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穿越重生>北宋小官人的幸福生活>第五十三章 名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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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着磨墨的红衣圆脸少女喜滋滋的前来报信,苏锦并不意外,但受她情绪感染,也喜笑颜开道:“多谢姑娘磨墨之劳,若非你帮忙,在下也写不出好词来。”

圆脸少女喜不自禁,这位苏家小官人可真会说话,明明和自己无干,却生生扯点功劳给自己,虽知道他在谦让,但心里却乐开了花。

“比试结果已经明朗,五首词中《鹊桥仙》拔得头筹,此词作者正是苏家公子,所以苏家公子胜……”李重心情激动,语调竟然拉高了几调。

四人组面如死灰,苏锦的词比他们高上何止一筹,自己几人东拼西凑绞尽脑汁方才得了这平生最引为得意之作的一首佳作,可人家信手挥就,根本无需思虑,提笔一挥而就,却偏偏用词意境均让自己几人望尘莫及。

这场比试确实是输了,高瘦公子盯着苏锦的词作发呆了半天,忽道眼光一亮喊道:“跑题了……跑题了……”

众人忙扭头来看,那高瘦公子激动的脸上通红,急促的道:“李社长出的题目是以‘离别’为题作词。而这首词明明是写的相聚,这不是跑题是什么,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众人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举手相庆,眼光中怜悯鄙夷之意毫不掩饰。

李重皱眉道:“柳公子,您看的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句是么?”

“是啊,这不是写的相逢相见么?恰好和你所出之题谬之千里也,从这里快要跑到城隍庙了,哈哈哈。”

李重叹息一声道:“柳公子啊柳公子,难怪你参加《落花》社以来词作总是不为人所看重,原来不是你不想写好,而是实在没这个能力啊,这种手法恰是本词在意境上的一种突破,见一叶落而知秋至,见细雨而念chun水正是引人共鸣之处,试问,相见之难、相见之欢本词表现的如何?”

那柳公子道:“已到极致矣。”

“那么难道你便不能从这极致的相见之欢中体味到离别之苦么?越是欢愉的相见,便意味着越锥心刺骨的相思,这首词词义便是牛郎织女鹊桥会,每年相见一次,那相见之后的离别**之味,难道还需用语言来表达么?”

苏锦暗暗点头,李重是有真才实学的,真正的文人的品质,多愁善感,情感丰富充沛,善于联想和总结,这首词在他的口中稍加品鉴便显示出独特的意味来。

苏锦后世亦是中文专业的才子,对于这首词当时给予他的评价中最为常见和中肯的便是肯定了末二句那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爱情观,否定了朝欢暮乐的庸俗生活,歌颂了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在秦观所生活的年代是难能可贵的,这也正是本词的jing华所在。

李重很少正面的损人,但这一回他对那位柳公子进行乐闻毫不留情的打击,这等于是说柳公子才学不够,别说写,看都看不懂。

众人可怜的看着柳公子,这般出丑之下,估计《落花》诗社下次聚会是见不到他了,有几个人刚才还差点附和柳公子之言,这一下心中窃喜:还好没冲动,献丑不如藏拙,古人诚不我欺也。

人群自然而然的围拢在苏锦身边,苏锦享受着众人追星一般的崇敬眼光,心中怡然自得。

“苏公子才高八斗,真乃盖世英才也。”

“这首词不ri将会传遍大宋,苏公子大名即将冠绝天下,我等能成为苏公子社友,幸甚!”

“能拜读苏公子大作,真乃三生有幸啊。”

公子才女们七嘴八舌毫不吝啬褒奖之词,苏锦捧上了天。

更有甚者,几名花痴小才女开始瞎问起来。

“苏公子平ri喜欢看什么书?听什么曲子?”

“苏公子您最喜欢的颜se是什么?”

“苏公子对您影响最深的人是谁?”

“苏公子您最爱吃什么菜?奴家不才,白煮鱼头烧的还算勉强……”

“苏公子……”

苏锦愕然,原来古代人也会追星,也会八卦;这一番应付下来,比干了三天农活还累,浑身开始冒汗,只得求救般的看向李重。

李重也觉得这帮人弄的不太像话了,完全失去了矜持和自我,不由慨叹识人不淑,怎么就瞎了眼拉了这么些个人进了诗社。

“都做什么?叽叽喳喳的哪有点读书人的样子,苏公子既已是我《落花》社之人,今后见面的机会当不在少数,如此吵嚷,他以后还敢来么?”李重义正辞严的一番数落,喝停众人的七嘴八舌。

众人正自惭形秽失了仪态风度,一个个赶忙整衣肃冠强自收敛,忽听李重轻柔的道:“苏公子,您给在下签个名……”

众人差点没背过气去。

好不容易平息下来,苏锦想找那四人明天拉去做一天免费苦工,遍寻不到他们,再一问方知,他们已经趁乱闪人了,湖上扁舟一叶,载着四名失败者落魄而逃。

接下来苏锦风光八面,走到哪儿都有一帮跟随者,苏锦也被迫发表了一些对于诗词的看法,这些理论当然是后世所带来,观点新颖,见解独特,听得众人目瞪口呆,但细品味之下又觉得颇为有理。

比如苏锦委婉的指出了当世文风婉约有余而豪放不足,这正是当世文人安逸生活的一种写照,,弥漫着一股无病呻吟的病态情绪之中,看的让人添堵。

当然苏锦不能说的太过直接,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很喜欢这种调调,这便是小资情调,这是北宋文人的福利,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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