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根本不是巫族法门。
残影带着阵阵劲风,呼啸而至,已至陈随便身前。
到了这种地步,按常理说,大多数剑修的通常选择便是拉开和北狄少年的距离,然后寻找机会,用飞剑击败。
或击杀。
但陈随便没有这样做。
陈随便在做什么?
她在闪躲。
面对狄荒少年的虎狼一击,先行闪避当然是最稳妥的选择。但是让众修行者都心下一沉的是,陈随便的身法,竟然奇慢无比。
其实也算不得太慢,大致也只比同境界的普通修行者慢上那么一点,但是相比较此时的北狄少年,双方便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对比。
身法,应当是剑修最擅长的方面。
只有身法迅捷,才能拉开和敌人的距离,才能有出剑的机会,才会保护孱弱的肉身,这和神识以及御剑之术一样,是一个剑修的根本。
只是令众人震惊的还远不止于此。
陈随便闪避之后,刚刚拉开了些许距离,居然没有趁机再行后退,用飞剑进攻。反倒是回身以肉拳作法宝,用肉身作进攻。
这一幕,将众多修行者的眼珠子都快惊掉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
一个巫族人,没有淬炼巫族人最擅长的肉身,速度奇快无比,身形移动间几乎只见残影;
一个剑修者,丝毫没有剑修迅捷灵动的身法,竟然在用肉身和那北狄少年肉搏?
这不重要,没有谁规定巫族人只能修习巫族法门,剑修便不能近身肉搏。但关键的是,那北狄少年肉身强度众修行者虽尚且不知,但那身法着实是迅捷无比、如雷似电,如鸟鹤轻盈,又如豺狼凶猛。
而反观陈随便的肉身?众修行者已不忍去看了,便是这瞬间,两三个照面的功夫,陈随便已节节败退,身上多了数道伤口,皮肉外翻。那北狄少年的指甲又长又尖,便像淬炼过的法宝一样,每次从陈随便身上划过,便能带下来一块皮肉。
照这般看,恐怕不消一盏茶的功夫,陈随便要么败于真气耗尽,要么死于血流不止。
人家本就身法灵动,你又不擅肉身,却为何要跟人家肉搏?这不是自讨苦吃?2k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