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收购合同,您看看是否有问题,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就当面销毁了。”
他将合同给放在了桌面上。
简单的看了看,这的确是关乎于收购酒吧的协议书。
似乎是因为太过的仓促,一般至少要有十多页的合同,明确规定各种细则,但在这份合同上,仅仅只是有着寥寥的几个字。
按手印,签字,成交。
或许是因为,法治社会一切讲究法律,况且社会上存在律师这个职业,当然不能空置。
法律的条文的概念,制定的越精细,数量越多,这对他们越有利。
反正你也看不清楚,一旦打官司,你不用律师,就等待失败吧!
你有理都说不清!
类似这种好像是上个世纪,地主和佃农随便签订一纸合约,彼此签字画押后,即可生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