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香云不同意再办一场婚礼,薛小兰也不好强求。
毕竟这是赵香云自己的事儿,应该她自己拿主意。
她只希望,等到有一天,能够亲眼见见赵香云穿结婚喜服的样子。
离结婚还有一两天,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两边的聘礼和嫁妆。
即便是知道程安家在很远的省份,村里人也是乐此不彼。
好在,程安准备充分。
他不知道从哪里借了三辆汽车,一辆卡车。
卡车里,放着的是新的大衣柜,自行车,再是一套真皮沙发。
除了自行车,其他都是他弄的进口货。
光是运送,就费了不少时间。
再是给薛小兰买的毛毯,床垫,再是陈五月拜托赵志远弄来的棉被,衣服和鞋子之类的。
排场不是一般的大。
偏偏大家都知道,他们不在这边安家,也就是说,除了毛毯和衣服,棉被这些,衣柜和沙发,都是带不走的。
也就是说,这些最后都会落在老丈人薛父手里。
于是大家都很羡慕薛父,“那沙发,我看了,怕是整个县城,都找不到比那个还好的。
还有那几顶大衣柜,实木的,咱村儿,还没有哪家姑娘和伙子结婚,有这么好的衣柜呢!”
“这算啥,你们还不知道吧,这些瞅着是聘礼,实际上,就是送给老丈人的礼物!”
“啧啧啧,你说着薛队长咋这么好命呢,一个闺女,没考上大学,一进城,竟然找了个有钱的金龟婿。”
就算薛父的身份摆在这儿,也难免有人嫉妒和羡慕。
所以嘴里说几句难听的话,再正常不过。
“没办法,谁让人家天生好命呢!”
有些人酸的不行。
也有正义的。
“行了,人小兰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差,家里的电视机,不是她买的?
还有电冰箱……”其实有些电器,是程安买的。
只是村里人,误以为是薛小兰。
不过这不重要。
别说没听过这些话,就是听见了,也不过是一笑置之。
程安准备的东西多,薛家也不少。
被子打了好几床,床单被罩,都是薛母带着村里的有福之人一起绣的,另外薛小兰这些年寄到家里的钱,薛父一分不要,全给攒进了存折里,这一次,存折就是陪嫁。
另外,薛母还给闺女陪嫁了两个拇指粗的金镯子。
一小盒金馃子,各种形状的都有。
这些东西,都是前些年,薛母用粮食,和人换回来的。
那时候,薛父还说薛母浪费粮食,换那玩意儿。
谁知道,这才没多少年,黄金又之值钱了,拿到银行,还能换钞票。
反正薛母也用不着这些,全给闺女了。
至于儿子和儿媳妇,闺女这些年买的东西,足够他们挥霍半生了,剩下的,还得靠他们自己去争取。
……总算是到了结婚当天。
薛家人,全换上了新衣服。
薛母穿着一件花棉袄,脸上笑容没停歇过,谁都看得出,她今儿心情好。
薛小兰穿上了龙凤褂和金丝绣鞋。
她的头发是赵香云帮她做的,妆也是赵香云帮着画的。
画完妆,配上龙凤褂和金氏绣鞋,薛小兰跟变了个人似的。
人白了,眼睛大了,头上配套的鎏金首饰,一晃一晃的,其综合特别的好看。
一脸娇羞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不敢相信。
“这真的是我吗?”
之所以薛小兰白了,是因为赵香云给薛小兰用了进口粉。
嘴唇也用的口红。
国外这时候,彩妆已经有很大的成果了。
不过也多亏了夏念雪的小姨,她是做外贸的,很多国外的东西,别人弄不到,她可以。
赵香云给她做各种好看的衣服,她就给赵香云寄国外各种新奇的玩意儿。
就连八二年的拉菲,也帮着赵香云攒了好几箱。
只是夏念雪的小姨,现在也过了三十岁了,还没结婚。
倒不是不想,就是没有遇上让她觉得很不错的。
夏念雪一直说,希望她小姨遇上全世界最好的男人,这样一来,家里人就不用担心她孤独终老了。
赵香云听过好多回这样的话。
不过感情这种事情,肖云如果坚持了这么多年,大概不会轻易的和人结婚。
须得是她觉得一切都好,才有可能考虑。
“放心,是你,绝对是你!”
赵香云轻轻拍了拍薛小兰的肩膀。
“可是好不真实,香云姐,你那些粉,一涂上去,我就白了!”
薛小兰全程看镜子,赵香云先是帮她盘头发,接着是化妆,一样样下来,她就变化了一点点。
“你底子在那儿,所以才有这样的效果,如果你长得很丑,我再怎么努力,也不行的!小兰,要好好的过日子哦,开开心心的!凡事多和程安沟通,夫妻间,最忌讳的,就是猜忌。
你与其听别人说一万句,不如听他说一句。”
赵香云将自己的经验传给薛小兰。
薛小兰重重点头,“我知道的,谢谢香云姐。
也希望你和江大哥,越来越好!”
“会的,我们都会很好!”
赵香云给薛小兰化完妆,盘了头发,她基本就功成身退了。
这边喜房,不需要她帮忙守着。
她得回去带三个小萝卜头。
一早上她就来忙活了,也不知道,小萝卜头怎么样了。
赵香云回房间,陈五月和徐惠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