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分吃人参果
跟猴子比邻而居这么多年,就算毓夙忘恩负义,不顾猴子对他的教导之恩,起码这些年的邻居做下来,总有一份邻里之情。要是为了不被猴子牵连,就翻脸不认人,这未免太无耻了一点,毓夙想想就觉得,这想法太不应该了。
再往深入考虑,就算不计较道德和感情,从利益角度出发,也是跟猴子保持同一战线,才能获得更多的好处。只看眼前,未免目光短浅了点。
猴子以后是要和镇元子结拜的,毓夙要是现在就跟猴子撇清关系,以猴子的性格,虽然不会秋后算账,可他们也得算是掰了,拆伙了。作为猴子的好友,和作为路人甲,能得到的好处当然是天差地别。而且猴子虽然不记仇,猪八戒却不是个好货,一向很会倒打一耙,毓夙不怕得罪猴子,却有点提防猪八戒,这货的猪品并不好,尽量不能得罪。
所以说,为长远计,就算一时被猴子连累,受点罪吃点亏也没什么,反正毓夙从最开始认识猴子的时候就被他连累习惯了,只不过是跑跑路而已,跟主干被砸断根本没得比。
于是毓夙就笑着对道童明月说:“来的时候是一路来的,我们也彼此熟识,只不过,我却不能跟他们一路走了。仙童你也看得出,他们是一众僧友,我是修的道门玄功,他们去往西天取经,我却不能跟随同去灵山。走到这里,也算送君千里,终须一别了。”
明月其实并不在意他们这群人的来历,安排好了住处就走了。倒是猴子跑过来,有些不舍地说:“没想到这万寿山这么近,先前还以为要走上老远才能到呢,现在却就要分别。”
毓夙拍了拍猴子毛茸茸的头:“之前杜金土伯给我引荐了个职位,我在这儿等镇元子大仙回来,录个名册,然后就要去天庭当差,以后大小也是个神仙了。你跟着你师父去西天取经,功德圆满之后肯定也能当神仙,既然都是神仙了,那以后见面的机会多得是呢。”
猴子听了,摸了摸头说:“听着也觉得果然如此,像这么回事。也罢,以后脱了牢笼,俺老孙定要找你去耍。五百年间,你倒是仁义,不然俺早就憋死在五行山下了。”
书里没有毓夙,猴子也并没有憋死,不过既然他这么说了,毓夙也不反驳,领情地笑了笑。正想着是不是要交换礼物,做个临别的赠品,门被推开,那两个道童清风明月又走了进来,一个手里拿着个托盘,一个手里拿着个金子做锤子,笑盈盈地站在门前。
那个托着托盘的道童走上前说:“唐师父,我五庄观土僻山荒,无物可奉,土仪素果二枚,权为解渴。”然后就把托盘放在唐僧面前的桌上,掀开了上面覆着的锦缎。
托盘上放着的当然就是那两个引发了血案的人参果,毓夙连忙凑到跟前去看。就算他吃不着,闻闻味儿也是长见识了,这东西稀罕得很,一万年才能长出来一茬,又是镇元子的私产,要不是跟着唐僧他们过来,可能连看都不能看一眼。
看到了真正的人参果,毓夙顿时觉得,拍电视剧的时候,做道具的职工太不尽职了,那玩意儿一看就是假的,哪点像小婴儿了,才巴掌那么高的一个塑料制品,粗制滥造的,怎么看怎么觉得不上档次,真为难演唐僧的那个演员,一脸惊恐的样子跟真被吓着了似的。
眼前这人参果,才真像是小婴儿。这一对人参果大小略微有点差别,不过都是三十公分左右,头顶光光的,五官俱全,眼睛紧闭,小嘴嘟着,两只小手攥得紧紧的,握在胸前,两条腿白生生的像白萝卜似的,也是蜷缩着的,要不是毓肃提前知道,又能闻见人参果上面散发出来的极其浓厚的草木灵气,他也要以为这托盘上躺着两个熟睡的小婴儿了。
所以现在唐僧是货真价实地被吓到了,他整个人都朝后仰,尽量离那个托盘远一点。要不是怕失礼,估计他早就站起来,有多远跑多远了。
两个道童本来是得意洋洋,想要把自家的人参果炫耀一番,谁知道唐僧这么不识货,他们解释了这东西是树上长出来的,只是长得像人而已,唐僧却还骂他们“不当人子”,这话可不是什么好话,意思就是“你们可真不是东西”,两个道童顿时怒了。
道童们把果子拿回去,一人一个自己吃了,猪八戒却跟在后面,早就垂涎三尺。这个猪八戒要说就是个祸头,非常不安分,其实毓夙怀疑,他根本就知道人参果是个什么样的好东西,假装嘴馋,只不过是为了撺掇猴子,毕竟猴子不在乎修行法力,却也很喜欢吃果子。
果然猴子被猪八戒一说就动心了,旁边沙和尚其实也听到了动静,不过他跟毓夙一样,假装什么也听到,什么也没看到,于是猴子顺利地跑到了人家后院,一通折腾,偷了人家的果子,然后贼眉鼠眼地一溜小跑回来了,只有唐僧什么也不知道,早就睡着了。
毓夙虽然之前设想过,却真没想到,猴子竟然真的也给他偷了果子,顿时十分感动,猴子却不把这当回事,把果子丢给毓夙之后,三两口就吃完了,吃得满脸是汁水。那边猪八戒是整个儿吞下去的,沙和尚虽然斯文点,似乎也没把这果子当回事。
从吃果子的态度,就能看出来这三个人背后的蹊跷。
猴子是见识过王母娘娘的蟠桃园,那些桃子跟人参果的功效差不多,当年他在蟠桃园,一整园的桃子任由他随便吃,他自然不觉得人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