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却是欣喜不已,自家婆娘王嫣被人怂恿,犯了天家忌讳,皇帝陛下虽没降罪,但还是暂且远离长安这是非之地为好,也免得他对涉及此事的两大世家难抑杀心,坏了陛下的盘算。
皇帝刘彻亦有这般考量,却也非主要因素,广汉郡的百姓既是无法靠农业致富奔小康,索性就应募监役,做做监工也可获取些赀财,聊以贴补家用。
治河工程告一段落,皇室实业匀出数十万奴隶修筑蜀道没太大问题,关键还是赀财的来源,国库的公帑还有更大的用途,不可能再如治河般每岁拨个数十万金投入蜀道的修筑中。
故而刘彻下了圣谕,将大农长史程郑调任广汉郡,出任该郡的郡丞,兼比曹掾史,并分掌漕曹掾史。
程郑本是蜀地的豪商巨贾,若说卓氏为巴蜀首富,那程氏就为次富,两家世代交好,卓王孙和程郑更以兄弟相称。
昔年卓王孙得为行人令,掌与夜郎往来事,就帮程郑求得官身。多年来,程郑鞍前马后的跟着卓王孙,作为其辅官一路升迁,做到了大农长史的官位。
皇帝刘彻倒也没觉得卓王孙有何偏私,程郑本就有才能,况且每个大臣都需要有信得过的辅官从旁协助,后世华夏官场也有秘书处和办公厅的,皿猪国家的政务官更是当选人自行做政治派任,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刘彻此番让程郑出任广汉郡丞,无非是想让他帮助新任太守陈诚在巴蜀为修筑蜀道招商引资。
没错,招商引资!
比曹掾史掌郡府财务,漕曹掾史掌漕运诸事。
广汉郡傍山不依水,又是一穷二白,本是没多少漕运事宜,然要修筑蜀道,必得是在广汉郡的属地内,那让程郑兼任比曹掾史,再分掌漕曹事就颇有必要了。
朝廷没甚么闲钱修筑蜀道,但巴蜀商人有,关中和中原的商贾皆有本土圈子,巴蜀商贾想完全融入是颇难的,就算想抢生意,也是强龙难压地头蛇。
依着后世的说法,巴蜀商贾现今是没有甚么投资途径,只能看着丰厚的家赀放在库房里不断贬值。
过往巴蜀商人还能经由夜郎转贩身毒特产,如今夜郎作死,惹怒了大汉朝廷,彻底封了边市,反是滇国在岭南边市与大汉通商,搞得热火朝天,巴蜀商人真是急得嘴角冒泡。
刘彻从卓王孙处闻得这般情形,这才有了主意,还特意让大农府再增设新司,名为交通司,主掌全国交通事。
多年前,刘彻尚是太子时,就协助廷尉府制定了大汉的首部道路交通法规《大汉通路律》,并以皇室实业的名义,联合关中及中原各郡县的世家大族出赀修筑沥青大道,许诺在道路修好后,由大农府代其向通行的商贾收取相应比例的“路桥费”和“养路费”。
刘彻是说到做到的,大农府这些年也从未短少该交付给筑路世家的赀财,也正因如此,朝廷虽只交办皇室实业修筑了数条主要干道,连通主要大郡的郡治,尝到甜头的世家大族们却是自动修筑各处岔路,以贯通该郡下辖各县。
路桥费和养路费是有相关标准的,不会太过盘商,况且条条道路通长安,若是行商嫌某条路收费太贵,稍微绕道就好。
货车上“高速”不缴费,难不成让全体纳税人买单么?
总之交通司虽是新设,实则大体架构早是成熟了,只是过去尚未在大农府独立设司罢了,首任交通令是从少府迁调的桑弘羊,是皇帝刘彻最为看好的财经官员,也正好借机从少府转入大农府的官制体系内,为其作为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后继者预做铺垫。
朝中有桑弘羊这交通令,广汉太守陈诚又有少府陈氏的背景,加上在巴蜀人脉颇广的郡丞程郑,想要号召巴蜀商贾投入蜀道的修筑,许诺他们日后可从蜀道获利,此事大有可为。
这也是大汉地方官府首度向民间商贾“招商引资”,而不似过往般仅依靠世家大族的力量,堪称开汉史之先河,只是此时的大汉臣民尚察觉不出其重大的历史意义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