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古绯在墨宴面前提到的墨戈弋——
历经千山万水,磨难重重,他终于站到大京城门口。
萧瑟夕阳洒落余晖,散出最后一丝的热度,就隐没到山阴之后,再不见半点,漫天的火烧云,殷红如火,层层叠峦,状若飘柔棉絮。
半隐在袖中的手紧紧握住,本来器宇轩昂的皮相,在左脸上一道小指粗长的鞭伤,鞭伤红肿,表皮翻着,为他眉目间多了几分的戾气。
他深呼吸几口气,大踏步进城门,眼底风暴低沉的吓人,连周围路人都避之不及。
然,他才刚进城,不过数丈远的地方,就被人给拦了。
拦住他的,是一穿绸衣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他朝墨戈弋微微一躬身道,“公子,大姑娘说了,请您到城外南郊的的红叶庄子里安养身子。”
墨戈弋面色铁青地看了那人一眼,眼底的乖张几欲化为实质刀刃,“你再说一遍?”
管家低眉顺眼,低声重复,“公子见谅,大姑娘说了,请您到城外南郊的红叶庄子里安养,府里其他事,待她处理好后,再接您回府。”
墨戈弋勃然不怒,他扬手就是一耳光扇在管家脸上,骂道,“狗奴才,到底谁是你的主子!”
管家不为所动,默默受了那一巴掌,朝身后跟着的两护卫吩咐道,“请大公子上马车。”
“大公子,有请。”两护卫齐齐应声,伸手一引。
墨戈弋胸口起伏不定,他带着不甘心的怨毒扫了眼对方,权衡利弊之后,冷哼一声,自发进了停靠在边上的马车。
马车悠悠出城,径直往大京南郊去,马车里,摇曳的光影投落在墨戈弋脸上。将他眼底的赤红掩盖住,良久他才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朝马车外低低道了句,“回去告诉墨卿歌。若没我墨戈弋,她以为自己还能稳坐嫡长女的位置么?更勿论早晚有一天,那个贱丫头会回大京……”
管家沉着脸,他手拉缰绳,时不时挥舞两下鞭子。嘴角朝马车里勾了勾,眼底泄露出轻蔑来,可他嘴上仍恭敬地道,“小的记下了。”
红叶庄,是墨卿歌在外的庄子,每年金秋时节,她便会到庄子里小住段时间,那时,放眼望去,全是一片猩红如血的颜色。好看的叫人迷醉。
而墨戈弋下马车之时,他却没有半点观风赏景的心思。
他一进庄子大门,就见整个庄子里,没几个下人,且全是墨卿歌的心腹,他胸腔之中的怨毒又加深一成。
“去,将我贴身小厮甲一带过来,旁人伺候,我不习惯。”他背剪双手,望着庄子影屏。神色不定。
哪想,那管家低头就道,“回禀公子,甲一日前被人发现与内院婢女私通。已被掌家柔夫人给打杀了。”
墨戈弋呼吸一滞,甲一是他从小就带在身边以伴读随伺左右的身份,极为得他看中和信任,这次他去易州,想着没几日就会回来,且大京这边总归要信得过的人盯着。是以,他特意将甲一留下。
可却不想,居然就被人以这样的借口给打杀了。
甲一的性子,他在了解不过,而且这小厮,根本不好女色,又哪里会与婢女私通,他也早许诺过,日后给甲一寻个寻常百姓家的正经姑娘为妻,绝不以府中婢女相配。
他不停地跟自己说,要冷静,要冷静。
“很好,与内院婢女私通,确实该死!”这句话,几乎是墨戈弋一字一句咬着牙根说出来的,尔后,他一撩袍子,就走进庄子里。
形势比人强,如今,就是曾经必须依附他身份才能站稳脚跟的墨卿歌都敢如此对他。
他一直以为,两人是一母同胞,在很多事上,他便愿意为她谋划,就像这次对上古绯,那也是为了墨卿歌的原因居多,可却不晓得,在他眼里一向弱势的妹妹,在他最落魄之际,转身就给他一刀子,还专朝心窝子里捅。
他是顾念了血脉之情,可并不一定墨卿歌就会在意。
时至今日,他才看的更为清楚。
那管家瞧着墨戈弋走的不见背影,他一侧下颌,就对身后两护卫道,“守着,平时无事将大门关上,务必不能让大公子出现在人前。”
“喏。”两护卫是专门找的身手不错的,同样也是墨卿歌的爪牙,自然对墨卿歌的吩咐无一不从。
中年管家飞快地回了墨家,他从侧门进,避开大部分的人,径直往府中一人工湖泊的凉亭去。
那凉亭伫立在湖中央,像是在碧绿如洗的圆盘玉上镶嵌出一整块的玉珠子,凉亭周围,生长着接天莲叶的翠绿荷叶,偶有或白或粉的荷尖一露,蜻蜓立上头,无风之时,美的像幅朱砂墨画。
管家提着头,行色匆匆,直通凉亭的小径,被偌大的荷叶遮掩,叫人看不清,不明白的,见人在上面行走,还当是踩踏在荷叶上,当真碧水微澜,凌波微步之感。
“大姑娘,一切妥当。”管家没靠的太近,他站在离凉亭两丈远的地方,即便有风将凉亭中垂挂的白纱舞起,他也不敢抬眼偷瞄。
凉亭之中静谧无声,管家头越发低了。
“我那兄长身子可还好?”幽幽的,譬如芬芳玉兰,暗香倾吐,就是轻柔到让人身子骨酥软的嗓音,似最,叫人闻着都心尖化了。
管家却袖子一抖,已然手在发颤,“大公子,精神头还不错,就是面上有鞭伤,若养的不当,只怕日后会留疤。”
“呵,”从凉亭之中传来轻笑,紧接着只有毫笔落白纸的刷刷轻响声,“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