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不解,便问:“王爷叔叔是什么意思?”
端王叹了口气,缓缓说道:“说起来这事儿实在蹊跷的很,那镯子……本跟些其他物品一并放在一起,按理说没有人敢动的,因答应要给你,昨儿我便回去想找回来,谁知差点儿把府里翻个底朝天,也没找到。”
明媚有些吃惊:“啊?镯子莫非是丢了?”
端王皱眉,也觉得百思不得其解,便道:“正是,无缘无故地就没了。就算是给人偷走的,也说不通,那镯子跟许多宝物放在一块儿,若真有人来偷盗,怎么只会少了那一样儿,其他的却没有一件儿丢的呢,库里头可有许多比那镯子更宝贵的物件儿。”
明媚抓抓头,也觉得有些茫然。
端王道:“本王还从未失信于人,这回竟要失信于小明媚了。”
明媚正在胡思乱想,闻言便打起精神,道:“没什么的王爷,我也不是一定要镯子,是你说要给我的。”
端王噗地笑了笑,望着她天真的容颜,便又说道:“不过不怕,同色的翡翠玉,还有这个。”
明媚一愣,却见端王从怀中掏出一物来,色泽碧绿,中间拴着一条红线,红绿相衬,格外醒目——却并非镯子,竟是端王素日戴的那玉扳指。
明媚目瞪口呆,不知端王是要如何:“王爷……”
端王笑着把她的小手儿拉过来,将那玉扳指放在明媚的手心里,道:“本王就将功补过,把这个送给你吧。”
明媚呆呆地看着掌心的玉扳指,又看看端王:“可……这是王爷叔叔的……不行,我不能要。”——而且就算是要了这个东西,又能怎么使唤?手腕上戴不进去,手指上却又嫌太大,难不成端王真以为她是个小财迷?
端王却似看透她心中所想,竟笑道:“无妨,我不缺这个,何况这是我的一点儿心意,你看,这上面拴着这条红线,你可以戴在脖子上,当作项链坠子,如何?”
明媚有些脸红:“我不能要……若是爹爹知道……”
端王“嘘”了声:“别给你爹爹知道不就行了?”
端王一边说,一边起身,走到明媚身边儿,把那玉扳指拿过来,便给明媚系在脖子上,又转到她身前,小心地把扳指掖到她的领口底下:“别给他看见,这是我跟明媚之间的小小秘密。”
明媚望着他笑盈盈地眉眼,心噗通噗通乱跳。
端王重又坐下,明媚望着他眉眼带笑的样子,总觉得他比之前要兴致高昂,仿佛有什么好事似的。
明媚便道:“王爷……你今日似乎格外高兴。”
端王看向她,竟忍不住一笑:“真的么?”
这一笑十分灿烂,明媚眼睁睁看着,无端竟想起某年某月,那日清晨,那个忽然出现在渝州安平县衙里的艳阳似地青年。
此后明媚才知道端王为何竟那样高兴,原来卫凌答应了他,会留在京内。
但是卫凌在决定留京后的三天,他在渝州的那妾室竟也来到了京内,且找到云府。
彼此相见,卫凌大惊,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半月之前就有人到了安平,说是卫凌要留在京内不回渝州了,因此要接家眷上京来,安平县县令则由主簿暂时担任。
卫凌何等聪明,仔细一想就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差点咬碎一口银牙:“赵纯佑!”
——想到那人曾面目真挚说什么“不会再勉强你……本王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只要你过得安乐……”之类的话,简直恨不得在他那张道貌岸然的脸上打上几拳。
端王从来就没打算放他离开,那一场,也不过是“苦情计”罢了。
他也早料到卫凌会心软……或者因其他原因留下,因此才早早地派了人去接卫凌的妾室。
其实一切仍旧都在端王的掌握之中,卫凌想到这点,便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自己这一心软,真真是上了贼船。
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岂能做瞻前顾后蛇鼠两端地小人?
卫凌既然打算留在京中,便正经以待,本来他想另找一处房子,总不能一直都借住云府,虽则说云府忒大,空置房间也有若干,足够他跟明媚住,且云腾也是个豪爽性情,恨不得他永远留在府里,但卫凌是个有打算的人,他留在京中,无非是为了给端王效劳,将来若是出头露面,未免把云家也都给划到端王阵营,引人猜忌。
而这会儿,京城内只有少数有心人才知道他的存在……因此卫凌便早早地打算搬出来。
云腾苦留无用,也知道卫凌性子,正要张罗给卫凌置买一所房子,端王府却来了个长随,递了拜帖上来,并且附赠一处的房契。
那长随恭恭敬敬说道:“这是王爷给卫大人特意置办的,请卫大人笑纳。”
云腾拿过去瞧了瞧,啧啧笑道:“哟,幸好我没动手,还是王爷大方,这地方好,距离王府还近,这一千两银子花的值。”
明媚本以为卫凌会极有骨气地拒不接受,谁知卫凌哼了声,道:“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哪里都是他家,这点儿却也不算什么。”竟一个“不要”的意思都没有,直接“笑纳”。
明媚忍不住对自个儿的父亲很是另眼相看,果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物啊。
下午功夫,卫凌带着为数不多的行李,抱着明媚,携着小妾,前往新宅院。
那是一所三重宅子,虽比不上云府景府这些豪门,却也算是个极体面雅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