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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林家医馆,晴悠便去打听关于程福和刘贵的事。
晴悠记得在堂薄上有写,程福乃是六年前当值夜班的狱卒,是他指证了当年送饭菜给林叶的人是林善,另一名刘贵,可是一间药铺里的小二,也是其指出林善曾到他那里买了毒药的。
对于这两人,晴悠想不明白,平白无故的为什么会指证林叶呢?收了红秀的好处?不对不对,晴悠想了好一会,觉得事情不可能就这么简单,一定是有什么事情她不知道的,比如说吴妈跟这几个人是什么关系,红秀又是怎么跟他们搭上关系的呢?
依着郭君城给其看过的资料,晴悠记得程福住在城北,刘贵住在城西,两人本就不认识,但为什么二人都窜通起来呢?难道是为了钱?可是在记事本上晴悠明明清楚地看到,官府里调查到,二人均无欠债或者与他人有财物纠葛,如此一来,一切都变得很不逻辑起来。
晴悠来到了城北,还没见到程福,便听到有两个妇人坐在巷子闲聊谈到程福。
“你家的程福真是了不起啊,干了十几年的狱卒,家里就买田买地了,你这一回去,可是享清福了啊,什么都不愁了。”妇人放下手中的针线,笑容灿烂地拍了拍程福妻子陈凤的手。
陈凤眉看眼笑,不难看出,她可是对于这么能干的夫妻很是骄傲,“这是什么话啊,不都只是当个差而已嘛,没想到一干就是十多年,留有点积蓄,刚够回乡下买个田地而已,哪是什么享福啊。”
妇人附和而笑,“哪儿的话啊,虽说是乡里,可是能在乡里买到田地,那已是乡村里的大户人才能办得到的,乡里们可是敬重你们的了。”
明显陈凤就是有炫耀之意,就连手中所拿的针线,还是布匹也都是比妇人手中的要高上一个等级,再加上妇人的口口声捧,让陈凤更是笑脸难合了。
“呵呵……这乡里的生活可不比城里的好,说是有田有地了,但也不见得会比城里的情况好,要是可以啊,我才不愿意回乡下呢,在城里呆着多好啊,看看,还有你们这些邻里们帮衬着,光是这点,我就不愿意回乡里了。”
妇人不温不火地笑容看得出来心里可没脸上的笑容,要不是顾及邻里之情,妇人怕是不愿跟其说这些了。
晴悠没有再去找寻程福,原因是程福一定是有问题了,光凭一个小小的狱卒怎么可能存到钱买田买地,虽说这田地不多,但是却足以证明程福有不良的收入,只是不多,又或者明面上的并不是全部,而是小部分罢了。
晴悠心想:如果她拿取走了程福隐藏起来的财物,那一定能逼其说出他跟红秀之间的肮脏交易内容,那林善便能无罪释放,而红秀也就要倒大霉了。
既然程福如此,那刘贵多数也是如此,于是晴悠便不再去找寻这二人,见天色昏黄,侧影斜长,夕阳西下之光甚是娇和,没有晨间的明亮,没有午间的骄烈,留有余情未尽的依恋和不舍。
在衙门吃过晚饭之后,晴悠便带着林松出去夜逛,顺便见识一下一年一度的才诗交流大会。
少有的闹市街道上,彩灯拉结,男男女女,红黄蓝绿,结伴而行,有兴奋、激动、紧张,更多的是欲大展才情抱负的渴望……
林松大眼四周乱眺,根本就顾不得再去理会晴悠,如若不是晴悠怕走丢了,牵着他的手死死不放的话,怕是林松早就不知窜到哪去了。
“哇……这灯笼好漂亮啊……”林松一路上连连感叹,“这些灯饰好美啊……好香啊,是什么啊?这个能吃吗?”
晴悠亦是跟林松一样,看到这热闹里又优美的夜灯之景真是太美了,比起现代的发达科技所制造出来的,根本就没有这种柔和、迷幻、诱人,让人迷乱,让人失魂,让人无法抗拒。
“天然的真好,虽然很原始,但却是最纯真、美好的,”晴悠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难得的热闹和心灵的清宁,放开一切,深深地酒窝难得现出,开朗而道:“走吧,那是糖人,很甜的,很好吃,姑姑给你买。”
“真的吗?”林松惊讶大叫,见晴悠对其点头,便又兴奋跳了起来,“太好了,真的太好了,姑姑走,我们快走,快没了……”
被林松快步强拉过去,晴悠只是笑笑而过,没有半点生冷,“慢点,没了再让他做便好了,不急。”
“我要这个……”
“我要这个……”
林松跟一着着华服的孩子同指一根糖人而道。
晴悠从怀中取出一文钱,递给老板,“老板就要这个,给……”
穿着华服的孩子伺候的人却是递出两文钱给老板道:“老板,这个我家小少爷要了。”
老板还没有接过钱,另一下人便从架子上将糖人给取了下来,“给少爷,慢慢吃。”
“袁斗,你别太过分了,”林松指着穿着华服的孩子叫吼道:“这可是我先看上的,钱也是我姑姑先递的,你凭什么抢了我的糖人啊。”
“呵,真是可笑,”袁斗将糖人放入口中,轻轻舔了一口,故意在林松眼前炫耀,“就凭它现在在我手上,啊……真是甜啊,本少爷今天高兴,李三,赏,每人二两银子,哈哈哈……”
晴悠合起手掌,将手中的一文钱收回,但唇角却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容,“松儿啊,这糖人,我们不吃了,留给这种将要成为乞丐的孩子好了,下次,我们买十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