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德城隶属罗菲帝国,可现在,国王就像不存在一样。各城的贵族们抱成小团体,把国王的敕令拿来垫桌脚,每个城和每个城的律法都不一样——只有在袭爵的时候,他们才会突然想起,城主之上可还有位手握权杖的国王呢——但那也不过是道为了面子而必须增加的手续而已。
就算是这样的罗菲帝国,与周边比起来也还算好了——至少人家还有个像样的国王。罗菲帝国的周围有许多自立的喧家,说是国家,其实和村子差不多大,整个“王军”也就配备了几把菜刀,几根烧火棍,就算是这样,人们也打得不可开交。
在这样的环境下依然繁荣安定的度德城,除了靠那些法师骑士世家支撑之外,也离不开一位强悍的城主。
城主的名字是谢塞,没有姓,因为他是平民出身,虽然早就加封伯爵,但却因为“想个姓太麻烦了,以后我儿子可以用我的名字当姓嘛”这样的理由拒绝了国王的赐姓(国王:是我来想又不是你来想你急个什么啊)。谢塞是位非常出色的骑士,早就达到了圣骑士的水准,然而,又因为“出去一次好麻烦”这样的原因拒绝了封典(*师和圣骑士是要通过高级神殿的承认才算数的)。
现在,这位城主正斜躺在藤椅上,他半长的棕色头发散在身后,古铜色的肌肤配上凶狠的面相,还有那双浅色的眼睛,以及把衣服都撑起来的肌肉,使他即使是如此随意地躺着也压迫感十足。
然而,无论是站在他身边的忠心的银发管家,还是他对面的客人,都显得无比淡定。
“没想到我们三个还能重聚一堂……”谢塞眯起眼睛,“赫利斯,你还是那么俊……真想再一次骑在你背上啊……”
名叫赫利斯的人马抽了抽眼角。他也是全身棕色,长长的头发连着背上的鬃毛,漂亮又强健的尾巴时不时甩动着。即使到了人类的地盘,他也还是遵照人马的习俗没有穿衣服,一路上已经被好奇的人们打量得有些烦躁了。
“我那时年纪小,才会被你骑到背上。”人马悠悠地说,“把你的精力留给尼安里德吧,他一定会很乐意的。”
尼安里德是谢塞的管家,也是幼时的玩伴。
“我自然很乐意为谢塞分忧,可是赫利斯,今天请求会面的不正是你吗?”
“说得好,尼安u利斯,往常人马可不会要求参加人类的丰收庆,更不会派出代表来和哪里的城主会谈——说吧,你们想干什么?我可不会看在你的面子上就随随便便什么都答应的。”
“哼,”赫利斯说,“说大事是大事,说不是,也可以算不是,毕竟目前和你们还没有多大关系……尼安里德,你记得现在是什么时候吗?”
“水元历931年,赫利斯,人马族历法混乱了?”
“我只是提醒一下……‘那个’快到了——上一次是火零历978年,对吧?”
“……”
“作为童年的好友,我可以友情多提供点情报——人鱼的‘千年王’,已经诞生了。”
“所以呢?人鱼有了千年王,人类也同上一次一样,几乎全大陆都陷入战乱……所以,人马一族,干了什么?”
“你不必如此紧张,谢塞,我们来参加丰收庆也好,和你会谈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示和平——这种时刻,特别需要同盟不是吗?”
“我们?你不是单匹马来的?”
“是的,我们。”赫利斯拍了拍手,一团黑气便从他身旁涌现,最后凝成实质,显出了一只人狼的样子。
那人狼的狼身比一般的狼已经大了不少,可就算是这样的比例,配上的人身也比正常的人类少年小些。他全身黑色,短发中露出一对狼耳,锋利的犬牙从唇中现出点尖儿,一对幽蓝色的眼睛在背光时整个闪着绿光。他那张少年脸倒是非常精致,只是配上他全身的死气和血气,反而显得诡异凶残了。
“赫利斯,你居然现在才把我叫出来,”人狼后腿一蹬,努力把前爪搭上高大人马的背,“我可是吃了好久的醋呢,原来这美味的背上还被别人骑过……”
赫利斯抖了抖身子,人狼便被甩了下去:“这是芬里厄,如你们所见,他是只人狼。”
“你在开玩笑吗,赫利斯!这是亡灵魔法!人狼是早就灭绝的半人种,你们人马居然……”管家激动地拦在谢塞面前,完全忘了他的主人才是更强大的那个。
“全身死气又不一定是亡灵,”芬里厄嘻嘻地笑着,“虽然是早该死了,哈哈哈哈哈——真要说的话,是英灵才对吧!”
“够了,芬里厄,你又没死。”赫利斯叹了口气,“因为你们以后恐怕还会见到许多,我就提前告知了——我们人马族已经唤醒了沉睡的狮人和人狼,他们都是大炼金时代最强壮的勇士,自愿被封印起来,用死气固化自己的身体,成为半人种的保护神的——他们没有死,这不是亡灵魔法。”
“这就是……人马族应对‘那个’的方法?”谢塞站了起来。
“算是吧。也是因为最近人类对半人种的捕猎实在太过分了。你也知道,这种时候法令就是一纸空文——度德城已经算好的了,我一路进来,还看到三个卖兔人的呢。”
“可是到现在为止,你都只是在为我们提供情报。”谢塞缓缓地向前踏了一步,“你真正想说的呢?”
“嘛,这不是很明显吗~”芬里厄开心地笑了起来,“我们人狼,还有那些狮人可不是温和的食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