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璃骁慢慢低头,她的脚蹬在他的腰上,裙角掀到了膝盖处,露出一段纤细玲珑到惹人怜爱的小腿。长指在她的腿肚子上轻轻抚过,再给她拉好裙角。
“胎记而已……丑吗?我不需要你说好看……”
她又呓语一句,随即醉沉了妆。
御璃骁怔了一下,唇角忍不住上扬,她居然也如此注意容貌——毕竟是女子!这发现让他觉得很是新鲜,一直以为她不在乎额上那胎记呢。
视线挪到她的额角上时,笑容有些凝固,那胎记的颜色确实艳丽了一些。
“难道真不是胎记?”
手指在胎记上轻轻摁了一下,她肌肤的触感就像上好的暖玉,又像清香的花瓣,触一下,便能柔进人的心底去。
手掌忍不住包住了她的小脸,脸俯下来,轻吻了一下额角红记,再沿着她的脸往下,轻轻贴在她的唇上,柔软芳香的唇瓣,带着米酒的清甜,还有醺意,一股脑地钻进他的唇齿之中。
“大哥……”锦程的脑袋又从窗子处爬了起来,嘟囔道:“我不是来坏你好事的,只是出大事了。肝”
“何事?若不是大事,我扒了你的皮。”御璃骁恨得牙痒痒,扭头瞪他,眼神凶极了。
“夜记十一家银号被烧了。”
锦程脚勾在身后的杨树枝上,双手撑在窗台上,露出一脸愁容,看着御璃骁,月色落在他的额上,一枝绿叶正巧拂到他的脸颊边,藏去他的一丝偷笑。
“什么?”御璃骁猛地转过身,大步走到了窗边,双瞳里渐渐涌起汹涌怒意,怒斥道:“防卫那样严密,如何被烧?管事之人可回来了?”
见他发怒,锦程忍不住嘻嘻一笑,又说:“还好还好,依着大哥的吩咐,提早做了准备,只烧到了几堵围墙……还捉了两个活的。”
“臭小子!你敢骗我!”御璃骁勃然大怒,抬手就打他的脑袋。
锦程这回没让他得手,身形灵活地翻起,脚尖一踩窗边的杨树枝,弹起来,朗声笑着,退出老远。
“大哥,恭贺您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在墙角的柜桌中有我兄弟给大哥的厚礼,一定要用上,不要辜负我兄弟二人的一番苦心啊。”
“臭小子,武功不见长进,越发贫嘴了!”御璃骁黑着脸,用力拉上了窗户,转头看向墙角的柜桌。
在这世上,也只有不怕挨揍的锦程敢拿这种事和他开玩笑。
银号被烧,必定惹得人前去挤兑现银,夜家明里是江南大户,可十年前他就掌控了夜家,并且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发展壮大夜家,让夜家成为江南第一富。所以他才是真正的夜家银号之主,夜明月的父亲只是他的生死心腹而已。
在神医谷中时,他一身骨头断去大半,躺着不能动弹,男人手粗力大,略大的力道都让他痛疼难忍。
虽然他咬牙不说,但神医都看在眼中,为减轻他的痛楚,便提议让女子来伺侯他。他在谷中的事,只有几名心腹知道,所以他才请夜庄主送来了夜明月,夜庄主只对外声称明月小姐身子弱,去山中古庙里侍奉菩萨,擦身抹药的事皆由夜明月完成,连晨瑶都不能挨边,身为男人,理当给她名份。
五个月前的御璃骁,绝不会想到有朝一日,他会碰到情这个字。
渔嫣是太后赐来的女子,更是他素来不喜的御史渔朝思的女儿,渔朝思在世时,对他的弹劾就未曾停过,十天一小弹,一月一大弹,经年不歇,勤勤恳恳,仿佛是想有扳倒他为人生之目标。而他的女儿,怎么偏偏是个能打动他的异类人物?
他走到桌柜边,打开抽屉,里面放着一只用红布包裹着的盒子,打开来,露出一个胡木匣子。
“臭小子,玩什么名堂。”他打开来,里面有两只中指长短的瓷瓶,一红,一白,红的是玛瑙所制,白的是骨瓷所烧,上面还放有一纸叠整齐的纸,打开一瞧,安鸿那中规中整的字,赫然映入眼中——
“大哥,这是来自胡峰国的上等良药,只需三滴,抹于尘
柄之上,保大哥你一夜长
枪不倒,情
趣大增。放心,绝不伤身,但切莫超过三滴,否则会三日不泄,切记切记。”
御璃骁脸都绿了!
他把盒子重重丢到桌上,恨恨地揉碎信纸,用油灯引燃了,丢进酒碗中。
酒碗里还有些许残酒,火焰在雪色的碗中燃起来,红红蓝蓝,煞是好看。
回到贵妃榻边,渔嫣依然睡得舒坦,不过因为燥热,自个儿把衣裳扯得歪歪的,一角雪芽色的肚兜歪歪映入眼中。肚兜下,两团芍药把薄薄的布料顶起来,正中绣了一枝约丽的彩色孔雀羽。
这羽一定挠不痒渔嫣,却把御璃骁挠得痒痒难耐。
他坐下来,手指在羽上轻抚了片刻,苦笑一声说:“酒量不喝,还喝五碗,你醉成这样,都不知道是我……还是你的青梅郎……”
头一回,欲这个字,掺进了情字。
可只呆了一会儿,又咬牙切齿地
说:“锦程,本王给你想到一个好去处!”
窗子外的杨树枝被风吹动,刮动着纸糊的窗子,哗哗地发出怪响。
御璃骁无法入眠,索性把渔嫣抱起来,拉开大门出去。
马已经在外面侯着,他原本就准备明早出发去军营,现在突然起了心思,要带她同往。
“套个马车吧,娘娘睡得太死。”聂双城看了他怀里的渔嫣一眼,大步出去安排。
只一小会儿,便套好了马车,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