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爵遇刺的地点,没得说,是在阿巴斯帝国的王宫里。
一名lv5潜入王宫,杀死一名位高权重的外交使臣,除了疯子,正常人不会这么干,也干不来。
因为他不是一击必杀!
公爵的死因是失血过多,根据艾伦看到的资料,汉密尔公爵全身血液都被抽出,身上伤口却不大。
这代表什么?
代表时间!
想要放干一个活人全身的鲜血,不是一分钟、两分钟能完事的,他在王宫里面呆的时间,绝对不会少于一刻钟。
一刻钟是什么概念?
王宫的侍卫都是瞎子吗?
阿巴斯帝国的贵族,可都是超凡者!
由此可推,阿巴斯帝国的王宫里,会潜藏多大的力量。
一名刺客,在王宫正道上,呆一刻钟不被发现,是瞧不起谁呢?
所以,从行为模式以及事件可行性上来说,神秘凶手不会是杀害公爵大人的真凶。
这就有意思了。
神秘凶手不是杀死公爵的凶手,却在案发后被公认为杀人凶手。
“他不是在挑衅我们。”
艾伦突然说道。
豪伦斯皱起眉头,“嗯?怎么说?”
“神秘凶手,不,我们现在不能称呼他为凶手,姑且称为密语人吧,他写给我们的密信,就是他的密语。”
“密语人之所以没有杀死目击者,而且还向我们发出密文信,为的不是挑衅,而是为了自证!”
“自证?”
“是的,他要证明自己不是凶手。”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