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行。
如果说谁对法律的推动最有用,艾伦心里觉得,应该是那些有钱又狡猾的罪犯。
每一次法律的重大改革,都是由罪犯推动的。
有些令人难受的是,虽然改革是由罪犯推动,但最开始的触犯者,却不会受到严肃惩处。
因为在他之前,并没有相关条例,也导致他没有可行的律法作为惩戒。
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陪审团制度才得以确立。
即便罪犯能够找到法律的漏洞,但陪审团却是以公共道德作为审判标准。
能够逃过法律,不一定能逃过公道。
辩护律师现在的行为,绝对不是他最终的目的,但仅仅是第一波交锋,就让艾伦看到了和之前,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先前是闹剧,现在却是变成了大众期待的直接对决。
谁的本事厉害,谁才能取得这次公审的胜利。
胜者,究竟是伯爵大人,还是第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