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我公开说他是我良人,就算我以为雷衍水的孩子就是他转世,就算……我比以前丑了些,他也不会不认我啊。
难道是……不能说?
因为怕我不认他?燕华从来都是把话闷在心里,自己一个人担着,这万一……
目光落在鹦鹉身上,王谢有主意了。
于是王大夫房中的油灯,亮了整整一夜。
次日,王谢一早便派人去问莫公子是否已经起身,他昨晚因为烛光毕竟不如日光明亮,不方便查看伤口颜色,就没有给莫公子检查外伤,现在正是时机。况且一打照面他便觉得莫公子伤势并不十分严重,也就不急。
至于小学徒们念书的事?有裴回裴先生。
莫公子那边很快回话:“重芳乃信人,何时过来均可。”
照照镜子,苦熬了一夜,明显脸上有黑眼圈,眼中有血丝。王谢带着这副憔悴的尊容,背着自己的药箱,兴冲冲探望莫公子去也。
莫公子仍然靠窗披衣而坐,一见王谢,期望之情还没有浮上眼底,立刻被担忧所取代,语气却仍然淡淡的道:“重芳昨日没有休息好?”
“跟鸟儿说了一晚上话,”王谢眉飞色舞,“昨天震惊之下口不择言,到是我以小人之心对君子之腹了,在此向天涯郑重致歉。”
莫公子一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无妨,只是先生的气色……”
“没事没事,”王谢摆摆手,“我们便开始罢。”
“好。”
菲菲一早预备下水盆布巾绷带等物,礞石紧紧粘在莫公子旁边,盯着王谢。
王谢先解开了莫公子左手的绷带,露出愈合大半的手掌和手指,手背一如常人,但是整只手的内侧,皮肤几乎完全消失不见,遍布着斑驳丑陋的暗红色,表面不住渗出晶莹液体,宛如腐鱼,处处歪歪扭扭,五指指根均有刀割痕迹,食指指根处有一枚半个铜线大小的创口尚未收拢,露着深红色,隐隐可见白骨。
“这手……”比想象的严重,难为面前这人能忍痛。
“不慎托了一棵起火的树。”莫公子好脾气地解释。
“这痕迹是手指有些粘连,用利器切分开的?”
“是的。”
王谢打量他一眼,道:“抓握。”
莫公子依言握了一下手。
“多几下。”
左手握了三五次,王谢又叫手腕翻转,五指依次轮动等等,看过后心中已有打算。
“看看肩头的伤。”
莫公子从善如流。
他身材十分匀称,皮肤紧致,肌肉隐隐,线条轮廓极为流畅,王谢一圈圈往下解绷带,感觉得到,手底下的身体微微绷紧,这是紧张所致。任谁在陌生人面前袒胸露背还被触碰,都会紧张的,尤其是对于上位者来说更是如此。
王谢上辈子给王爷将军帮主魔教把脉,那气氛真是杀意弥漫,紧张得要命,他手指只要动一动,就有人准备拔刀拔剑。
而在莫公子身旁,除了紧张,竟没有感到半分杀气。
而且渐渐的,僵硬肌肉竟会一点点肉眼可见地放松,在他完全解开绷带的时候,对方竟然完全放松下来,真真不同寻常。
上身创口比手上还要命,尤其是暗红可怖的伤疤还长在脸上,看左边果然当得起“美艳”二字,看右边便一如罗刹恶鬼。
肩头烧伤伴骨折,创口没有感染,真是运气,虽然结了焦痂,已被切开,不会逐渐紧缩影响创口正常供血生长。右胸却不甚理想,满满的红色新肉和透明黏液之间,更是有块巴掌大的伤口,就像一张狰狞的大嘴,滴着浓黄涎液,嘲笑大夫白费心思,拒不合拢,绝不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