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出乎莱特预料的是,常初也没在原地停留,而是跟着他一起跑开了。
就在莱特准备加速冲刺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的胳膊被人搭上了。再接着,他便觉得自己的手被人拉住了。
莱特无语地停下了脚步,虽然他知道国外对这些不太讲究,但是他自己或多或少还是有点心理障碍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牵住了人家姑娘的手,这不是qín_shòu是什么?更何况这似乎还是一个只有六岁的小姑娘。
莱特尝试着挣开常初的手,但是最囧的事情发生了,莱特悲哀地发现他的力气没有人家小姑娘大。也就是说,在常初想要放开莱特的手之前,他自己是没办法挣脱开的……
但是没过多久之后,莱特就意识到了这个叫常初的小姑娘可能是他的命中克星。在小学开学之后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莱特都异常痛恨西方人的过于早熟的观念。
因为在开学不到一个星期之后,学校里的绝大多数新生连同班同学都没认全,但是已经知道了一年级有一个叫莱特的小屁孩,有一个叫常初的女朋友。
夭寿啊!!!
警察叔叔,我是被迫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