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钱去医院,疼靠忍,即使是这样他也舍不得辞了这份工作。
直到有一天,那个叫方友明的小开叫人把他按在地上让他喝尿。那份恶意来得没有缘由,又猛又狠。
他眼前被血打湿模糊一片。
肺被扎破了,喘不上气来,几乎昏死过去。那也是第一次,他从生理上体会到了族里老一辈人所谓的被命运扼住咽喉的感觉。
那是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大概撑不过今晚了。
可说来讽刺,也就在那晚,他遇上了那个俊美非常的少年人。
少年穿着裁剪精致的深色西装,身材劲瘦,分明肩膀和背线还是少年感的那种利落,眉眼间却尽是上位者的疏离。那种类似的神情他早在赵家就见过,冷峻得仿佛一把刚出鞘悬在月色下的剑。
隔着血濛濛的视线,只那勉强一眼,赵子桦就知道,只要那个少年开口,自己今晚活得了。
果然,似乎是见不得脏东西,那少年随口两句话就救下了他。
他永远记得他半死不活地躺在自己的血泊中,眼前就是那个少年的鞋尖。
那晚救护车为他而来,十几个医生护士围在他身边团团转。
原来被敬畏,被簇拥,被人看到,是这样的感觉。这些东西,赵瑜那个废物生下来就拥有,而他!
后来他在医院养伤痊愈后,一个叫何煜的男人收了他做保安。
托何煜的福,他终于可以时常见到那天那个救他的少年了。
原来他就是江湖人称鬼见愁的简三哥。那么年轻,那么锋锐,还有眉眼间厌世般冷冰冰的傲慢。那个少年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热血沸腾!
如果和那个名字放在一起,是不是就会有更多的人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