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安不敢透露心中的想法,善于隐藏野心的人才会成就大事!这是他研究了两千多年的历史才得出的结论,三国的刘玄德同学就做得很好!
秦始皇现在还不叫秦始皇,应该叫赵政,牛人近况如何他一无所知,只好慢慢打听了。
“儿啊,你别不当回事儿,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先准备一下,回头让你娘给你准备一身行头,过几天你就要到启明学宫读书了。”
“知道了,爹!”
在此后的几天,陈子安总是被一群丫鬟婆子包围着,试布料量身高,折腾个没完。
当时赵国上流社会流行的是两种服饰,一种是深衣,一种是胡服。
赵武灵王倡导胡服骑射之后,把胡人的服饰也引入了赵国贵族,并且亲自穿戴,一时间赵国贵族群起效仿,以穿胡服为荣。
但是陈子安不喜欢胡人服饰,他让人做了一身月白色的深衣,因为深衣就是汉人的传统服饰,袖袍宽大,举止潇洒,穿着舒服。
无论平民还是贵族都可以穿,没什么忌讳,平民把深衣当礼服,平时穿褐衣。
胡服大多是赵国贵族的标配,平民反而很少穿,陈子安选择深衣,就是为了避讳。
深衣做好了,启明学宫那边也安排妥当,只等着陈子安去报到了。
翌日一早,丫鬟婆子们就拥到陈安的房间,伺候他穿衣。
“少主人,快起床更衣,今天要到学宫读书了!”
陈子安穿上月白色的锦衣长袍,显得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惹得一群丫鬟婆子啧啧赞叹。
“呀,人是衣服马是鞍!”
“我们少主人穿上这身衣服,比那些公子哥还要贵气!”
“哇,兄长好帅啊!”
妹妹那千拍着小手掌,发出了尖叫,就像脑残粉丝见了偶像一样。
陈子安心里美滋滋的很是受用,只有陈善在旁边左看右看,似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忽然他一拍脑门,回房拿出一柄长剑,悬挂在陈子安的腰上,然后满意的笑了。
“嗯,这才像回事儿!”
“爹,这不合适吧?”
陈子安总觉得有点别扭,战国贵族普遍有佩剑的习俗,一是尚武之风,二是为了彰显身份,他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士,挂着一把剑招摇过市,难免有装逼之嫌啊!
“你现在是有身份的人了,不能让人小瞧了。”
陈善让人拿了一面铜镜,递给陈子安,他对着镜子一瞧,差点把自己帅呆了。
镜子中的人头戴白玉发冠,乌黑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挽于头顶包入发冠,眉清目秀,神采内敛,给人一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感觉,即使潘安在世也不过如此啊!
我怎么这么帅……这还是我吗?没想到我陈子安穿越到古代也是一表人才呀!
陈子安对自己的形象很是满意,吃过早饭向爹娘告别,准备到启明学宫读书。
陈善还是不放心,拉着儿子的手真千叮咛万嘱咐:“儿啊,到了启明学宫一定要听夫子的话,那些同窗都是大贵人,谁也得罪不起的,你一定要对他们让着,敬着,供着,万万不可任性而为啊。”
“知道了,爹!”
这话陈善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陈子安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
“来福,陪少主人去读书!”
一个十五六岁的男仆一瘸一瘸的来到了陈子安跟前,背起陈子安的书篓说:“少主人,我们走吧。”
陈子安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想怎么是个瘸子?
“爹,能不能换个人?”
陈善叹了口气说:“家里的男佣全都征上了战场,没有一个活着回来的,就这瘸子还是你封爵之后赏赐的仆隶呢,先将就用吧。”
“那算了,我还是一个人去吧。”
陈子安觉得这样一个仆从……实在有点拿不出手啊!
“不行,你现在是有身份的人,没有仆从会让人笑话的!带着他吧,聊胜于无啊!”
“好吧,那就走吧。”
陈子安拗不过老爹,无奈的摇了摇头,只好带着来福出了门。
他首挺胸的走在前面,来福背着书篓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后面,出了胡同就到了正街。
这样的组合实在太引人注目了,一上街就引来了不少关注的目光,陈子安才意识到画风不对。
回头一看,发现来福的一条腿似乎短了一截,走起路来一高一低,自己随便走一步,他要紧走好几步才能跟上来,一走一瘸很是吃力。
“唉,我这玉树临风的形象全被你毁了哇!”
陈子安叹了一口气,苦笑着取下来福身上的书篓背在自己的身上。
“少主人,使不得……还是让我背着吧。”
“算了,你也挺不容易的……”
面对这样一个仆从,陈子安确实很无奈,这年头赵国的男人青黄不接,要体谅赵国的难处啊,赏赐他一个残废仆人已经很不容易了。
“少主人,我……我已经让你很没面子了……怎么能让你自己背着书篓呢?”
来福内疚不安,只恨自己不争气,连累了少主人。
“这有什么的……再说了,本少到启明学宫又不是攀庸富贵,何必看他们脸色?”陈子安故作洒脱的说。
“少主人不为富贵……那是为何?”来福一头雾水。
“我是去……唉,说了你也不懂。”
陈子安不再说话,背着书篓继续前行,俩人穿街走巷,边走边聊,最后来到了启明学宫。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