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喜事二
“他……他出来也不是那么容易,我不知道……”
我倒是怕那人经过晚上这么一吓,不敢出来。
“不容易出来?他是哪家子弟?”
“他是世家子弟,家里管得严……白天出不来,所以我送了信去,他又托人回了信,我们才……约了晚上。”
“你和他……”我犹豫了一下。
巫真急忙摆手:“我和他什么也没有。我就是觉得他挺好,在荷香阁的时候,那些姑娘有意无意地排挤我,他过来和我说话。我们之间没有……没有苟且之事。离开涂家庄之后,我们也只写过两封信……”
“刚才被什么人撞见了?”
说起这个,巫真脸色更不好看:“门是闩着的,柳苑的人也都睡了,他来了之后我们才说了几句话,茶都没喝……忽然窗子外头响了一声,接着外面就有人叫嚷说贼了……”
“他就走了?”
“嗯……”
我推开窗子看,雪地上有些幽暗的微光,依稀可见几点浅浅的印痕,象是足尖留下。
“这是他留下的?”
“不是,他从那边走的。”
那这就是在窗外面的人留下的了。
窗外窥视的人是谁?叫起来说有贼的又是谁?
我本来以为是被白家的下人无意中撞破,可是照这样看来不是这么回事。
“不早了,你先睡吧,自己多当心,明天咱们再说。”
我已经放柔了语气,巫真还是一副受惊过度心虚过头的样子,我有点无奈,出了她的门,冷风一吹,觉得有些茫然。
不是因为别的——我一直觉得我和巫真,是很好,很好的姐妹。
除了父亲,我只有她这么一个亲人。
我一直觉得我们……可是现在我却忽然发现,我根本不了解巫真,我完全不懂她在想些什么。
她认识这个姓商的男子,还曾经通信,她半个字儿都没透出来过。
这件事让我的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与这相比,她在旁人家里半夜私会却被撞破却是小事一桩了。
白权是个很老道的人,说是那贼逃了,说不定是他授意人放走的。若是捉住了,明天当面锣对面鼓的对质,巫真,我,还有父亲,我们一起丢脸丢到北京城。但是白权这人绝不是滥好人,他放跑了那人,却得对我把事情点明白,不会让人把他当傻子蒙了。
但若今晚是白叔叔在这儿,他必不会如此处置。这人天生对鸡鸣狗盗偷香窃玉的事情有巨大的莫名的好感,今晚若是他在这儿,保不齐会把那贼客客气气请了坐了,两人把酒言欢共谈风月——自然,那人有没有心情和他谈,这是另一说。
我回了屋里坐了一会儿,重新躺下来,却睡不着了。
望着柳苑的方向,我心里有些后悔——我真不应该和她分开来住,两人若是住一起的话,只怕就没有今晚的事情了。
可是白叔叔这宅子里院子都异常精巧,从来都把客人分开安置……
我翻来覆去,东想西想,一直到天快要蒙蒙亮了,才打了个盹,起来以后却不能不细心梳洗,小丫鬟姚黄打了洗脸水,又捧了一个包袱进来:“巫姑娘,这是权总管让我送来的。”
她把包袱打开,里头是簇新的衣衫鞋袜首饰,足足三五身儿,还有两件斗篷,一件是雪白的,一件是大红的,毛皮水亮柔滑,这两件衣裳绝对价值不菲。姚黄小心翼翼将它们一一取出铺展开:“这是我们家主子听说姑娘要来,提前就给姑娘预备下了,姑娘试试看尺寸有哪儿不合适的,赶着吩咐人改一改,今天冬天京城极冷,权总管说姑娘得穿得厚实些,可别冻着。姑娘看看,想先穿哪一身儿?”
我点了下头:“替我和权叔说声费心。”
衣裳大小都很合适,象量身裁制的一样。我可不相信父亲写的信里会将我的尺寸都告诉白叔叔——其实也不用告诉。这人对于女人的事情有天生敏锐的直觉和丰富的想象力,他甚至亲自画出舞衣的样式,用华服珠饰装扮府上的歌女和舞伎,我看过一次她们的歌舞,那些衣裳缤纷如霓彩,流纱丽影,美不胜收。
我随手指了一件:“就这个吧。”
姚黄把衣裳替我换上,大大的穿衣镜里映出来的人影令我自己也觉得愕然。
果然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我还是头一次穿这样华贵考究的衣裳,镜子里的少女双眸璨灿如星,脸庞在锦衣的衬托下仿佛徐徐绽开的花苞,有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明媚。
我觉得这一点儿也不象我。
姚黄发了一会儿呆,小声说:“姑娘真是美,这衣裳也好看。”
巫真过来敲门,她也穿上了新衣,衣裳也算合身,头上插着一支白串珠的蝴蝶步摇,蝴蝶的翅与须精致轻盈,栩栩如生,行走的时候,那蝴蝶微微颤动,展翅欲飞。
我看着她……或许是新衣与发髻的改变,她看起来与我印象中的巫真完全不同。
我印象里的巫真,一直停留在她初来百元居的那天,我记的很清楚。
她面黄肌瘦,一双眼因而显得很大,大的要凸出来了一样。头发稀稀短短——赤着的脚上生着癣,还有血泡与裂口,她站在门坎外,怯生生地看着我。
我笑着招手:“进来呀,我带你去吃点心。”
她犹豫了一下,慢慢抬腿迈过了门坎。
一切历历在目,有如昨日。
可是现在的巫真亭亭玉立,身姿窈窕,即使穿上锦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