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店到加菲猫的小区,我走了一个小时又四十六分钟。

前半个小时,我是哭着走的。

一位面相和善的环卫阿姨,一手拿扫帚一手拖簸箕,向我投来关切一望:“姑娘,这是怎么啦?”

我咬住嘴巴,嘤嘤直摇头。

“不会是遇到坏人了吧?”环卫阿姨放开扫帚和簸箕,走到我身边,那双沟壑纵横的手在半空里犹豫了一下,就高开低落的落在了我衣角上:“要不要阿姨帮你叫警察。”

如果叫警察有用,这个世界就不会有痴男怨女,不会有爱情里的寻死觅活。

“不用。”我哽咽道:“我没事,谢谢您。”

说完,就仓皇而逃。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还是哭着走的。

途中碰上位赶着去晨练的资深大伯,这位大伯一看就是高人,容貌里透着几分鹤发童颜的仙姿,一身白色绸缎的唐山装飘逸潇洒,一柄长剑在手,气势磅礴,剑把扎着两根猩红色的缎带,迎风招展。

“怎么啦,孩子?”资深大伯热心的停下脚步,还左右望了望:“一个人呀?”

我大概是哭傻了,见到这么个人,竟以为是寻到了整个江湖,稀里糊涂的说了以下这番稀里糊涂的话。

“从前不明白江湖世界中,无情的人为什么永远比有情之人更容易达到人生巅峰。现在回头看看我走过的路,我想我是幡然领悟了。也许这种设定,不一定是作者心血来潮后,一种子虚乌有的杜撰,也许是因为他刚刚经历了一场还没开始就要结束的情事,痛彻心扉也不能摆脱多情带来的苦楚,所以,才虚构出这样的人设与情境。旨在提醒读者,余生是做个庸人自扰一事无成的有情人,还是为了至高无上的权利成为孤独相伴的无情人,如果你做不了选择,就多来看看武侠小说吧。”

一场情殇,被我七零八落的哭诉成了个笑话。

我果然是个傻子。

说完以后,懊悔令我恨不得当场咬舌自尽以死谢罪。

幸好晨练大伯不是一般人,只见他气定神闲的淡然一笑:“孩子,事事没有什么看不透看得透的,一切只取决于你怎么去看。”一双故事底蕴身后的眼眸,流淌着睿智的光芒:“如果你觉得生活中谁让你一见就伤心流泪,谁让你一见就恼火动怒,千万别只顾着绞尽脑汁的让这个人消失。因为即算你办到了,你也未必能够独善其身,哪怕你神通广大做到了独善其身,可说不定哪一天,被你好不容易摆平的生活,又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那么一个令你不痛快的人。你要怎么办?继续去消灭?孩子,与其花时间去为那些不喜欢的人计较,还不如将这些时间花在喜欢的人喜欢的事情上。”

“听老人家一句劝,”老伯慢条斯理的捋了稀松花白的长胡须,继续道:“谁让你看不顺眼,你就少看他几眼,多看看能让你开心快乐的人。跟吃菜一样。喜欢的呢,你就多吃几口,不喜欢的就少吃或者不吃,不必耿耿于怀的将这碗菜撤下桌去。毕竟,你不喜欢的,兴许别人喜欢,留着它让那些喜欢它的人多吃几口,你喜欢吃的菜,别人才会少吃几口。宽容待人,又何尝不是利于自己呢?”老伯停顿了一下:“你想想看,金庸的武侠小说里,讲的是不是这个道理?”

大伯的谆谆教诲,让人如沐春风,受益匪浅。

呃,如果他不提最后一句,那就堪称完美。

我一边释怀的敲着25楼的房门,一边在心里感慨:竟然姜北笙这道菜不肯让我吃,那,那我不吃,我吃干饭,照样饿不死。

“你昨晚上哪去了?”门吱嘎一声开了,加菲猫一脸憔悴,两只眼睛肿得奇丑无比,幸好我机灵,在敲门之前给自己戴了副墨镜:“为什么到现在才回来?”她果然对我的墨镜皱了皱眉。

我别过脸去:“你不是让我晚上别回来了吗?”顺势将她推到一边,弯腰脱鞋、换鞋。

“我让你别回来你就不回来,那我让你把房子过户给我,你过吗?”

加菲猫关上房门,跟在我身后絮叨。

“你当我傻呀,”我放下挎包,正要摘眼镜,想了想,还是戴着往卫生间走去:“不过。”

“存款给我。”加菲猫紧跟不放:“你折子上不是还有个应急的一万五吗?给我,我要。”

“给你行呀。”我拧开水龙头,接了一杯水,准备刷牙漱口:“拿你那张三十万的卡来换就是。”

“三十万换你一万五,我的钱是大风吹来的?”

“你又不止一张,何必这么小气。”

我扶了扶墨镜框子。

镜子里的加菲猫脸一沉:“大白天的你进屋戴什么墨镜?”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打开电动牙刷的开关,轻飘飘的笑了笑:“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不戴个墨镜,怕吓死你。”说完,将电动牙刷放进了嘴巴里。

加菲猫咬了咬唇,脸色刷的一下就变了,像八爪鱼一样从后面将我牢牢抱住:“狐狸,我错了。”

道歉的方式有许多种,特意选在别人刷牙的时候道歉,要么是害怕对方拒绝,所以不给拒绝的机会;要么是想倾诉又不愿听人说教。

依我对加菲猫的了解,她只有可能是后者。

果然,深情不过三秒。

“狐狸,男人都不是东西。”

这个说法,我高度赞同。

因为男人本来就不是东西。

“魏思明太坏了,还没离婚,就先把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找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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