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们都很小,爸爸第一次带小林皓禹到他们家做客,而她,正在温习钢琴老师教给她的乐曲,不知怎么来了兴致,就弹起了这首《仲夏夜之梦》,在此前,她从未练习过这首钢琴曲。
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穿着白色的小裙子,坐在钢琴椅上,大大的眼睛明亮而专注,一曲毕,她收手转头,就看到望着她发呆的小林皓禹。
那时她对他的印象很不好,觉得这个男孩子看她的模样呆呆的,很不讨喜,故而也没搭理他,而是径直走上了餐桌,挨着天澄吃饭。
吃饭的途中,那男孩依旧扒一口饭,望一眼她,小天笑觉得被人盯着吃饭的感受不大对劲,于是在他再度抬眼望她时,直接与他对视,“喂,你老看我干嘛?”
这一出声,直接惊得小林皓禹面红耳赤,手中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看着别人出洋相,小天笑趴在小天澄的肩膀上,笑得前仰后合。
还是被秦妈妈一不赞同的眼神扫射,才安静下来,继续恢复有礼有节的大家闺秀模样。
李莹以为秦妈妈生天笑的气,连忙笑着帮腔,“小孩子闹着玩,别在意,倒是我家皓禹,平常跟泼猴子似的,这看到了天笑就立马老实了,难道,这就是俗话说的一物降一物!”
李莹的话一出,整个餐桌上都笑开了,小天笑却是难得,对着小林皓禹扒了下眼皮,做了个鬼脸。
……
时间过去了好久,现在想起来都有点不真实,如果没有当年的那些事,也许秦林两家,还会是很好的朋友。
看着秦天笑陷入回忆的神情,vincent的嘴角,牵起抹笑意,手下的动作却依旧不停,穿透水晶隔离幕墙照入的阳光,打在他身上,他的周身,就像被笼了一层金色的光芒,暗沉的气息,也被和暖稀释了不少。
一曲毕,vincent走到她身边,凑近她耳边低声道,“好听吗?这首歌我为你练习了一年。”
没错,从他提着行囊,刚至异国他乡,第一件事不是果腹抑或寻找住处,而是来到琴行,用身上的所有现金,买了一架钢琴。
昼夜不休的练习,只为了有朝一日,她能听到。
秦天笑被耳边的温热,唤回游离的思绪,她正要说话,却猛然看到vincent的右手,在微微的颤抖。
见她望向自己的右手,vincent的瞳孔一缩,随即不动声色,将手向后挪了挪,转瞬,又是目光缱绻的望着她。
“你的手?”秦天笑皱眉,叶邵晨的右手,一看便是经过了什么重创,不然,不会在弹奏钢琴曲后,有这样的反应,她是学琴的,所以对手的关注,尤为敏感。
vincent慢条斯理戴上手套,企图用黑色,掩盖住那恼人的颤抖。
似笑非笑的眸,对上秦天笑,“天笑,你是在关心我?”
果不其然,vincent的话一问,秦天笑立马沉默,不再说一句话,不是不想答,而是不知道如何答,如果她的回答,注定会让他误解,抑或留有希望,她倒宁愿保持沉默。
虽然这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但见秦天笑当真对他不再言语,vincent的心脏处,就感觉到一声比一声清晰的抽痛。
他的手,是被子弹所伤。
到达美国后,他违背父母的意志,将mba专业换成了古典音乐。
那日夜幕降临,他如往昔般去书店买琴谱。
却被一满身鲜血的男人撞到,他操着一口纯正的美音,求他帮他,并答应会满足他一切的愿望。
愿望?他承认他被这两个字蛊惑,若说他此生最大的愿望,无非就是为了那一个,他至今爱而未得的人。
于是,他跟那人做了交易。
救下了他,也因为救他,在枪林弹雨中,他的右臂被击伤,胸口处中了一颗子弹,距离心脏不过咫尺处。
后来,他被人送往医院救治,与死神缠斗之时,他嘴里喃喃念着的,只有那一个人的名字。
也是她,支撑着他跨越死亡森林,再度回到人间。
昏迷了将近三天,再度见到太阳,他的第一个念头不是他还活着,而是,他还有机会,陪在她的身边。
男人很守承诺,收他为义子,并将大财团近一半的股份,转交到他的名下,不惜耗费重金栽培他,让他在一年间,坐拥其他人,努力乃至几辈子,都绝不可能达到的高度。
自此,他有了自己的部下,有了自己的助力和财富,成为了继男人之后,游走于黑白两道,人人闻之胆寒的“主”!
当然,这一切,他并不打算告诉秦天笑,自打与魔鬼良心做了交易,他的手上,染了不少鲜血,他属于黑暗,却仍想固执的,将她留在阳光下,做不染纤尘的百合花。
黑暗与污垢,那些肉眼看不见的残酷,让他一人承担即可,他只要她,做着世上最受尊宠的女人!
林皓禹的眼中,有太多她读不懂的东西,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这一年过得并不平凡,光这身少有的凛然霸烈,就是他以前所不具备的。
既是脱胎换骨,必然,也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苦痛煎熬。
“天笑,我——”vincent正待说话,却猛地被身后的肯打断。
嗜血的眼风扫向肯,肯禁不住抖了抖,他知道,主先前吩咐过自己,没有重要的事,不得进来干扰,可眼下,他就碰见了一件不得了的事。
“主,这件事情很重要!”肯硬着头皮,在vincent不希望被人打扰的时间,说出了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