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话的几个人也都纷纷震惊了。
“大小姐,真的是爱德华么?末晔家族那位?”
凯娅点头,“是他。我不会认错。他受了伤。”
也不怪他们认不出来,末晔家族的嫡系小王子一向都十分神秘,露面的多为王族其他的高等混血。
凯娅之所以认识,是因为她之前作为莉莉丝家族唯一纯血适龄女性,也是默认与末晔家族履行婚约的人,所有人都以为她就是爱德华命定的未婚妻,所以她才与爱德华有过一面之缘。
爱德华是她所见过最为高贵的血族,他有着一双淡漠的眼睛,足以睥睨众生,举手投足高雅而又完美,洁白的皮肤,深邃的五官,无一不是血族至高无上的杰作。
在她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知道,她爱上了这个人,更令她觉得骄傲和满足的是,这样一个人,注定是她的未婚夫。
所以,简珍珠这个本就不该存在于世的人,必须消失。
如果她在王城,有闻人家族的人宠爱庇护便难以靠近她,眼下她不知死活地偷跑出来,便是除掉她的最好时机。
凯娅是知道的,如果错过这个时机,等她回到王城,便会不那么容易下手了,可是……竟然在这里遇见了爱德华,他身上有简珍珠的气味,难道是她救了他?
“先救爱德华。”凯娅做了决定。
“大小姐!”属下明显不能赞同她的决定,在他们看来,只有先处理掉简珍珠才能解决一切问题。
若是没有爱德华在这里,凯娅也不会昏了头,可现在,她只想得到爱德华的心。
“救了爱德华的人必须是我,也只能是我。”凯娅道,“简珍珠一个人出来,除了一个地方没有其他可能,她肯定是去找她那个穷酸养父了,所以,不必担心会失去除掉她的机会。”
简珍珠的父母死于海难,从小便失去记忆跟随她的渔夫养父长大,对莉莉丝家族没什么感情,她偷跑出来,除了去找她的养父,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可是,已经追踪到这里了,又岂能轻易放弃?
几个属下又再次劝说,认为简珍珠就在附近,应先除之而后快。
唐娇躲在暗处,看到他们一群人走走停停,在商讨着除掉谁,难道是要就地解决了兰尼?
她握紧了伞,拇指摩挲着伞柄,刚准备要冲出去,就见有一个人影非常快地跑了过去。
一个……白花花的人影……
“喂,等等,你们是和他一伙儿的么?”人影是个年轻的男人,声音听起来大大咧咧的,他上半身**着,下身只穿了一条仅能遮羞的底裤,手上持了一把银色手枪。
凯娅一伙人没有轻举妄动,因为对方的动作实在是太轻太快了,他们竟然没有察觉。
“你是猎人?”凯娅注意到他手中的枪,警惕地眯起了眼睛,而她身后的属下则挡在她的身前,眼睛发出危险的暗红色光芒。
“血族?”男人啊了一声,想把抢放起来,可他身上实在没有什么合适的地方,为表无害,他干脆将枪别进底裤,看起来实在是有够难看的,甚至是有点让他那张挺英俊的脸掉价。
“别怕别怕,虽然我是猎人,但是也不会随意猎杀血族。”男人指指他们拖着的人,道:“我只是来找他拿回我的东西的,既然你们认识他那就太好了。”
唐娇看得目瞪口呆,这人谁啊?哪儿冒出来的?她灵敏的五感竟然也只是在他出现之前的两秒才察觉到。
他是猎人?那些人是血族?
那他是兰尼的伙伴了?
唐娇决定静观其变。
凯娅见对方竟然是这种不着调的猎人,心底便有些看不上,近年来猎人协会入门的标准可见是越来越低了,什么人都能当猎人。
她冷笑了一声,道:“你说,他拿了你的东西?”
简直是可笑,爱德华是最尊贵的血族,又怎么会拿一个低等猎人的东西。
男人也很无奈,摊手道:“我也没有料到,我不过是洗了个澡,就被人拿走了衣物。”他指指被人扶起的爱德华,“话说,他是你们的同类吧,动作可真是快啊,刚才好像有一群人在追他,我不过停下来喘了口气,他就不见了。幸好他受了伤,不然我怕是追不上的。”
“住口!”凯娅很生气道:“你该庆幸他受了伤。”
这么一个小小的猎人,竟然如此诋毁他们最尊贵的王族,太猖狂了。
“哎,我看你的穿着打扮,应该也是贵族吧,怎么能这么不讲理呢?”男人很郁闷,他猜想那个拿了他衣服的男人大概是个比较有身份的人,许是为了躲避才换走了他的衣服。
他抓了抓头发,“衣服我倒是无所谓啦,但是能不能把我的猎人名牌还给我,名牌丢了很麻烦耶。”
凯娅疑惑地看向昏睡的爱德华,这才发现,他身上的衣服确实有些问题,因为相对于他的身份来说,太粗糙了,要不是因为有他的高贵气质,这身衣服简直是垃圾。
但如果说他是因为要躲避追击的人而换了衣服掩护的话就说得通了。
她不想和眼前这个荒唐的猎人多做纠缠,作为高等血族,是不能随意杀死一个没有先动手的猎人的,而且她要一个猎人名牌也没什么用,她不想在这里惹上麻烦事,于是便伸手往爱德华身上摸了摸,果然发现他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
她摘下名牌,看都懒得看一眼,朝男人扔过去,“拿上你的名牌,少管闲事。”
唐娇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