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就这么草菅人命吗?”我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不草菅人命,那你给他找吃的啊。”恶大叔的眼中尽是嘲弄。
我深吸了口气,点点头,说道:“算你狠,老家伙。在我回来之前,你可得保证他们都活着。”我紧握着手中的l型杆,甩头要离开。
“喂,明泉,你要去哪里?”小蜜拽住了我的手,声音有些颤抖。“你一个人去是送死啊。”
“没事,如果两个小时我没有回来,你们就想办法离开这个镇子。就算是割块肉给罗生门吃,也要带他走,能活一个是一个,能活一天是一天,明天死总比今天死好。”我看着恶大叔,说道:“老家伙,你如果真准备看他们死,我也没办法。如果他们死了,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大鸡拿着匕首说道:“明泉,你还是别冲动了,我现在就割块肉给罗生门吃,等他醒了,我们再离开。”
“万一你割到血管死了怎么办。谁有事没事吃人肉,神经病啊。别说话了,等会儿引来丧尸就惨了,谁知道这老家伙会不会出手相救。”我话刚说完,就听到了丧尸特有的咿呀声。
我立刻转过身去,那是一只老丧尸。老丧尸的特点就是骨头特别脆。我猫腰冲过去,咚咚两个敲碎了老丧尸的膝盖。他立马跪到地上。
然而,丧尸不会感觉到疼痛,他朝我伸出手,继续张着嘴巴咿呀地叫唤着。我用l型杆,生生地戳穿了他的脑袋,然后把杆子准确地戳到他的颈椎和下颌骨之间,稍微用力,就让他身首分离了。
小蜜目瞪口呆地问道:“明泉,你是屠夫吗?”
“我是杀猪的。”我眼睛一眯,调侃了一句,就蹑手蹑脚地往街上走去,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出来我是瞎说的。
这里的房子沿着水泥路而建,面朝大路而建。我就紧贴着这些房子的大门往前走着。而这些房子的一层,都被改造成了各种小店。其中衣服店饰品店最多,沿路我已经杀死了至少十只僵尸,莹绿色的衣服已经沾满了丧尸的血液。这也使得丧尸发现我的距离远了不少,它们对腐烂的东西不感兴趣,只需求新鲜的血液。
穿过了七八个铺子,我才见到一家早餐店。包子店是开着的。里头静坐着四桌丧尸,一桌四个,再加上站着的三个,那就是十五只丧尸。
那么多丧尸,而我只有一把蹩脚的l型杆,我肯定会被他们生吞活剥了。原本还想到早餐店里头,找点面粉之类的东西,看来我只能放弃了。
早餐店旁边的是一家小店,里头有卖零食之类的东西。这些零食应该过期了,但是现在的食物里头都放了那么多的防腐剂,我想就算过期了也可以吃的吧。
我朝里头撇了一眼,只有一只胖胖的丧尸,在玻璃柜台的后面呆呆地站着。我咬咬牙,用力推开了玻璃门。
吱呀……声音尖锐刺耳。我想整条街的丧尸应该都听到了这个声音。它们全朝我这边看过来,我立刻进入了店里头,进去先把里头的胖丧尸给弄死。在不超过三秒钟的时间里,我用l型杆干死了胖丧尸。并用这保命的l型杆放在门把手上,以免丧尸一下子涌进来。
我用塑料袋装了几包方便面,就往小店的里头走去。我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差儿死在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