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没有打里的乱发堆中,再搭配上那套摩登原始人里妈妈脚色身上穿的兽皮衣,以及一双明显不搭嘎,鞋面由于长时间使用又没有良好保养而布满刮痕的酒红色高跟鞋,说她是野人还真是恭维话了。

实际上我差点脱口而出的是"妈蛋,这是哪间龙发堂分院跑出来的永久居民"。

当审美观不好、脾气不好两个缺点分散在不同的两个个体上时其实并不难接受,但如果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而这个人又太过自傲,那绝对会是一场灾难。

而我眼前的女人明显就是那个灾难的制造者。

只见她蹬著高跟鞋一路小跑,在几乎要和冬琅撞上前才猛然剎车,接着一脸仿佛现在才发现这里不单只有边巴一人,还有两名完全陌生的外来者似的瞠大双眼诧异地将我和冬琅两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老实说被一名女性,尤其是长相不错的女性用欣赏的视线打量的确事件能够让男人感到骄傲的事情,可前提是对方得看起来令人感到舒服,而一名用极为劣质的化妆品涂抹的大红大紫,看上去就跟一块会行走的调色盘一样的女人显然完全超出我的审美观所能接受的极限。

现在我除了毛骨悚然之外一点愉快的感觉都没有,不但如此,我甚至下意识为了躲避她投来的视线而踮起脚尖将自己整个身形拉长,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借着冬琅的身体厚度当作掩体藏起身形,看起来就像一只把嘴喙瞄準头顶上的天空,幻想食物会从天上掉下来的苍鹭般可笑。

不过显然这招对调色盘……咳!女人极为有效,证据就是她现在的注意力全在冬琅身上,非常自动地将我屏蔽在关注之外。

很快的,我对这点感到一种令人焦躁的不满。

因为很明显的,女人对冬琅产生了更高的兴趣,而那让我有种所有物被人觊觎的愤怒。


状态提示:第3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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