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无权无势,不受人尊重,任人宰割的胖头猫。
那个时候,我多丢人多不体面啊。
我爱着这个世界上最耀眼的男人,卑微而不足为道,不得不被这个世界的规则,伤害的体无完肤。
最后,在失去了孩子,在不得不面对成为情妇的局面下,我最后还是狼狈的拾辍了自己最后的那一点尊严,选择了离开。
如果可以,又有谁会愿意放手自己的爱情?
如果允许,谁不想和自己爱的人朝夕相处?
离开,是因为无路可走。
离开,是为了更好的在一起。
离开,是一条更艰难痛苦的路。
五年来,多少次独自蜷缩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多少次,看到他与宁馨亦的各种新闻照片,觉得痛彻心扉?
为什么短短五年的时间,自己能从一个新人问鼎amy奖顶峰?获得认可和尊重?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的梦想已经和那个人绑在了一起?
什么时候开始,那个男人俊朗帅气的脸庞,成了鞭策自己不断向前的动力?
沈凌夜,夜深人静,你是否偶尔会梦见五年前那个跳下塞纳河的年轻女孩?
沈凌夜,在太平洋彼岸,你是否会看到我出现在电视中?
你看到了么?
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被你保护、软弱无力的废物,我在努力,努力着更优秀,努力着有一天,能够有资格,站在你的身旁。
今天,我将是这场盛典里最耀眼的星星,将成为全球瞩目的年轻设计师。
那么,你呢?
五年了,你原谅我当初的鲁莽和不告而别了么?
五年了,沈凌夜,你还是不愿意来找我吗?
沈凌夜,对不起,对不起曾经给你带来的伤害。
可是沈凌夜,我真的没有办法。
我那么爱你,你让我如何守在你身旁,看着你和另外一个女人成对进出?
黑色轿车缓缓停在了剧院中央大道前,冯诺曼的声音,打断了江小暖的思绪。
她收敛了情绪,冲着冯诺曼微微点头。
车门被拉开,冯诺曼率先走下车子。
设计界的泰山亲临颁奖现场,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闪光灯将黑夜照亮,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那辆黑色轿车上。
已经走在红地毯中央的容悦,转过头来,眯着眼看。
一根纤细的胳膊,从车后座伸出,随即而后,一个人影,从车里走出。
暗红色的晚礼服,充满了东方复古韵味,又带着时尚的现代风,让人眼前一亮,闪光灯下,礼服上金线勾勒的繁复纹案,熠熠生辉。
众人的眼眸,都不由自主落到了那人脸上。
眼前女人,长发如墨,落在一侧肩头,发尾微卷,性感而知性。
不同于西方人,她脸颊细巧精致,五官玲珑端正。唇上点着如血般的火红,眼上染着些许黑色眼影。
她优雅从容的扶上冯诺曼的手,走上红地毯,那双淡漠而疏离的目光,随意往周围一扫,便有一股说不出的气度和风范。
犹如,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