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那熟悉却又觉得陌生的声音,安凤抬起头,朝小跑过来的男人看去。

看到是许久未见的南炜业,安凤瞳眸微微收缩。

怎么也没想到会在h市遇到南炜业。

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梳得油光,身材依旧保持得不错,脸上虽然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比起身边有些臃肿的女人,他看上去显然要年轻一些。

安凤打量了女人一番,从头到脚,都是金光闪闪。

应该是家境不错的。

而南炜业……看他对女人的态度,如果她没猜错,他是被包--养了吧!

南炜业年轻时,是儒雅的翩翩俊公子,体贴温柔,在无数追求安凤的男人中,他显得要朴实许多。

那年她出了事,身怀有孕,他不曾嫌弃,还让她生下孩子。

她当时确实被他打动了。

觉得世上再难有一个男人,可以那般无私的接纳她。

她想要好好跟他过日子。

她从未想过,一切都是他伪装的,他只是狼子野心!

安凤看向南炜业的同时,南炜业也看向了安凤。

南炜业的眼里,流露出震惊,不可思议,还有一丝惊艳。

安凤不属于第一眼令人惊艳的类型,但她绝对是越看越好看的,小家碧玉,温婉柔情,南栀唇角的一对梨涡就是遗传了安凤,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也四十多岁的女人了,可皮肤还是一如继往的白净,她脸上没有化妆,只涂了点唇彩,肌肤上却看不出任何皱纹,五官还是那般精致小巧,脸蛋只有巴掌大,一头过耳的短发,看上去年轻又富有年代感。

她穿着一件杏色收腰风衣,身材保持得极好,不见一点臃肿感,一双细长的小腿上裹着平跟短靴,看上去又带了几分时尚感。

南炜业和安凤离婚,娶了丁舒曼,并不是他不喜欢安凤。而是他嫌弃安凤不干净的同时,又深深觉得他配不上她。

她从小就是千金小姐,受过良好的教育和熏陶,她优雅文静,当初为了追她,他费尽心思,可是时间一长,他就没有那个耐心了。

而丁舒曼不同,想尽办法哄着他,在安凤面前,他没有成就感,可是在丁曼舒面前,他却是有的。

丁舒曼和安凤不同,她喜欢穿性感的衣服,化漂亮的妆容,安凤一直都很素净优雅,男人骨子里都喜欢风騒的,南炜业也不例外。

南炜业结了两次婚,和安凤离婚后,安凤从没有找过他麻烦。可是丁舒曼,自从她有了乔家那个靠山,害他破了产,无家可归,像条狗一样任人贱踏。

在品性上,丁舒曼这辈子都比不上安凤。

安凤优雅温婉。

丁舒曼泼辣野蛮。

好在丁舒曼也没什么好下场,而他去年,也傍上了富婆。

南炜业怎么也没想到,他会重新遇到安凤。

安凤看上去还是那么年轻,优雅,温婉,女人到了一定年纪,这些气质,会让她变得越发的引人注目。

南炜业身边的女人见他直勾勾盯着安凤,她恼火不已,“南炜业,你在看什么?是不是觉得这个女人比我年轻好看,你看上她了?”

女人一边说话,一边用力揪了下南炜业的耳朵。

南炜业有些恼火,尤其女人还当着他前前妻的面,但想到自己的处境,他压根不敢反驳一句。

只得说,“老婆,你多想了,这个女人我认识,她年轻时不检点,被人弄大了肚子,还精神有问题,不是什么好货色,她从头到脚,没一点值得我留恋的地方……”

安凤听到南炜业的话,她淡冷的笑了一声,“南炜业,你还是和年轻时一样,喜欢靠女人上位,还那么没品没素质。”

女人看了看安凤,又看了看南炜业,“你们俩认识的?”

安凤大大方方的承认,“她是我前夫。但我和他离婚后,他又娶了另一个女人,当初我家破产,就是被他弄得,所以这位太太,你可要当心了,他别的本事没有,让人家破人亡的手段,却是无人能及的。”

“安凤,你少胡说八道——”

安凤懒得理会南炜业,看到小煜煜出来,她将小煜煜抱进怀里,转身打算离开。

却没想到洗手间里又出来一个男人,她一不小心,撞了那男人肩膀一下。

身子有些不稳,在她踉跄之际,腰上多出一只大手。

骨节分明,腕间有力,虚虚一扶,绅士有礼。

安凤鼻间扫到男人挺括的衬衫衣领,传来淡淡的烟草气息,她稳住身子,不动声色的朝后退了两步。

“谢谢。”她礼貌的道谢,姿态大方优雅。

“不客气。”男人低沉极具磁性的声音响起,专属成熟男人的醇厚,即便没有看到长相,但也不能否认,这人有把好嗓子。

安凤抬起头,朝男人看去一眼。

男人很高,至少一米八八以上,身姿笔挺,穿着黑色西装一丝不苟,胸前袋里放着一个折叠整齐的口袋巾,低调又优雅,头发三七分,眉眼间很是英俊,带着岁月沉积下来的深沉与稳重,四十多岁的年纪,身上有股厚重强势的气息。

“别看她表面温静优雅,其实骨子里就是个騒货,一看到男人,就主动投怀送抱!”南炜业在身后诋毁她。

被安凤抱在怀里的小煜煜一脸冷厉的瞪住南炜业,“明明你盯着我外婆看,还骂我外婆,你是个不要脸的老坏蛋!”

小煜煜说着,又看向刚刚虚扶了安凤一把的男人,一改刚刚对南炜业的冷厉,亲


状态提示:第874章:相遇--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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