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明天我一定准时去!”唐健点头,阿明在偷偷扫了唐健房间一眼后便离开。
确实没人打扰后,唐健在网络上交代了小李和老巴两人几句,便独自一人躺在床上,脑海中思绪飘扬。
依稀记得小李原本是个技术宅男,是全美数一数二的黑客,因为在网络上发布了fbi诸多机密,被fbi追捕,被当时在米国执行任务的唐健所救,并正式成为了狼组成员之一。
对于老巴,唐健一想起和老巴相遇的场景就有些忍不住想笑,老巴在经济金融上有着惊人的天赋,在华尔街做过很多年的操盘手,为不少大雇主挣了数以亿计的美元。后来遭遇华尔街风暴,赔光了雇主的财产,自己也被人追杀。落魄时在嫖宿的时候,因为拿不出嫖资,被几个墨西哥籍的打手暴打,要不是被唐健偶然碰到,或许这个华尔街最著名的操盘手被变成一个死胖子。
经过了良久的训练,一个瘦子,一个胖子,两人的武力值依然在狼组中最低,甚至还比不上琳达,不过对于一般的雇佣兵那还是绰绰有余,两人可被琳达欺负惨不忍睹。一想到当年六人纵横欧美,恣意恩仇时的场景,唐健就忍不住怀恋起那时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
六年前,唐健带着狼组成员来安大略湖附近度假,在一个酒会上,唐健邂逅了一个拥有日耳曼血统的美丽少女,少女金发碧眼,鼻梁上有少许雀斑,微卷的金发。
但只有春宵一度,第二天唐健接到紧急任务,就这样不辞而别,没想打一晃六年过去,六年之后,唐健再次来到了多伦多,只是那个少女已经不知道身在何方。
独自一人躺在异国他乡的床上,唐健的心中顿生寂寥之感。
第二天早晨,是阿明敲响了房门,叫唐健去茶餐厅和华哥共进晚餐,将笔记本电脑还给阿明之后,唐健便跟着他的身后,来到了当初见到华哥时的那个茶餐厅。
华哥早就坐在那里,正吃着肠粉,面前的餐桌上还放着鸡仔饼和钵仔糕和一杯清水。见唐健来了之后,华哥朝唐健招了招手,说道:“来,唐兄弟,过来吃早点。”
华哥做的位置是这个茶餐厅最好的位置,正好靠窗,透过落地窗可以看到楼下的大半个街道,不远处几栋高楼林立,阳光照射在高楼外墙的玻璃上,反射出点点反光。
唐健没有丝毫的客气,坐在华哥的对面,拿着鸡仔饼吃了起来。
华哥用雪白的餐巾纸擦了擦嘴,双手放在桌面上,说道:“味道怎么样?”
“挺不错的,没想到在加拿大还能吃到如此地道的粤式小吃。”唐健喝了半杯白开水,和华哥相对而望。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请你吃早餐?”华哥似笑非笑的看着唐健,说道。
“难不成这是我最后的早餐么?”唐健半开玩笑道。
“砰!”华哥忽然从桌底下掏出一把大圈帮最常用的黑星,用力的放在桌面上,笑道:“你猜得很对!”
“你没听懂是反问句么?”唐健神色不动。
“我有点好奇,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华哥手指放在扳机上,对准了唐健的胸口。
“第一次见面就知道我的名字,除非你早就认识我,或者我调查了我!”唐健说道。
“不错,狼王就是狼王,当我的表弟罗坤死在你手上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你的真实面貌。”华哥冷笑道。
“罗坤是你的表弟?”唐健有些好奇。
华哥眼中闪现一抹悲痛,继续说道:“不错,只不过他选择在金三角,我选择在加拿大,如果不是我表弟,我也没有办法搞到这么多的军火,他提供白粉,我负责销售。他一死,我的生意至少损失了四成!”
“既然你知道我是狼王,那你就应该知道,你的枪可能没有我的动作快。”唐健淡淡道。
“是么?那我倒要看看是,是狙击子弹快,还是你的动作快!”华哥的话音刚落,一颗子弹从对面一栋高楼某层的窗户中呼啸而出,瞄准的方向不是唐健的脑袋,还是他的右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