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我不想吃饭。
梦溪,帮我写篇知识产权法的论文好不好。
梦溪,你陪我去逛街吧。
梦溪,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家。
梦溪,笔谈是你妹妹么?
梦溪,梦溪……
“梦溪,进来有事商量。”一个同事自办公室内探出头来唤人。
江南的回忆被打断,抿紧唇角抬头:“不打扰你了,去忙吧。”他不说还好,一说反倒不知道要怎么称呼他了。
九点十分准时开庭。
江南看了一眼审判席,纪梦溪就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也正偏首看她。她转过头看向薄南风,今天他很低调,从进来就兴致不高的样子,要么低着头不看人,即便抬头,也是面无表情。嘴角淡淡的抿紧,不像是紧张,更像凉薄。就连视线也是冷的,不知怎么,江南看着薄南风的时候,就觉得他的目光有藐视全场的错觉。
法官宣读完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名单后,没有人提出回避请求,庭审照常进行。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主张以薄南风强jiān_shā人数罪并罚。
江南自然是主张无罪辩护。
控诉方出俱证明薄南风施实强jiān_shā人的一系列证据,鉴定材料和当日两人进到酒店房间的监控录像。另有案发当晚两个男子将薄南风送到酒店离开后,王丛出来找酒店人员说空调设施故障的监控画面,证明被害人的死与另两名男子无关,案发当晚的确就薄南风和王丛在酒店房间。
江南不质证。
控诉方接着让法庭传唤证人到庭,分别是酒吧侍者,酒店员工以及当日送薄南风回去的男子。
酒吧侍者称案发前一晚薄南风的确跟被害人王丛在一起喝酒,而且喝多了没法开车,是酒吧叫的司机并派人协助王丛将人送回酒店。
江南质证,询问证人:“为什么你们酒吧要派人将薄南风送回去呢?平时就有送醉酒客人回去的规定?”
这怎么可能,各大酒吧都没有这项务服的。
证人如实答:“当天薄先生喝得不少,是跟薄先生在一起的那位女士请求我们将薄先生送到车上。考虑到薄先生是我们那里比较有身份的常客,经理怕出现意外直接让人送到酒店。”
江南又问:“既然有人送就已经是优待了,为什么还要两个人一起送呢。据我调查得知,薄南风离开的那个时间段刚好是你们酒吧最忙碌的时刻,会有那么多的闲置的人手?”
“这当然不是,我们酒吧那个时间段的确忙得要命。只是薄先生喝得太多,醉得实在厉害,完全睡过去了,那位女士帮不上什么帮,而一个人支撑不住薄先生,经理就叫了两个人一起去。”
江南面向审判席。
“我问完了。”
接着是酒店案发当晚的前台员工,证明当晚薄南风的确是和王丛进了酒店房间并共度一夜。而且两个酒吧侍者离开之后,王丛也确实出来说过房间内的空调设施出了问题,他们当即叫了维修工,只是一点儿惺障。
江南质证。
直视那人问:“王丛和酒醉的薄南风进到你们酒店的时候,有没有问过你们薄南风下榻的房间号?”
酒店员工直言:“没有。”
“那好。”江南继而问:“薄南风是据案发前一周在你们酒店里订的房间吧?他以往去住的时候可曾带过女人或者其他的人?”
酒店员工摇头:“没有,都是薄先生自己。”
控诉方陆续传唤第三,第四个证人,案发当日送薄南风回酒店的两个酒吧侍者。侍者称当晚两人将酒醉的薄南风送回酒店房间后里面没有人,只有王丛一个人,他们将人一送到接着就离开了。
江南质证。
询问证人道:“案发当晚你们把薄南风送回酒店时,他醉到什么程度?是微醉?步伐沉缓?神智不清?还是不醒人世?”
连续问了两个证人,回答皆一致,当晚的薄南风是醉到不醒人世了,两人是将人抬回去的。
控诉方证人证据出示完全之后。辩护方直接传唤证人,分别是王丛的同学,薄南风的朋友,以及薄南风拒绝王丛追求时的目击者。
江南称,在案发之前,薄南风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没见到王丛了,酒店房间是案发前一星期才订下的,一切证据显示,薄南风并不喜欢被害人王丛,甚至可以说讨厌。既然这样又怎么可能想带王丛回酒店并告诉她他的下榻场所。而薄南风的朋友也没有说,但王丛却准确无误的找到酒店房间,也实在太蹊跷了吧?而且王丛的同学也说了,王丛既没有一个人去酒吧的习惯,更没去过案发当晚的那家酒吧,却刚好跟她的当事人碰上了,不是太过巧合?薄南风的朋友做证说,薄南风三杯倒没有例外,而案发那晚却喝了五杯,而且还是高倍酒,不可能不醉死。按照以往的经验推算,一个通宵不会醒。就连之前的酒吧侍者也说,将薄南风送回酒店的时候,薄南风没有一点儿转醒的痕迹,和从酒吧送回来时一样不醒人世。
既然如此,薄南风更不可能会自己脱下衣服鞋子,按照控诉方的推断,当晚只有薄南风和王丛在场,衣服就该是王丛帮忙脱掉的。但在薄南风的衣服和鞋子上并未发现王丛的指纹。
几番证人证言出示之后,控诉方条条质证。
不管薄南风喜不喜欢被害人王丛,也不论薄南风之前生活是否检点,但薄南风当晚确实酒醉,属神智不清状态,做出强jiān_sh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