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古称“讼棍”,从来都是节操碎地的家伙。要不为啥古时候县太爷审案,从来都是二话不说,先用棍子把讼棍拍一顿再审案子,否则,县太爷心情就会非常不好……
最终,律所几位合伙人讨论了一下,决定采取最原始、但也算最公平的方式选人——抓阄。好吧,一帮从来不把人品节操当回事儿的律师们,开始拼人品、拼概率,最终这一男一女两位律师中选eads;。
司马挂断电话之后,无奈的腹诽了一把,可是对律师还是要客气一些。他把自己掌握的情况,一股脑的交代给两位分别叫凌春秋和吴寒的律师,他就不打算管了,由着律师去操作就好。
不过,在关于陈滢萱的问题上,他和律师还是产生了比较大分歧。两个律师都对顾伟奇曾涉嫌迷*奸陈滢萱,并在女方失去行为能力时拍摄了一些“私密照”,以此威胁女方、获取利益这一条线索非常感兴趣。如果能够找到一些这方面的有关证据,或者把这个情况提供给警方作为一条侦缉线索,对于整个案子的走向非常有利。
对此司马反对意见比较强烈,这一条线索是把陈滢萱的**,拿来换取司陈二人在案件中角色的转变。它确实能从某种角度,说明陈、司二人会因为这些照片的存在而投鼠忌器,削弱二人谋害顾伟奇的主观动机。
但司马认为这些照片的下落还没找到,究竟是不是顾伟奇在讹诈陈滢萱尚不得而知,万一没找到,可能会把事情复杂化。更何况,他总觉得这些东西只能作为退无可退之下的最后手段,而且采取这个手段,必须由陈滢萱自己来决定。
更为关键的,司马并不想假他人之手去寻找那些照片,他还是想自己能亲手解决这个问题。司马其实骨子里还是很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他觉得他对于陈滢萱现在有一些道义上的责任,既然是他向陈姐姐做出了承诺,他就有义务为这个承诺付出最大的努力。
司马毕竟是雇主,所以俩律师争执了几句也就放弃了。因为他们也认同司马另一个观点,现在已有的证据,除非是被人恶意的误读,否则已经基本能够把司陈两人的麻烦摘出去。
发生在茶楼的事情,是非曲直非常明显。顶多说司马踹了顾伟奇两脚有点重,但也绝对够不上刑事责任。至于顾伟奇的命案,按照律师和他的分析,问题应该出在顾伟奇本身,或者根本是一个意外。有目的的刻意栽赃给司马,可能性并不大,至少警方基本没可能找到任何有利证据对司马采取措施。
约定好明天三人一起去警局接受讯问之后,律师就离开了。让司马比较满意的是,这俩律师节操也许不够,不过工作态度和工作积极性倒是不容置疑,离开茶馆后,马上就先前往市局去了解案件的侦缉进度。而司马自己,则又变的无所事事了——已经被勒令停职配合调查,自己再巴巴跑到单位去,那就真是犯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