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人有时候的感觉比动物迟钝一些,他感觉不到当时刚刚杀了狼的云泽身上的杀气残留,又容易被皮相所迷惑,因为对方好看便觉得对方柔弱,甚至因为对方的身材消瘦便觉得对方弱不禁风。
“你别怕,叶老大跟你还是一个国家的,都是老乡。”李少成见到并未被放走,却也没怎么被□□的王平时,这样宽慰他,还帮着猜测了一下叶老大的意图,“他看中你画的画,你多画两幅就好了,别犟,没好果子吃。”
说这话的时候,李少成已经混上了一身迷彩服,或许因为王平到这里的原因和他有关,他觉得对方亲近,很乐意多说两句,精神抖擞地嘚瑟了一下自己的鸟、枪换炮,见到王平无动于衷,以为他不知道一些事情,又开始给他“百度”。
从李少成的口中,王平知道了不少关于叶老大的事情,对方是某国军人出身,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拉起了人马单干,现在团队已经很大,很有些名声,最难得的还是对手下好,讲义气,不会干让手下白白送命的事情。
这一点真的很难得,很多人混出来了之后,就完全忘记了在底层的时候怎样受苦,反而觉得以前自己受苦了,变本加厉地享受,却没想到那些享受是多少人用命换回来的,其实当老大的都是吃肉的,但,留下多少汤给人可就不一样了。
李少成说着开始骂起了自己以前的雇主,那位是个冷血的,为了个什么任务硬是把他们大半的人命都留在了那儿……
“不就是一个破瓶子么,才拇指大小,有什么用?还说玉髓呐,当我没看过新闻啊,不就是能够治疗外伤么,这都什么年代了,外伤难道还是什么绝症?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的吗?”李少成越是骂越是怒气冲冲,他那时候根本没想到第一次任务竟然是那样的,吓得不敢上前拼力。
因为他的出工不出力,在他身边的几个同伴都被打死了,他倒是机灵,跟着一同倒下装死躲过一劫,当时还有些同伴在边打边退,那些人便追着他们去了,他这才能在事后逃得一命,而这种不光彩的存活他也不敢对别人说,这可不是“胆小”二字可以说得过去的,若是军人,恐怕免不了要受审了。
即便是雇佣兵,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坏了名声,没人敢用的,当然他不会对别人说起这个,但就怕有人会查,也怕雇主会追究,所以匆匆回了家乡,好长时间不敢露头。
可是,多少年,学的就是这个本事,不扛枪了,干什么呢?憋了一段时间,手上没钱了,李少成不得不想着再出来工作,而为了小命着想,他选择投奔比较靠谱的叶老大,当然,那偶然得来的画也是他试着投奔叶老大的原因之一,谁不知道叶老大爱狼啊!
手臂上有狼头纹身,组织名字叫做孤狼,甚至还驯养了十几匹只吃生肉的狼当宠物,这种深沉的爱想必也会喜欢画中的狼。
侥幸成功抱大腿的李少成再提起以前来,自然要把所有不好都往雇主身上栽,反正雇主已经死了,死人多背几个黑锅还保暖不是?
王平不在意李少成话中的愤愤和那一丝潜藏的心虚,他更在意的是“玉髓?”——能够治疗外伤的玉髓定然不会是玉石类的,所以,是那座玉山的产物?多年前看见的那则新闻浮现在眼前,真的应该去看看才是,到底是“出生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