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言情总裁>娇妻难养>第七章 富贵鸟和姑娘鸟

做为大成朝最有名望的土豪家族的第一继承人,金玖身上有诸多富二代富三代富n代所没有的特点,且太有特点了。

特点一:金玖是傻的。单只这一条就秒杀一群含着金匙出生的五陵少年;

特点二:金玖穿衣很有品味。金大少生平最爱的就是金红两色,当然也会有些其他颜色作为混搭。金大少的品味在京城独树一阁,至今无人敢来模仿;

特点三:金玖生活规律。对于那些夜夜笙歌的富家子,金玖的作息时间如同军人一样准时。

只有规律而又准时的作息时间,才能让金大少遇到很多他想遇到的人。

今天他便遇到了。

卯正,金玖从床上坐起来,自幼服侍他的大柱和大凤立刻跑过来听令。切,你别想歪了,大柱是你想的那个大柱,大凤是大凤,不是大缝!这两个名字都是金玖取的,这叫品味!

大柱和大凤带来十五个人,他们都是金家给大少爷配备的下人。金玖坐在床上,像一位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检阅着他的军队。

金大少的卧房很大,足够普通人家四代同堂。但这也不算什么,金大少名下的土地田庄比这个更大更多,房契地契能堆成小山,就连金老太太也只有咂舌的份儿,因为人家是长房长孙,金老太太和她的一群子孙只能是继室和继室所出。

大柱吹起哨子,家丁和丫鬟排成一队,抱着脑袋,以蛙跳入场,跳到金大少床前时,大柱再吹一声响哨,这些人以一个优美的180度华丽转身站在金大少面前。

金玖非常满意,对大凤道:“上菜!”

对,你没有听错,金大少让上菜,金大少的早餐是在床上吃的,金大少的早餐永远只吃同一种东西。

白斩鸡!

没有人能像金玖爱吃白斩鸡这般衷爱着一种食物,金玖自从十岁那年摔傻了之后就没有更换过早餐!

可能你正在想:这也没有什么能令人惊奇的,谁还没有一两样喜欢的食物啊。那是因为你没有亲眼看到白斩鸡的份量!足足十八盘白斩鸡,用上好的白玉瓷盘端上来。

金大少靠在枕头上,随手一指:“我要吃那一只。”

这盘雀屏中选的白斩鸡幸运地被端到金大少那金光闪闪的锦被上,而余下的那十七盘也不会浪费,金大少从来就不是个铺张浪费的人。这十七盘白斩鸡由床下站着的八名家丁和七名丫鬟分食,多出的两盘当然就是大柱和大凤的了。

主仆十八人享用了一顿和谐浪漫的早膳。其实不单单是早膳,午膳和晚膳也是这样普天同乐。

下人们对于这样的进膳方式鸡冻不已,几乎每年都会有人因为食物太过美味而活活撑死,又因为能与主子同屋而食感恩涕零引发心肌梗塞当场死亡,当然也有另类的,比如三个月前,就有一位新来的家丁鸡冻得难以自制,当场发狂跑出去,直到现在还在京城里奔跑呢,你若在京城大街上转上几圈,肯定能遇到他。

金大少吃完锦被上的白斩鸡,又喝了一碗清水,和对白斩鸡的衷爱一样,金大少只喝清水,你若是心疼他,想在里面加点糖,他只要闻一闻就能知道,不论冷热,保证把那杯水泼到你脸上,然后大哭痛哭,没有三个小时绝壁停不下来。

明白了吧,金大少的鼻子比狗都灵,别人用尝的,他却用鼻子闻,而且能闻个八九不离十。

吃饱喝足,金大少终于起身下床了。大柱和大凤给他洗脸梳头,头发梳成当下最时兴的朝天辫,衣裳是火火的大红缎子,上面用金线绣了一只小花狗。

做为混搭先锋,金大少指指大柱脚上的青布鞋,大柱会意,连忙脱下来,给主子换上。金大少还是不满意,把那带着大柱脚香的鞋子拿到嘴边,毫不犹豫地一顿海咬乱啃,鞋子笑吟吟裂开了嘴,金大少满意地穿在脚上,又舒服又透气,真好。

吃饱喝足,打扮完毕,在卯中时,金玖准时走出家门,马车已经等在门口。

金玖每日卯中使要到城西桃然亭去遛鸟,金大少当然不是一个人去,他和大凤坐在马车里,车把式是大柱。

金玖手里提着黄金鸟笼,鸟笼里装着的鸟全身乌黑,叫起来“呱呱呱”,这是富贵鸟,是金大少用一千两银子买来的。

桃然亭一带是整个京城最集中的遛鸟地,此时已过中秋,桃然亭里没有桃花,但每个清晨依然聚集着很多遛鸟的人。

金玖提着他的黄金鸟笼一出现,那些遛鸟的小老头立刻用深色套子把鸟笼罩上,再提着鸟笼躲得远远的。金玖知道,他们是自渐形秽,整个桃然亭也只有金大少的鸟会呱呱叫。

方才还是人头攒动,百鸟争鸣,一转眼就给金玖让出一大片空地,让他遛个够。

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孤独的,金玖和他的鸟却并不孤独,因为他们有钱,有钱人和有钱鸟走到哪里都受欢迎。

“金大少,您的鸟可真棒,整个桃然亭独一无二”,跑过来欢迎这对富贵鸟人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小麦色的皮肤,健壮的身板,明亮的眼睛,他的手里捧着一只大碗,那是一碗白切肉,“金大少,这是我家小妹亲手做的鸟食,给您的鸟尝尝鲜儿。”

金玖看看面前比自己只矮一点点的少年,又看看少年端着的白切肉,他咧开嘴,嘿嘿笑了:“你吃一口,鸟吃一口。”

少年果真用手指拈进一片猪肉丢进嘴里,啪哒啪哒吃下去。

金玖又笑了,也伸出手指拈起一片,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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