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入教室的时候,易之感觉得到自己的指尖在颤抖。倒不是紧张,毕竟易之这个人,向来就是自信到几乎自负的程度的。他只是无比兴奋,对于自己马上要做出的这件事感到兴奋。
两手空空地走进教室,易之直直向着讲台走去,站在了讲桌背后。接着他转身,看向教室中那一张张带着各色表情的面孔,心情在这一刻突然平静了下来。
“咳咳!”他清了清嗓子,引起在教室中的学生们的注意,方才开口朗声说:“我是来挑战百年校规的人。”
此话一出,教室里顿时哗然,议论声四起。易之也不管他们在讨论什么,径自开始了自己预先想好的课程。
“我要讲的课程内容是,白话文著作的创作。”
等到易之说出这句话之后,教室里已经重新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目光灼灼地盯着易之,等他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东西。
教室外面,穿着襦裙的女孩经过这里,一抬眼,就看见站在教室后门口,侧着头关注里面的一切的男人。
“陆叔叔?”她叫了对方一声,“您怎么在这里?”
陆建明听得有人叫自己,回头一看,却见是个侄女辈的小辈在叫自己,脸上立刻带上几分慈和的笑,回答对方:“是忆娥啊。”
“我嘛,其实过来也没什么事,就是前几天遇上一个寻亲没寻着,身上东西还全都被偷了去的文化人。我看他没地方去,就收留了他。本来想着我也不差那两个钱,打算送他一笔盘缠让他回乡什么的,但是这人说回乡也没亲戚了,而且学业证都不见了,也找不到个好工作。干脆就跑来挑战学校的百年校规,看看能不能进学校当老师。这不,人就在里面讲着课呢。”
白忆娥听着陆建明说的话,露出惊讶的神色,“不会吧?居然拿有人来挑战百年校规?最近一百年来已经没有人能够成功挑战它了呀?您确定您收留的那个人真有这个本事吗?想要通过给同学们讲课,讲到所有人都服气从而被学校聘请为老师,说起来简单,但是大家都是天之骄子,谁会那么容易就对随便讲了什么内容的人服气呢。”
陆建明抬抬眉毛,说:“谁知道呢?反正他要来,就让他试试吧,就算不成功也能让他变得脚踏实地一点,不算坏事。”
踮着脚尖向教室里张望着,白忆娥显得很好奇。她问:“陆叔叔,您收留的这个人叫什么名字啊?”
“他叫易之。”
教室内,易之挺直了背脊,口中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东西一一道出,眼中将教室里学生们或惊讶或佩服的眼神收入眼底,心知自己恐怕就要成为这百年来第一个成功挑战了百年校规的人了。不由有些愉快的感觉浮上心头。
他可算是憋屈了好些年了,今天一朝翻身,感觉自然不一样。
易之,男,二十二岁。十三岁上大学,十五岁读研,十九岁成为某著名大学中文系老师,二十一岁成为副教授。他的经历足够蔑视社会上大部分所谓的精英,他是名符其实的天才——前提是在中文这个范畴内。
不过,天才这样的存在,往往容易遭天妒,所以,在易之二十二岁的这一天,他一梦醒来,发现自己苏醒在了一栋豪宅门口的台阶上。而他已经离开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来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实行君主立宪制,从明朝时期就开始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老牌资本主义强国——明。
学中文的人,在大多时候都看得比较开,毕竟但凡华夏的哲学,大多都是灌输让人活下去和如何活下去的信念的。所以错乱了一段时间之后,易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实际上,他还挺庆幸的,毕竟他来到的世界是被穿越者前辈改造过的,自然不会是如历史上的清末民初那么动乱,国家颓弱。同时,他醒过来的地方正巧是一位不差钱的大商人的宅邸门口,这位商人对文人非常有好感,所以易之就这样被收留了。
易之的自尊心不能容忍他一直吃白食,所以他需要找一份工作。对于一个大学老师,文化人来说,最适合的工作自然是像他原来那样写点文章,上上课。不过易之在从前世界的文凭拿到这里可没人认,更况且他还没把证件带来。百般无奈之下,幸好还有这么一条特别的路能够让易之尝试。
易之现在讲课的地方是哈弗大学,不是美国的那个哈佛。这所大学坐落于华夏大地,建立者是明朝时期的一位传奇人物,太平王。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易之就知道那个所谓的太平王绝对是一位穿越前辈。不然,谁还会有这样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劣根性,除了哈弗,还取了剑桥、耶鲁、黄埔、西点这一系列学校的名字?
同样是出于前辈留下的校规,这些早期建立的学校,聘请老师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正常招聘,另一种就是像易之现在这样做的,随意挑一个教室进去,开始讲课,只要你能够得到教室里面所有学生的认可,学校就敢聘用你作为老师,不管你是肉贩走卒还是和尚道士。不过,能进入这几所学校的学生们无一不是天之骄子,要通过这样的方法得到他们的认可,实在很难,所以已经有近百年时间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通过这样的方法称为学校的老师了。故而才有将这一条校规称为“百年校规”的习惯。
不过今天,易之就要成为这个打破百年校规的人了。
看着教室里那些学生们露出的聚精会神舍不得少听一点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