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书这种事总让我有种微妙的感觉,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提起笔却又忘了。【92ks. 】是诸葛孔明那样的“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还是东坡居士的“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又或许都不是呢?心中思量千万千,下笔却道无可言吧。
熬了整整一夜,凌晨三点多终于熬不住睡着了。即便如此,我也只写完了要寄给阿饭的那一封。不管怎么说还是习惯把她排在第一位,而习惯往往是种很恐怖的东西,特别是这个习惯我还戒不掉。
落款的最后一句,我标注了“从末日到新始”。这是一封来自末日的信笺,寄往我们的未来。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搁浅在末日的那一端,埋藏在了记忆里,幸好末日没有发生,我们仍然在一起。我们便有新始,一起走下去的另一个开始。无论多少个世界末日,希望我们还能在一起……
靠着墙壁睡了大半夜,第二天起来的第一反应便是——老腰要断了……tat
已是周末上午,我的周末闲暇又开始进入倒计时。笔尖飞快地划拉了几页,反正水鸟的字比我还恶心,怎好意思说我呢?零零碎碎地写了要七页,终于要写到告白了……我单独拿了张信纸,却不知怎么落笔,前面秒杀七页信纸的霸气荡然无存——吐槽和告白还是天壤之别啊……
“你一直说想听我告白,好吧……”写着写着,又觉得不对,又或者说感觉怎么写都不对,心里七上八下的。打算撕了再写吧,没信纸也没有时间了。
“玲玲玲——”时间到了……
唉,我叹了口气,认命地收拾东西打算返校,写信什么的真心耗时间。匆匆赶回学校我开始制作书签。书签非常不精美,不过是素描纸上写了一句话,再用布胶带包边做穗罢了,更何况我的字还不好看。
我想了想,在给阿饭地书签上写了句:除非黄土白骨,守你百岁无忧。这句话是《十年》里阿衡说给言希听的,当时我们看得潸然泪下,听到了心都会抽痛。翻过来,我还打算写些什么,却觉得怎么也抵不上阿衡那句誓言,最后还是勉勉强强写了句“阿饭,我一直都在”就当是绿叶来衬衬红花好了。
小菜包来校了,一直以为那张书签是给水鸟的,我呵呵地傻笑,将那张书签装进了属于它的信封。这种话语更像送给恋人的吗?或许吧。
有种游戏叫你一认真就输了,我想我输了个彻底。阿饭可以选择去约会而不选择我,我却无法选择去嬉闹而无视她。虽然阿饭在她刚刚恋爱那会儿也和我说过:她男朋友说会放弃朋友去选择她,她什么都没对他说,只是她觉得她会选择我。我呵呵一笑,谁知道呢,暂且信着好了,有一份心总比什么都没有好。她在乎的太多,我最在乎的却只有她——注定的失败,也甘之如饴。
早些年人们认为闺蜜比恋人可靠,这几年却变成了谁都不可靠了。恋人牵着手但谁知道什么时候会走,闺蜜谈着心却难预料是否会给你致命一刀。
我信了她,只求现实别负我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