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梓会的不多,对付这些流氓地痞却绰绰有余,他们欺善怕恶,所以他懒得废话,直接让他们见血。
“走、走走,好汉不吃眼前亏!”果然几个流氓抱成一堆迅速退出了郁梓的视线中。
而情人巷外的一辆银灰色的豪车里,战凛悠然地吐出几个烟圈,轻笑道:“果然是匹带狠劲的小烈马。”
“凛爷,不愧是您看中的男人。”旁边的手下阿谀奉承道。
不一会儿,那些小喽啰便跪在了银灰色的豪车外面,被断子绝孙的男人正哭爹喊娘地告状:“凛爷!那小子简直不是人,我们都还没有碰到他呢,他就把我…我…”
其他的流浪地痞也帮着他说话,“对啊,凛爷,那小子太恐怖了!”
“猎非,这几个人没用了,送去喂藏獒王!”战凛看也没看他们一眼,淡淡地吩咐道,听到那匹小烈马被这些流氓地痞侮辱,战凛突然觉得很不爽。
更加凄厉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凛爷!凛爷饶命啊!我们知道错了,求求您放过我们吧!凛爷——”
另一边,郁梓收好了手术刀,瘦削的身影走进了黑暗中,宾河南路109号大院灯火万千,然而却没有一盏是属于郁梓的。
上了楼开了灯,将手术刀上沾染的血液洗干净,郁梓的爱人是个医生,当爱人问起郁梓喜欢什么礼物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把手术刀,爱人用它来救人,而郁梓要用它来自保。
当时的爱人是错愕不已的,他没有想到郁梓在那么多的礼物里居然挑了那把泛着银光的手术刀,但很快他就明白了过来,并且告诉郁梓:对待别的对自己有企图的男人一定不能心软!他不知道的是,郁梓对于别人从不会心软,尤其是那些该死的肮脏男人!他早就看清楚了这个肮脏的世界,谁都不能轻易伤害他!
郁梓的生活很单调,晚上吃过简单的夜宵后他便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困得睡着了。
战凛的车一直在情人巷的巷口处停留,他的手指突然有些微微地颤抖,“猎非,你说,为什么他偏偏要背叛我!我待他不好吗?!”
战凛也曾经如此宠爱过一个男人,尽管只有短短的一百天,但是那个男人是唯一停留在战凛心中的人,但那个男人毫不留情地背叛了他!甚至想要置他于死地!
“凛爷,是他不懂得珍惜,您为什么在今天又想起了他?”猎非也跟着抽了一支烟,关于前任情人的事情战凛从不让任何人提起,而今天,他自己却提起了。
战凛顿时烦躁起来,“都是刚才那个男人的错!周五霓魇就有最新的拍卖会,再找不到辣货为你是问!”
“凛爷不要刚才那个男人吗?”猎非有点儿摸不着头脑。
战凛将雪茄扔出窗外,“若霓魇有辣货,他就不要了,免得我想起那个该死的男人!”
“是,凛爷。”猎非发动了车子,在悲凉的夜色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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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周过去了,这天,律师事务所没有案子要忙,郁梓想到母亲在国外治病要花很多钱,而自己已经有两年没见过母亲了,不过有父亲的好朋友陪着她看病,郁梓很放心,父亲的好朋友也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肯陪着母亲治病就已经是出了力,郁梓可不好意思再让他出钱,所以每个月郁梓都会汇钱过去以供母亲在国外昂贵的医药费。
这个月的工资已经领到手了,在律师事务所领了三千五,再加上刚在天狱领到手没多久的六千块钱,一共是九千五百块,郁梓给自己留下了一千块,然后将八千五百块钱汇了过去。
简单地吃过一顿饭后,郁梓终于接到张警司的电话,“这周星期五在霓魇有最新的拍卖会,十个省市的各界老板都会出席拍卖,战凛已经放话出来,让他的手下猎非帮他网罗新一批床伴带回他的宫殿。”
距离见过战凛的那一晚已经过去了一周多,在天狱没有人敢触碰、戏弄他,但是战凛却没有再出现在郁梓的面前,郁梓暗自想着是不是自己并没有引起战凛的兴趣……可若是这样的话,战凛应该将他送给别人才对,可为何又一直没有动作呢?
不管怎么样,这一次,轮到他郁梓亲自出击!
“我要怎样才能进去?”郁梓拐进了一家生意不错的超市,在人流中随意地问道。
张警司突然很严肃地问道:“年轻人,你能够做到什么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