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秋高挺硕大的鼻子上冒着细汗,淡漠俊美的脸满是成就感的打量桌上的两碗面条。
半碗小根面,上面铺着一层白玉般的鸡丝肉,清亮带有少许油光的鸡汤上是一层碧绿细碎的葱花,看着很是诱人。
顾欢欢拿着筷子和油辣椒心满意足的坐下,手中的筷子挑在面条上呼啦呼啦吸了一大口。
“真好吃。”
她满足得快要叫出来。
如果沈清骆不读书绝对是个好厨子,她才说一遍,味道出来和她自己做的有八九分像,实在是了不起。
“好吃就多吃点。”
沈清骆也坐下来,手拿着另外一碗,开始吃,碗里的鸡丝被他挑了一部分放在顾欢欢的碗里。
本来他是不吃的,想到顾欢欢一个人吃饭孤零零的,索性多下了一小把面条,陪她一起吃饭。
许是厨房动静太大,沈老根被吵醒了,问了一句。
便让他们早些歇下。
大唐神朝
石椿自己也有能力,和人跑商赚差价,赚了不少钱,在李家买了上百亩地,当小地主。
日子过得好,张大姐生了几个女儿就想要个儿子,一怀孕家里就使劲补,然后补成了个一百八十的大胖子。
和张大姐告辞,顾欢欢离开石家。
“老伯,这么晚了还不回家?”
坐在槐树下的老伯抬头,脸上满是皱纹,“诶唷,这是哪家的小闺女,长得真俊。”
老伯一双无神浑浊的眼睛盯着蜿蜒曲折通往冈山县的道路,“老头子在这是在等儿子呢!我儿子啊!去县里买年货一直没回来,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老伯我也是从县里刚回来的,您家住哪儿,儿子叫什么名字,或许我遇到过也不一定。”
老者杵着拐杖站起来,一脸激动,“我家就在后山村,我儿子叫宋明义,不知道这位小闺女知道不?”
后山村宋明义她知道,一个快七十岁的老者,就住在沈家不远。
既然认识,就帮一把吧!还有功德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