,依靠在墙壁上,脖子上那条麻绳已经开始腐朽,他身上穿的应该是一件白色睡袍,袍子已经千疮百孔,变成碎布条挂在骨架上面,他的双手抓着麻绳,想来,是死前太痛苦,条件反射地抓住了绳子挣扎。
莫凌心里的恐惧早已被同情所替代,她双手合十,轻声道,“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是,希望你在天堂得到安息。”
说完,她放下双手,正打算起身,视线无意间扫过那具骸骨的某只手指骨,眼睛倏然睁大,她看到,死者白骨森森的手指上,挂着一只戒指!
她凑近他的手指,用手机照亮,将那只戒指看得更加清楚,很眼熟,正是全家福照片上,那个被撕掉脸部的男人所戴在手指上的那只!
这个男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