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宝知道林实勤奋,他比同时期的张谦还要努力,柳夫子来吃饭时三句话离不开对林实的夸奖。她也知道林实内心的焦急的,虽然面上看不出来,心里却是急切的想要赶快学出点什么来。他起步比别人晚,家境又不富裕。
像小旭,只有六岁,已经是妥妥的童生了,而他已经十四岁了,真是人比人急死人。
其实有压力不是坏事,冬宝想着,手里不停的掐着豆角两端的根,新鲜摘下来的菜散发着一股清香,豆角端头处水灵灵的,墨绿色的南瓜嫩的正好,切成丝不管是做饼还是清炒都很好。
她是希望林实能考一个秀才回来的,毕竟这个世上,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支撑门户要比一个庄稼汉容易的多,没人敢来招惹。但同时冬宝也不想让林实压力太大,即便林实什么都考不中,只要他还是那个对她温柔照顾的正直少年,她还是会嫁给林实,和他一起平安喜乐的过完这辈子。
没过多久,林福也带着全子回来了,两个人在镇上买了一篮子排骨,一只咸水鸭,还有一条肥大的草鱼,林福又张罗着杀鸡,被冬宝拦下来了,“咱们又不是外人,这些菜就够吃了,鸡还是留着吧!”
林福笑着示意全子把冬宝从鸡圈里拉出去了,麻利的逮住了刚才捉住的鸡,爽朗的大笑道:“这鸡是公鸡,光吃不下蛋,留着也没用。再说了,林叔请冬宝丫头吃鸡,不行啊?”
话都说道这份上了,冬宝也不好拦着了,只笑着点头,脆生生的应道:“行,当然行!”
林福呵呵笑了起来,看向冬宝的目光全是满意。被林福揪住翅膀和鸡冠的公鸡一身五彩的羽毛,平日里也是在鸡圈里作威作福欺负母鸡的料,如今被逮住了,估计是知道大限将至,扑腾的尤为厉害。
林福杀鸡相当利索,把鸡脖子上的毛揪下来,拿着菜刀就往鸡气管上割了上去,血就滴到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瓷碗里,瓷碗里还放了一把切的细细的葱花,等会烧鸡的时候鸡血就凝固了,放进去和鸡块一起炖,也是极好吃的。
待血放的差不多的时候,林福就将鸡丢开,任鸡在地上扑腾,最后等鸡扑腾不动了,就可以扔到热水盆里褪毛了。
褪下来的鸡毛也是很有用的,可以扎鸡毛掸子,可以做垫子,总之,冬宝瞧着那只还在地上扑腾的公鸡,全身上下都贡献给了主人。
全子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将公鸡在石板上扑腾出来的血迹冲刷了一遍,接着就是从灶房里提热水出来。
因为用热水褪鸡毛的时候,会散发出难闻的腥味,所以一般来说,只要家中的男主人还算勤快,褪毛的活都是男人干的。
冬宝想凑上去看的时候,被林福笑呵呵的撵走了。
等李氏她们回来,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饭菜。“咋恁破费啊!”李氏摇头道,“咱都不是外人,弄这么多菜干啥?你们家现在正是花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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