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挚是那种真正的悍勇无匹的男人,天生带着强烈的掠夺性,看他的眸子很容易让人想起北方草原啸月的头狼。而他也确实如同头狼一样,无畏地领着唐家的精锐征战四方。
而唐非作为他唯一血脉同出的至亲,性情却太过绵软,毫无杀伤力,他的存在就好像是一只无辜的小白兔不小心长在了一群狼之中。随便谁都能一爪子将他撕得粉碎。
唐挚从未在外人面前掩饰过对这个一目的地的关心与看重,似乎毫不知觉地将这样一个明显的弱点展露在人前。
大凡身居高位的人,几乎都会本能地敛起真正的心绪,不让人知道拿捏住什么能够击溃自己。唐挚却从不在意。
早年还在街区混的时候,道儿上的人就知道这小子不好惹,因为动他的兄弟就是动他,他不在意生死,也不在意花费多少时间精力,他只要血债血偿。
这也是他小小年纪能坐稳小老大之位的重要原因。
这是个眼神很凶,不自觉地带着戾气的男人。谢清欢悠悠一笑,微微颔首道:“好说好说。”
唐非比前阵子更瘦了些,骨头有些咯手,唐挚抱着他,简直轻而易举,向来铁石心肠的男人也不由有些伤感了。
唐挚看一眼谢清欢,目光中带着几分兴味。这个女人即便是笑着,也没有给人丝毫亲近的感觉,眉眼却十分柔和,带着让人心安的光彩。
细看的话,谢清欢的面相跟阿姨确实有四五分相似,但这性子却实在是天差地别了。
唐非性子绵软,阿姨去世的时候他年纪还小,精神又受了重创,几乎撑不下去。这些年一直在看心理医生,也没见好转,反而显得神神叨叨的很是错乱。
方才他站在远处,看着那孩子脸上流露出这些年极为少见的真切的欢喜,又听着谢清欢轻声开导他,心中也有些感慨。
唐挚为人一贯恩怨分明,他感念谢清欢的宽容:不是每个人,都能对一个在路上随意拉着人叫妈的孩子温柔相待,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耐着性子劝慰一个茫然失措的孩子。
直到听到谢清欢冷静地说出尔父无能这话的时候,他才真正对谢清欢另眼相待起来。
自古以来,百善为先。所以他不待见唐起,却也没苛待他。只是在心底深处,仍然当自己是个没爹的私生子。他原以为,那个男人牺牲了他与母亲的幸福,起码能给另一个孩子完整的父爱。
但当他看到唐非的第一眼就知道,唐起这一生,除了他自己,没有对得起任何人。那个穿着小西装打扮地漂漂亮亮的孩子,抱着一个旧旧的布偶,一只手牵在管家的大手中,带着怯意却又有几分好奇地看他。
这不是一个被父亲扶持这长大的孩子该有的神情。
唐挚那时候十三岁,身后跟着一票小弟,没回唐家之前,他几乎是无法无天,他妈死了之后,更是无所畏惧。即便后来他知道唐家这些年都罩着他,他对于唐起仍是没有丝毫的好感。
反倒是小小的唐非勾起了他全然的兴趣。这是个绵软的天真的孩子,生活在精美却没有一丝人气的大宅子中,乌黑漂亮的眸子中带着只有他才能看懂的寂寥。
看,他跟其他的小弟也是过命的交情,谁动他们,他就不惜一切代价去找回场子。
唐非与那些小弟不同,这是真正的与他血脉相同的兄弟。
当初唐非受了刺激,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认得人,安静的时候就坐在角落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闹腾的时候几个成年人都按不住。那时候唐挚看着他,只觉得唐起那厮真是作孽,连带着自己也是作孽的。
他费心地照顾着似乎随时都会破碎成渣的异母弟弟,没有告诉任何人,唐非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是他曾在她的床头尽孝,甚至,是他,送了那个命苦的女人最后一程。
他记得那女人已经枯瘦地只剩下皮包骨头,枯枝般的手缠上他的手腕。明明随意用点力气,就能甩开的,他却任由她攥着,任凭那尖利的指甲刺破肌肤。
大约是到了回光返照的时候,女人都显得特别美丽特别冷静,他的母亲如此,唐非的母亲也是如此。她的目光中带着些微的柔情,神情隐约是当年的雍容:“唐挚,我要你发誓,好好地待我的小非。”
唐挚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我发誓。”
他举起一只手,大拇指压着小指,对天发誓:“只要我在一日,定然护唐非周全。在我有生之年,富贵同享。若负此誓,就叫我母亲在地下也不得安宁。”
那个女人缓缓松了手,看向他的目光中带了些慈爱,又带了些愧疚:“唐挚,将你教成这样一个男人,你的母亲当真是了不起,我怨恨她这些年,到了这时候,也不得不承认,我不如她。”
她的目光悠然而长,多年求而不得之后,在弥留之际,她全然没有想起让她爱恋了一辈子的男人,心中牵挂的之有小白兔一样的孩子。唐挚这孩子就是匹狼啊,我的孩子,以后该怎么办呀。
唐挚走到女人的床边,缓缓屈膝跪了下去,双手握住女人冰凉的手,郑重地道:“妈,你放心地去吧。我与唐非,一时是兄弟,一世是兄弟。他身体不好,我替他给您送终,给您戴孝,妈,你安心吧。”
女人知道他向来一诺千金,欣慰地笑了笑,慢慢合上了眼睛。
唐起收到消息赶回来的时候已经迟了,名义上的妻子由长子送了终,办了葬礼,入土为安了。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