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军事历史>走进唐朝>第914章 飞龙骑兵(二)

用重装甲骑兵进行奔袭,在距离和地形上面是有一定天然限制的:不能快跑,否则战马会完蛋;不能太远,否则人和马一起累死;时间不能太长,否则根本不可能多带粮食的骑兵会很快饥渴失去战斗力;不能上山道、进湿地、进沙漠、进森林、攻堡垒……还能干什么?只有偷袭和正面冲击。t/

所以重骑兵在作战中的作用并不大,至少没有想像中那么大,不过因为重骑兵的巨大攻击性,存在也就有其合理性了,关键是看如何运用这支重骑兵。

重装甲骑兵根本是一个功能非常单一的兵种,除了冲锋的辉煌之外,其他的时候都是脆弱的。所以,重装甲骑兵除了自己带有充当步兵和轻骑兵作用的扈从以外,还需要相当数量的其他兵种加以配合,基本不能独立完成一项综合的作战任务:比如一场战役。

重装甲骑兵本身并不装备弓箭,一旦他们冲上去,他们的后阵--扈从、弓箭手、步兵们就都暴露在蒙古人的重骑兵攻击下(蒙古人的重骑兵只不过是装备比较厚重,但也基本上是皮甲和重要部位的少量的钢质甲片,基本上和欧洲的轻骑兵或者上马步兵是一个防护档次)。

往往一场战役打下来,没有头也没有尾,十天半个月是常事。这边的战役没有结束,蒙古人突然一夜之间从面前消失,等得到消息的时候,他们已经跑到自己后方攻下好几个城堡了!蒙古人的后勤保障十分简单--每个士兵都可以靠着简单的肉干、淡水、野菜、马尿等欧洲人匪夷所思的东西保持战斗力数个月,他们可以从莫斯科出发,马不停蹄(一人二马)的用半个月时间奔袭到匈牙利,也可以穿过险阻的喀尔巴阡山脉突然出现在波兰的平原上。

对于这样的敌人,缺乏组织和统一的欧洲无法与之对抗,尤其是蒙古人还拥有俘虏的宋人的更加匪夷所思的攻城技术和化学武器,这就是简陋的欧洲城堡完全显得不堪一击。对于这种敌人,不仅重骑兵的战术和兵种已经不合时宜,就连整个欧洲的国家政权形式能否保障自己的安全也值得怀疑了。

中国古代的重装甲骑兵好像也只有南北朝的铁浮屠能够真正的称为重装甲,由于本身出身于游牧民族,重装甲骑兵的拥有者很容易的就意识到了这兵种的缺陷和成本,也由于亚洲人本身的体能限制,很快的就改良了重装甲的配重,使他们可以更多的依靠自己,而不是扈从。

后来的战场上,尤其是隋末唐初,重装甲骑兵也曾扮演重要角色,但是这时候的重装甲骑兵已经成为了相对概念--他们是装甲更加完备的轻骑兵,他们有灵活的四肢、强大的弓箭或马弩,不需要更多的扈从,不需要长时间的准备工作;他们是精挑细选的强壮的老兵和武术高手,他们可以长途奔袭,因为他们的重量可以被一般的马匹承受而不一定非要精良的战马,他们可以下马战斗,也可以跋山涉水。

这种重骑兵的装甲只是重要部位加厚而已,更多的保护来自他们手中的重武器和严格的团队作战,他们的战斗力很强,但是速度和机动性仍然不如轻骑兵,而且面对长矛步兵组成的方阵和弓箭手的箭雨仍旧缺乏对策,他们最终还是用来充当近卫军和战役最后的决定性力量,但绝对不是战场上最经常用到的兵种。

往往他们还没有出现,战斗就已经结束了。随着唐朝期间的不断对外扩张和内战,轻骑兵,尤其是贫穷游牧民族的轻骑兵,渐渐的显露出大集团运动作战的明显优势:奇袭,轻骑兵可以单兵种完成综合任务,重骑兵则不可以。面对轻骑兵和渐渐成熟的步兵方阵战术(中国有名的“阵法”),重骑兵越来越成为仪仗用具,退出了中国古代的战场。

李烨不是没有考虑过重骑兵的优缺点,也正是因为李烨综合各方面的优劣后,才决定组建一支小规模的重骑兵军队,配合飞龙轻骑进行作战。

轻骑兵的战术在于灵活机动,其实战争上正面的厮杀只是一场战役的转折点,并非是整个战争的全部,击败敌人的同时还要尽可能的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这才是整个战役的重点。纵观中原与北方少数部落之间的战争,要想击败北方少数部落军队并不难,难道的是要追的上、杀的死、绞的干净,往往最后与北方少数部落之间的战争,结果都是打赢了却没有对北方少数部落伤筋动骨,这样的战争过不了几年还会发生,也往往是拖垮中原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李烨很清楚辽东半岛和契丹之间的战争,最后也会是这样的结果,所以契丹才会这样有恃无恐的对辽东半岛发动战争,这样的事情李烨不想发生,李烨在考虑最大程度的消灭契丹有生力量。

从开始组建飞龙骑开始,李叔汶就一直吃住在军营中,不过李叔汶并不是这支军队主将,这支军队的主将是:李忠士、李勇士。选择两人的原因是忠心,其次是两人非常适合担任这支军队的主将,这支军队算得上是一直多国部队,汉人占不到三分之一,剩下的大部分是靺鞨人、奚人和新罗人,这些人可以说都是骄兵悍将,也只有像李忠士、李勇士这样的勇士才能真正领导这支军队。

虽然李叔汶很想成为这支军队的主将,但是考虑到李叔汶的武力和经验,李烨不得不放弃这次机会,其实这支飞龙骑主将的最佳人选是速拉丁,可是却不能大材小用,所以李叔汶才想通过这次机会提高自己的


状态提示:第914章 飞龙骑兵(二)--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