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言情小说>都市现代>摇滚教父>第53章 成功的关键

给【末日使徒】乐队写歌的事,转眼就被罗杰忘到了一边。

虽然说最近这段时间,并没有安排什么重要的工作,但罗杰依然很忙。

练习、学习、以及对乔治离队之后的乐队做出规划,都需要占用罗杰大量的时间。

尤其是后者。

罗杰已经和理查森初步达成默契,在乔治离队之后,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罗杰将成为新乐队的主唱。

而且有了核心的鼓手和贝斯,尽管吉他手的人选还没有确定,但乐队能够适应的风格,却基本已经确认了。

依然是朋克摇滚。

至于是朋克中的哪一种,无论是朋克核、另类朋克、还是流行朋克,以罗杰和理查森的实力,驾驭起来都不是问题。

不过考虑到受众和口碑,罗杰认为,还是趋近于流行风格的朋克,会更加容易成功。

极端的风格化,会赢得高口碑,但却会失去市场。

只有大众易于接受的,才更加容易获得商业上的成功。

事实上,摇滚乐的群体,无论是歌手、乐队还是歌迷,嘴上一直贬低着商业化的音乐,但真正取得巨大成功的,无一不是在商业上有巨大影响力。

某些口碑极高、风格极端的乐队,比如某支高喊着“天佑女王”的乐队,在特定的摇滚歌迷群体中确实拥有极高的口碑,甚至不少人认为这支乐队代表着真正的朋克精神。

但那又如何?

出了朋克摇滚的圈子,就没有多少人听过他们的歌,即使听过的人,也没有几个真的喜欢。

即使在朋克歌迷之中,这支乐队的死忠粉丝也是极少数。

这样的一支乐队,或许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能算是成功,但却并不属于常规意义上的成功。

而且在商业上的巨大失败,以及坚持极端风格,让这支乐队短暂地昙花一现之后,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当然,在乐队解散的原因里,来自唐宁街十号的打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反而某些在硬核粉丝之中备受诟病的商业化乐队,反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当然,想要成为真正的传奇乐队,无论是口碑,还是商业,都必须要达到一个高度。

只有口碑肯定不够,而只顾着销量也必然不行。

在这个世界,以罗杰的了解来看,似乎还没有一支称得上传奇的摇滚乐队。

而在前世的地球上,则有几个耳熟能详的名字。

披头士、枪炮与玫瑰、齐柏林飞艇、涅槃乐队、平克-弗洛伊德、邦-乔维、滚石乐队、皇后乐队、acdc……

罗杰数了半天,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似乎这些大名鼎鼎的传奇乐队之中,并没有一支真正的朋克乐队,大多是硬摇滚和重金属乐队。

风格最为接近朋克的,应该是涅槃的垃圾摇滚,以及平克-弗洛伊德的迷幻摇滚,无论乐队所提倡的精神如何,至少编曲风格上勉强可以算是沾边的。

在纯正的朋克乐队之中,距离顶级最为接近的,是绿日乐队(greenday)。

在《美国白痴》专辑之后,绿日乐队一举封神,不但在商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且横扫各大专业奖项。

但距离真正的传奇,还差了不知道多少光年的距离。

尤其是在某次演出事故之后,很快跌入低谷,虽然在罗杰重生之前的那几年又回归到人们视线之中,但却再也没能重新回到巅峰。

罗杰思考了片刻,很快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

朋克乐队所代表的精神,以及价值取向,在主流群体眼中过于极端。

当然,事实上,很多极端的金属乐队,同样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比如某乐队、某乐队以及某乐队等等。

这些风格、思想以及音乐都偏向极端化的乐队,或许会在特定的乐迷群体中大受欢迎。

但弹吉他时都要竖起中指,十句话里有十一个f词,演唱会上对着歌迷露出生殖器,这样的风格,就很难被普罗大众所接受。

想到这里,罗杰拿起笔,在笔记本上记下一个单词:“主流。”

迎合主流,未必一定能成为顶级。

但不迎合主流的乐队,却肯定不可能成为顶级。

但是改变乐队的风格,放弃朋克,却是不理智的做法,那不符合实际。

罗杰和理查森,在技术上不存在短板,完全可以适应任何一支摇滚乐队的风格。

但考虑到延续性,以及未来新成员的适应能力,朋克风格,依然是首选。

尽管罗杰也想站在舞台上,对着话筒’”

但是这样的硬摇滚风格,对于乐队的要求也更高。

无论再怎么简化,三个人肯定是不足以完成的。而找一个新成员,肯定比找两个或是更多成员,要来得容易。

这样一来,选择的范围就被缩小。

综合各种因素考虑之后,罗杰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想法。

优先考虑流行朋克,其次则是流行摇滚。

综合乐队本身的情况来考虑,如果是一张收录十到十二首歌的完整专辑,其中流行朋克的风格的歌曲,至少要占到一半。

然后在添加进一到两首风格稍微极端一点的朋克摇滚,用以拉高在特定群体中的口碑,剩余的则以流行摇滚来补足。

但是即使只是一两首风格化的朋克摇滚,依然要把握好一个度,不能太过。

比如天佑女王这样的歌,考虑到北美大多数人的接受能力,就绝对不能出现。

同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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