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便是一番唇枪舌战。
最后,条约签订。
崔一代表博陵崔氏第六房。
杜荷代表梦幻集团。
条约的第一条,崔氏为赔偿杜荷的各种损失,签下价值三十万贯的订单,先交十万贯的定金。
条约第二条,崔氏以后每个月从梦幻集团采购至少5万贯的商品。
条约第三条,崔氏不得再次与杜荷作对,否则梦幻集团随时可以对崔氏采取包括暴力手段在内的措施,以捍卫杜荷的利益。
这是一份梦幻集团完全占据主动的条约,而崔氏丢了所有的脸面。
崔一一百个不愿意签署,但他没有选择,最后还是乖乖写下名字,按下了手印。
……
(三更,)
接下来,便是一番唇枪舌战。
最后,条约签订。
崔一代表博陵崔氏第六房。
杜荷代表梦幻集团。
条约的第一条,崔氏为赔偿杜荷的各种损失,签下价值三十万贯的订单,先交十万贯的定金。
条约第二条,崔氏以后每个月从梦幻集团采购至少5万贯的商品。
条约第三条,崔氏不得再次与杜荷作对,否则梦幻集团随时可以对崔氏采取包括暴力手段在内的措施,以捍卫杜荷的利益。
这是一份梦幻集团完全占据主动的条约,而崔氏丢了所有的脸面。
崔一一百个不愿意签署,但他没有选择,最后还是乖乖写下名字,按下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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