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你能不能别跑了,有话好好说,你这么跑来跑去的多危险!”虽然刚刚得知眼前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是他娘,但是二十多年没有家人的公孙雨是叫不出来,尤其眼前这个女人蓬头垢面,眼神凌厉,看人的样子仿佛想将人吃了!/p
公孙雨虽然号称“毒手敌仙”,但是看到如此凶狠的女人,还是会忍不住发怵。/p
“……”李婉云哪里肯听他的话,许是觉得自己这个样子无颜见自己的孩子和丈夫,尤其她的丈夫刚刚还被她所重伤,残存得理智告诉她,要跑,跑到一个人没有人找到自己的地方躲起来,她不想这么出来见人。/p
许是二十年没有真正接触人类了,她已经不是原来的李婉云,她如今的心里充满了怨恨,难过和一丝丝的爱意,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她是想去杀了那个负心汉的,只是当见到他伤重流血,痛苦不已时,又觉得十分不忍起来,她已经完全被自己『乱』七八糟的心思『逼』疯了!/p
“你别跟着我,我不是你娘,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李婉云用脏兮兮的袖子捂着脸,一副没脸见人的模样。/p
公孙雨有点呆,这可是您老用什么血祭把我引过来的,如今,我来了你居然又不想见我了,这到底怎么了?人家说,女人心海底针,果然不假!/p
只是公孙雨是如何七窍玲珑之人,怎么会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看着她一副奔走躲藏的模样知道,她是后悔这么邋里邋遢的样子去见他爹了。/p
看这样子,他娘还是爱着他爹的,只是这么多年的怨和恨,让她无法轻易放下来接受他。不过,只要她心里有他爹好办了。/p
公孙雨想通了,便也不着急了,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晃『荡』,想看看她到底要去哪里。/p
这样,一个在前头跑,一个在后头追,太阳高高挂起,已经快到午,公孙雨一大早出来了,到现在还没吃饭,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p
忍了半天,终于道:“哎,能不能别跑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吧,我饿了。顺便到时给你弄些衣服,买些胭脂水粉啥的,打扮打扮。”/p
“胭脂?”提到胭脂水粉,仿佛按下了暂停键,李婉云终于停了下来,多少年没听过这个词了,在这个荒凉的伏魔山,除了魔族,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更别说她已经这么多年一个人疯疯癫癫,哪有机会做女人。胭脂水粉已经二十年没用过了,她已经记不清它们原来的样子了。/p
公孙雨见她终于听进去了,连忙小跑着来到她面前,讨好道:“是啊,你们已经二十几年没见,难道你不想打扮一下再回去见他吗?”/p
“不!不、我不会再回去见那个负心汉,我恨不得要他死,我绝不会再去见他!”李婉云想到一直埋藏在心里的那个名字,顿时害怕起来,说的话也结结巴巴,像是对他说,又像是对自己说。/p
“难道,你心里真的不想见他?这二十年来你是为了什么跟他斗?为了什么要见他?真的只是为了找他报仇?”公孙雨见她不承认,循循善诱,想要一步步地瓦解她的意志力。/p
“不、我不是、我……”李婉云竭力否决,却怎么也骗不了她的心。/p
“您爱他!不是吗?这么多年,你嘴说恨他,其实根本忘不了他,你承认吧!我不会笑话您的!”公孙雨道。/p
“不、你胡说!你胡说!”李婉云不想听公孙雨说下去,也不想承认这二十年来,自己还是没有逃脱离琉所织成的情。当下,二话不说,又拔腿跑了起来,速度刚才快多了,公孙雨追的够呛!/p
“啊!真是要疯了,您怎么这么别扭!”公孙雨看着她娘跑的兔子还快的身影,又回头看了看远处高高矗立的山峰,不知道这两人到底要闹到什么时候。/p
只见李婉云披头散发地往前奔,原来是要回到她自己的住处,这里离离琉所住的洞府只有几里的距离,在伏魔山,这里的地形最好,只要出了洞口,可以看见前面那座高高的山巅,李婉云将居住的山洞选在这个地方,到底意味着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了。/p
“小心!”公孙雨见李婉云横冲直撞,一头扎进眼前一个黑黑的山洞,害怕里面有野猪或者棕熊之类的凶猛动物,会对她不利,连忙出言提醒;只是他忘了,她娘如今可是半人半魔的存在,根本不会怕什么野猪,棕熊,这些东西如果出现,只会有一个结果,那是成了她的盘餐。/p
李婉云并没有理他,她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冷静,只知道快点找个地方躲起来,她不要见到他们,也不想听到那个人的名字。/p
公孙雨慢慢跟着他娘的脚步往里走去,迎面一阵腥臭的血腥味传来,右脚一扭,脚下似乎踩到了什么东西,又大又软乎乎的,公孙雨连忙掏出火折子,吹着了,再见这山洞里的情况,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了。喉咙一阵恶心的感觉传了来,他快要忍不住吐了。/p
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只见山洞里一片狼藉,树枝,杂草,石子,还有到处斑斑驳驳的血迹,刚刚他踩到的东西不是什么大石头,居然一个血淋淋的野猪头,看着外翻的锋利獠牙,和死不瞑目的眼神,公孙雨已经可以想象出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想到安家村百姓盛传女魔头生吃鸡鸭鹅的传言,他已经知道他娘这么多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了,作为一个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来说,在这个荒郊野外生存真的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