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别订,凌晨3点替换】
沈曼青冷冷一笑,“你的孝心,便是我的孝心,她做菜是有几分本事,花无百日红,这些菜京城的人总有一日吃够,这起子小人猖狂不了多久,我们何必与她一个厨娘计较,她所求不过一点银子,给她便是。”
施粥之后,柳茹月在废弃屋子里见到了团成一坨窝在墙角的小疯。
“他们五个怎么样?都换上棉衣了吗?”
“恩,他们可开心了,我也叮嘱他们别穿外头,免得打眼招人抢。”说到这里,小疯还抬眼看了看柳茹月。
柳茹月走到他跟前,塞了一袋碎银子给他,“乞丐们的日子越发艰难,你有想帮的人,就帮吧,我们能力有限,只能帮帮能帮的人。”
想劝她别再烂好心招人眼的话,还怎么说?
这银子自己是不拿了还是不拿了?
银子可是好东西,不拿白不拿,拿了还想拿,小疯动作迅速的拿了钱袋,也没打开清点,直接揣回了怀里,很是唾弃的说道,“我又不是什么好人,可自私了,怎么可能拿银子帮谁,我拿你银子,帮找孩子肯定会做好,别的,是你看错了,我才没有想帮谁。”
从他那句老气横秋的“下雪了”,柳茹月就知道他并非是心冷之人,也知道小疯性格别扭,也不和他在这事儿上闲话。
“最近可有发现什么异常?”
“有。”
说到正事儿,小疯坐直了,脸上带着一丝打趣,“三日前休沐,那人带着娘子低调的出了门,回来的时候,沈家娘子脸色不好,给那上门女婿甩脸子呢。”
柳茹月激动了起来,两人一起出行,会不会是带着沈曼青去拜见婆婆黄氏?
“你可知道他们去了哪儿?”
“他们坐马车,小北那小短腿儿可追不上他们。”
柳茹月止不住的叹了一口气,让小乞丐盯人不容易被发现,比大人更好躲藏,但用小孩子的缺点也十分明显。
小疯得意的用筷子敲了敲木碗,却没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后来询问过去,有乞丐兄弟见过他们,我还原了路线找过去,发现他们去的是篱笆巷一个三进的大院子。”
篱笆巷在京城北边,文人气氛很是良好的一处宅子聚落处。
黄氏很是崇尚文人风气,若是她来了京城,陆铖泽又不放心让她住陆府,安置她,选北边儿黄氏会更心甘情愿得多。
莫非黄氏在那里!
这种可能性很大。
柳茹月按捺着激动的心情,她当真不知道小疯竟能追问过去,“可知道里面住了什么人?”
“里头的人不怎么出门,昨天我钻狗洞进去看了看,里面住了一个衣着华贵的老太太。”小疯也打量着十娘的表情,他比谁都想尽早找到十娘的孩子们。
柳茹月为小疯拧了一把汗,“里头有狗怎么办?”
“哪条狗不怕我这个疯狗的?我牙齿比它们还锋利呢,我咬死的狗可不少。”小疯裂开嘴,掀开唇给柳茹月看牙齿。
这模样看得人好笑,“以后小心点,万一人家院子里养了七八条狗,你一张嘴可咬不过七八张嘴。”
“我知道,我在墙外听过,里头没有狗叫声,我才进这事儿放在心里。
柳茹月摇了摇头,“你可看清楚那老太太什么模样?多高,胖还是瘦?脸上可有什么特征,府里下人怎么称呼她?”
小疯托着下巴,眼珠儿朝上的回忆起来,“比十娘胖一些,只到十娘眼睛处高矮,表情不喜不怒,比西边儿那些贵族老太太还有派头,眉毛里头有颗绿豆大的肉痣,丫环叫她老夫人。”
是了,是黄氏。
那个拦着孩子们,眼睁睁的看着陆铖康把她扔下河的狠心老婆子,十二年未见了,柳茹月想起她就恨得牙痒痒。
上一世,柳茹月一直以为是陆铖康输了银子,要卖了孩子,嫌她碍事才推她下河淹死她。
若不是雪蓉告诉她,她还不知道黄氏这个老东西其实是为了陆铖泽的前程,才这么干的。
她在陆家从小乖巧听话,什么活儿都干,侍奉夫君婆婆和小叔子,从来没有怨言。
也从不曾和婆婆发生过口角,黄氏竟然能狠下心看着她被扔下河,放纵陆铖康卖掉孩子们。
那可是黄氏的亲孙子们啊,就因为孩子们是从她这个没权没势的女人肚子里爬出来的,知道儿子另攀高枝儿就对她和孩子们下狠手。
“十娘,十娘?”小疯察觉十娘表情不对劲,轻声呼唤。
柳茹月舒了一口气,扯了扯嘴角,垂头道,“你可在府里发现一个30左右的老爷?”
小疯很是肯定的摇头,“没有。”
陆铖康不知道被陆铖泽藏在哪儿了,不过没关系,找到了黄氏,也不怕找不到陆铖康。
“小疯,你可认识长得乖巧的女孩子?”
“认识啊,你想干嘛?”
“附耳过来。”
小疯不疑有他,贴近了十娘。
听完十娘的话,他点了点头,自信的笑着打包票,“我知道了,这事儿我熟,见的可多了。”
这孩子总是充满自信,像什么都见识过了一般,柳茹月就担心他大意失荆州,“你小心点,找个机灵的,别坏了事儿。”
小疯不以为意的摆摆手,“这事儿简单,小南就是女孩子,你见过,她很机灵,正好冬天太冷了,这次我让她去,也能在宅子里蹭个暖炉烤烤。”
原来小南是女孩子,柳茹月和东西南北中接触过,他们每个人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