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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见妞儿们的提问了,问题我记录下来了,明天起一一在微博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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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见男子一笑,笑意里融了兴味,“好!那就瞧瞧,这世间女子如何问案!”
不过,若是她,许可以给他惊喜。
女子审案,确实闻所未闻……大兴开国至今六百年,便是前朝,也未曾听闻此事。
男子挑着眉,目光在屋中晦暗难明,似在衡量。
“问案是需要技巧的,问到何处停,下一句问什么,都有学问技巧。这非一日两日学得会,我想你们也没时间让我教会刺史大人,再让他升堂问案。若想尽快知道凶手是谁,这件案子你得放权让我来!”暮青转头看向步惜欢,此事他说了算,她就不问陈有良了。
未曾想,她竟要亲自审?
陈有良闻言一愣,显然没听说过女子审案的荒唐事。步惜欢也微微挑眉,他知道她会察言观色,原打算着让陈有良将人集齐,升堂问案,要她避在一旁小帘后瞧着,谁有嫌疑,她说说就好。
暮青却道:“这件案子,得由我来审!”
“姑娘尽管说!”陈有良答得痛快。
“这件案子,杀人凶手尽管在府中查。但下毒之人就不好说了,可能是死者的同僚、朋友、府中亲眷、下人,也可能是刺史府中的下人,甚至不排除是这个杀人凶手。一个一个地排查太费时间,我有个行之有效的法子,但需刺史大人配合。”
“若凶手是府外之人,他没有必要掩饰行踪,就算让你们知道他杀人后出了府,你们不知他身份,天涯海角也寻不着他。他越想掩盖行踪,反而越说明他就是府中之人!”暮青下了结论,“凶手聪明,很乐意耍着你们玩儿,但他忘了世上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
陈有良面色一变!确实,凶手若是府外之人,杀人后直接出府是最妥当的。他那么聪明地没在血衣和凶刃上留下线索,出了府就没人能寻得着他,何必费事费力在府中布那么多迷阵?
“血衣凶刃都确定不了他的身份,若他是府外之人,出了府便是天高地广,再寻不着他。既如此,有必要费那么多的力气迷惑你们?杀了人,直接出府,对他来说比什么都安全。明明在府中多留一刻便多一刻的危险,他却没急着走,反而故布迷阵,这说明什么?”暮青问。
陈有良一愣,“姑娘为何如此断言?”
“凶手不会是府外之人。”暮青闻言断道。
“那晚凶手留下的泥印断在半路,脚印方向指向府外!”
暮青并不意外,她验尸那晚就看出来了,这凶手从后窗出去,擦了地上血迹,却故意在石径上留下泥印,显然是个聪明狡诈之人,自不会笨到在凶刀和衣衫上留下寻他的证据。
答她的是陈有良,他瞧着很着急这件案子,语速极快,“池中血衣与凶刃已取出,凶器是宽约一寸的短刀,与验尸时一致!那血衣是男子衣物,黛色薄锦,城中绸缎庄、成衣坊里有这质料样式的有七家,袍子无甚特别之处,府衙小吏、城中富贾、员外、城外乡绅,穿这衣衫的有不少,实在平常。那短刀上头连个烙子也无,寻常铁匠铺里都打得出来。凶手是有备而来,凭血衣和凶刃,查不出任何线索!”
“案子查到哪一步了?”这时,暮青开了口,这次问的是正事。
魏卓之眉头挑了老高,细长的凤眸里渐起兴味。
嗯?
陈有良听了,暗松了口气。魏卓之却怔了怔,见步惜欢立在阶下,面容在月色照不见的昏暗处,眸底神色瞧不真切,只瞧见他笑着欲牵暮青的手,暮青似有所感,敏捷后退,离了步惜欢老远。他牵了个空,瞧她一眼,只摇头一笑,唇边似有无奈笑意。
步惜欢却低笑一声,眉宇间神色被面具遮了去,只听他道:“爱妃,这等情话不妨回宫与朕细说。”
陈有良嘴角一抽,面色大变,抬头谨慎地瞧一眼步惜欢,似怕他降罪暮青。
“噗!”魏卓之一笑,顿觉心头舒畅,果然被人针对这等事,有个伴儿比较舒心。
这阁楼果然是步惜欢在刺史府的御所,暮青瞧了他一眼便转头对门口的陈有良哼道:“刺史大人的娘亲真是年华正茂,貌美如花。”
这时,步惜欢从楼上下来,暮青转身抬头,见他换了身月色衣袍,面上覆了那张初见时的紫玉鎏金面具。男子拾阶而下,衣袂舒卷如云,步步矜贵雍容,含笑下望,眸光比夜色沉,比月色凉。与宫中那媚色含春纵情声色的帝王不同,暮青觉得眼前这个才是真正的步惜欢,漫不经心一望,便见睥睨莫测。
但暮青今晚没动。爹被毒杀背后的真相,她越查越觉得深,陈有良的命该不该留,且待事情真相大白。今夜她是来帮步惜欢查案的,她懂何为公何为私。
只见屋中少年冷若清霜,眸中似含风刀,陈有良顿时复杂,知道这少年便是暮青了。他虽未见过暮青的真容,但知道她今夜会来,他此生为官做人,向来问心无愧,暮怀山是他唯一愧对之人,也只有他的女儿会用这等看此生至仇的目光看他。
她回身时,陈有良到了阁楼门口,那张清瘦的苦脸看人苦大仇深,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